固定資產投資入庫的條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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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方法制度;改革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17-000-02
固定資產是社會再生產的重要要素,是經濟增長的源動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個地區經濟可持續增長的能力。近年來,投資主體日趨多元化,投資格局發生深刻變化,使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本文就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的現狀和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投資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相關建議。
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現狀
(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對象和范圍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對象是全社會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的數量,即以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的經濟現象為統計對象。固定資產投資統計通過對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數量方面的統計,反映一定時期內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規模和速度、固定資產投資過程中的結構和比例關系及固定資產投資的經濟效益。通過對固定資產投資過程中數量的研究,揭示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發展規律。
(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的發展過程
我國現行的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是從計劃經濟時代基本建設統計演變而來的。至上世紀80年代初增加了城鄉私人建房統計;到90年代初將農村集體和房地產開發納入投資統計范圍。由此,基本形成了共涵蓋到五大塊的統計,分別是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房地產開發、農村固定資產(總投資在50萬元及以上)和農村私人建房;2011年國家投資統計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提高統計起點,項目統計對象由計劃總投資由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三)現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的基本特點
現行固定資產投資一直堅持按照項目統計的全面報表制度。這種統計方式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特點。一是按項目統計。凡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作為投資統計起報對象。二是按形象進度統計。現行投資統計制度規定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投資額是以形象進度作為計算依據。三是逐級審核上報。現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要求投資統計數據上報要建立逐級審核上報制度。四是下算一級評估。目前,我國對一個地區投資額和增速的認定是由上一級統計部門通過關聯指標(如建筑業營業稅)是否支撐合理來綜合評估認定的。
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存在的困難
總結近幾年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主要是存在以下“五難”。
(一)項目統計入庫難
現行新開工項目入庫需提供數種證明材料,但這些證明材料收集相當困難。一是入庫材料提供難。 統計部門無法約束各部門和項目單位開工、施工等,因此無法主動使其提供新開工項目所需資料,從而無法納入統計。二是入庫材料整理難。隨著融資體制改革,各地出現了很多BT、BOT項目,這些項目大多數是一邊進行工程建設,一邊辦理相關手續,以至于項目已經開工而無法入庫的情況發生,甚至于項目已經完工,而相關手續仍還未審批下來。
(二)項目信息收集難
由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不固定性,專業人員只能通過“一找”、“二要”、“三問”的方法做好投資統計,導致統計工作非常被動。一是項目的時段性。固定資產投資主體不具有連貫性,不同時期投資單位有所不同,如此就導致稍有疏漏,就不能及時收集報表。二是項目審批簡放。多年來項目的信息主要來源于發改部門下達的投資批復文件和住建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從近年的情況看,發改部門進行投資管理改革對項目分別實行審核、核準和備案管理,特別是隨著項目審批制度的改革,很多審批項目都已取消,因而只從發改部門的批復文件中掌握的項目還遠遠不夠。三是投資主體多元化。隨著經濟的發展,投資主體日益多元化,基層有的項目不經過發改部門批復的項目越來越多,一些中小企業的投資不需要到有關部門審批備案,這樣的項目信息很難收集上報。
(三)統計力量保證難
近年來建設項目大量增加,使基層統計部門工作量成倍增長,基層統計力量相對薄弱,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基層統計人員身兼數職。基層統計力量較為薄弱,由于企業財務人員兼任,且缺乏專業的統計知識,統計力量很難保證。二是統計人員隊伍不穩定。基層統計工作人員調動頻繁,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工作斷層現象時有發生。
(四)項目投資核定難
一是時間緊。現行會計制度通常都是在自然月月底進行結算,大部分企業統計員都是兼職且任務較多,所以統計員往往為了滿足統計報表的需要只能提前進行粗略結算或預計,這樣就可能導致企業的實際數據與上報的統計數據有出入。二是收集渠道廣。由于基礎數據取得涉及多個部門,不能保證有條件到項目現場察看形象進度,也不能確保財務、工程、銷售等部門向統計人員提供全面正確的數據和信息。三是理解易偏差。目前的投資報表指標設置滯后,有的指標容易產生岐義,有的長期用不著等。大多數企業統計人員由于兼任、責任心等影響,對于指標理解易出現偏差。
(五)數據評估認定難
近幾年由于把固定資產投資指標納入考核,導致該指標被人為干擾。現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評估投資總量和增速不是以上報數為準,而是根據部門關聯性數據評估認定。一是指標收集的滯后性。本月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的上報時間為下個月的上旬,而關聯性指標的上報時間為中旬,這樣導致評估很有可能存在偏差。二是數據來源的準確性。實際上部門的關聯數據統計并不一定像投資專業統計一樣,有一套相對完善、縝密的統計制度和體系,一旦因評估部門指標來源出現偏差,或受到了人為的干擾,也將影響投資數據評估的準確性。
三、問題存在的原因
投資統計工作中出現上述現象,有的是統計工作的共性造成的,也有的是投資專業統計的特殊性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制度保障機制缺失
現行投資統計報表依據《統計法》第七條規定,但是在統計過程中,基層企業單位人員配合程度低,不能積極主動上報報表,影響到投資數據質量的提高。這實際上很大程度是由于我們在投資管理的源頭上缺乏了相應的約束機制。如果在項目核批源頭就明確統計報送機制及項目審批制約機制,那么跟蹤統計和報表報送等工作也就更加順暢。由此可見,制度保障的缺失已成為制約投資統計健康發展瓶頸之一。
(二)指標計算可操作性不強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資料來源有限,數據統計缺乏科學合理的計量依據。它的指標來源于設計預算、會計核算、業務技術核算等,按工程形象進度進行填報,需要投資者和建設者共同完成,且有的項目往年形象進度和當月形象進度不好分開,操作起來很難把握。
(三)按單位統計缺乏準確性
一是有些中途停建項目,如果以后不再繼續建設,入不了固定資產賬,一直處于在建工程,這一部分投資可能被漏統。二是有一些不入固定資產賬的項目,如果一味從賬上統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完成情況,則有可能漏統。三是一些私營企業的有關賬目很不健全,從這些賬中很難反映出實際的固定資產投資情況,所以很難查出真實數據。
四、改進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建議
固定資產投資是拉動經濟的“三駕馬車”之一,在實踐中不斷改革固定資產投資制度,使其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使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既能準確反映客觀實際,及時地滿足各級黨委政府宏觀管理決策需要,又能適應多層次、多方面微觀統計信息的需求,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抓大放小、聯網直報
1.全面報表與抽樣調查相結合。投資統計可采取“抓大放小,從輕就簡”的原則。繼續推行按項目進行統計,提高項目規模的起報點,規模以上企業采用全面報表進行統計,規模以下采用抽樣調查統計。由于5000萬元以上項目個數少,投資比重大,且易于掌握,便于統計。對于5000萬元以下項目或零星投資雖然個數多,但投資額所占比重小,且不便掌握,宜實行抽樣調查統計。為了保證固定資產投資數據的準確性、全面性、連續性,建議總資產在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投資實行全面調查。總資產在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實行抽樣調查。
2.推行“限上項目”網上直報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網上報送方式是大勢所趨,需要完善統計制度、建立良好基層企業基礎統計工作,程序操作更加人性化,網上催報、網上申報等功能為數據高質量、及時、準確的報出提供了可能。
(二)科學設置、精簡高效,增強報表的操作性
1.完善統計體系,實現“減負、可行”。建議本著可操作性高、符合實際需要為出發點,進一步簡化投資指標。刪除一些不必要的指標。避免基層統計員填報時感覺填表難度大,避免數據取自企業不同部門相互推諉,影響報表的正常報送。
2.明確指標口徑范圍,便于基層獲取數據。建議按照一個項目運作的全過程,明確哪個環節涉及哪些指標,應從企業的哪種資料取得數據,如何進行整理原始數據填寫相關統計指標,讓基層統計人員一目了然,把住數據源頭關。
(三)源頭布置、行業管理,增強政府的主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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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固定資產管理采取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的管理,做好投資的可行性分析。
預算制度是固定資產內部管理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建議上市公司編制旨在預測與控制固定資產增減的年度預算,對固定資產的購建要事先加以計劃,并對投資的可行性進行分析。上市公司對固定資產的取得和處置事前均有預算依據,對實際支出與預算之間的差異以及未入預算的特殊事項,應嚴格控制支出,使固定資產的增減能處于良好的預算控制中。
1.根據市場行情和生產任務,核定固定資產需用量,確定固定資產投資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因為生產和發展的需要以及產能的提升,新增一些固定資產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只是為了某一工程項目的需要,勢必會影響固定資產的利用率。故在投資前,必須確定固定資產投資的必要性。
2.擬定固定資產投資方案,上市公司增加固定資產的途徑:①重新購建;②對原有的設備通過改造、維修、恢復和提高原有固定資產的能力;③融資租賃;④經營租賃。針對以上四種投資方案,上市公司在投資前,應該組織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有經驗的工人參加,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并根據本上市公司的實際特點,擬定出固定資產投資方案,以滿足生產發展的需要。
(二)建立固定資產的授權批準制度。
上市公司的資本性支出只有經過董事會等高層管理機構批準方可生效,所有固定資產的取得和處置均需經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書面認可。良好的授權可以使公司的管理效率得到很好的提高,同時又可避免資產的不正當流失。為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建議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設立授權管理制度,將一部分權利下放給職能部門,既能提高中層管理的積極性,又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
1.公司管理層重視授權。適當的授權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效率,可以使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不停留在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中,將更多的精力用于經營決策。上市公司對固定資產管理的授權應當合理、明確,確保嚴格在授權范圍內經營,并制定防止越權經營的措施。
2.建立層層授權審批制度。上市公司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給予合理、明確的授權。在此基礎上實行恰當的責任分離制度,直接的操作部門或經辦人員和直接的管理部門或控制人員必須相互獨立、相互牽制。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三)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1.制定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強固定資產職責分工管理。
固定資產的取得、記錄、保管、使用、維修、調撥和處置等均應明確劃分責任,由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有利于防止舞弊,防止資產流失。上市公司應該制定關于資產管理方面的一系列管理文件,財務部門針對資產的判斷和管理及減值等制定管理規定,資產管理部門制定資產管理的具體規定,使上市公司的固定資產處于一個良性管理中。
2.建立網絡管理和固定資產數據庫。
隨著上市公司的不斷擴大,上市公司的固定資產臺套數不斷增加,依靠傳統的手工臺賬遠遠不能滿足管理的需要。大型的上市公司均應通過專門的軟件系統管理固定資產臺賬,建立固定資產數據庫,實現固定資產的計算機管理。
3.建立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制度。
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保證固定資產完好率、延長使用壽命的關鍵。固定資產應有嚴格的維護保養制度,以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的因素而遭受損失,并應建立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制度,以延長其使用壽命。
4.嚴把驗收關,組織辦理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手續,參加在建工程驗收并及時轉固。
驗收入庫轉資是設備和工程質量的一道重要關口,必須按規定程序認真、細致逐項清點核實,杜絕不合格產品入庫。在驗收過程中,財務人員應參與其中,嚴格把關。
5.建立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制度。
對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是驗證賬面各項固定資產是否真實存在、了解固定資產放置地點和使用狀況以及發現是否存在未入賬固定資產的必要手段。了解和評價上市公司固定資產盤點制度,注意盤盈盤虧的情況,杜絕賬實不符的現象。
(四)搞好財務管理,加強財會人員的隊伍建設。
財務人員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中肩負著重要的任務,資產的交付、核算和驗收均需要財務人員的參與,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的好壞,關鍵取決于財會人員的政治及業務素質的高低,因此要加強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樹立遵紀守法意識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要組織財會人員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學習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學習財會專業理論知識,刻苦鉆研業務技術,堅持會計人員的職業原則,掌握過硬本領以適應新形勢下財會工作的需要。
1.加強并完善財會人才培養體制,建立多層次、寬渠道的業務培養機制。
加強對現有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行業內外和國內外多種類型的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使財會人員適應新形勢下業務發展的需要。
2.進一步增強財會人員改革創新的能力。
轉變財會人員的思想觀念,創新工作方式,提高財會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的能力,抓住改革機遇,迎接各種挑戰,不斷增強財會人員推動改革、適應形勢變化的能力,不斷提高財會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3.提高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財會人員除符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外,同時,應當具備行業財會人員崗位規范規定的任職條件。財會人員除正常的核算工作外,應提高各項分析工作能力,參與固定資產交付等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江鈴汽車股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應對策略
江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國上市公司500強之一,公司管理層非常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公司主要從以下方面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項資產管理制度。
財務部門建立了《固定資產會計管理規定》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在會計管理規定中明確了固定資產初始計量、固定資產的交付、折舊、后續支出、調撥盤點和減值等規定。公司資產管理部門了《資產管理規定》,明確了資產的分類和編號規則、設備移交、設備封存及啟用、設備移裝調撥、設備租賃、設備減值、資產報廢與更新、資產調劑及處理、資產臺賬和資產檔案及技術資料管理等內容。公司還建立了SAP資產管理數據庫專門用于資產臺賬的管理,使公司各項固定資產的變動都處于受控中。
(二)通過高效的會議協調轉資管理過程中的交叉工作。
公司針對采購的集中和資產管理職能的分開,在在建工程轉資中出現的互相推拉,踢皮球的現象,每個月由財務部門專門組織召開一次會計科目審閱會。財務部門將所有超過三個月的購建固定資產的預付款清單和未轉資的清單列出,為提高會議效率,在會前發給公司預算管理和控制部門、采購部門、制造部門及設備管理部門,事前安排好每個需交付轉固或需銷預付的人員會議時間,各方一起討論并匯報項目的進展情況,這樣既使財務部門及時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又較好地避免了因各部門推拉導致延誤轉固虛增利潤的情況。同時項目財務嚴把驗收關,項目組組織辦理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手續,參加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并及時轉資。
(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計提折舊。
每月財務人員根據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計提折舊,復核人員對折舊費用進行核對。同時預算管理和控制部門每月對折舊費用進行T+3預測和分析,主要是根據項目節點,考慮投產時間,并結合現有的資產計提折舊情況與財務部的實際計提的折舊數進行分析,如有差異,再進一步分析查找原因,直至數據無誤。
(四)對報廢資產進行競賣。
公司所有的固定資產均有賬務記錄,針對一些需報廢的資產,公司在當地有影響力的報紙上刊登廣告,讓售信息,有意者到公司來實行競賣。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制訂了《固定資產讓售實施細則》,細則對競賣的處理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有意競賣的買家需事先交納一筆押金方可有資格進行競價。每次讓售不論讓售了多少設備,多少金額,均需公司主管領導、財務總監、預算管理和控制部門及財務部門共同審批。
(五)建立TPM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制度。
公司根據設備保管定人的原則,建立設備保養責任制,并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制定保養計劃,同時資產管理部門經常開展TPM設備競賽,定期對設備性能和完好率進行檢查,并對各部門的資產完好率和利用率進行考核,較好地降低了設備的利用成本。公司還定期組織TPM設備管理會議,組織設備管理員進行經驗交流和溝通。
(六)嚴格審批固定資產的減值管理和分析。
公司財務部門制定了《公司八項計提減值準備制度》,每半年對固定資產減值進行一次申報。公司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根據公司資產減值制度判斷資產的減值情況并上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一些機器設備由于工藝技術變更或嚴重破損需計提減值準備,有些電子設備更新換代較快也需要計提減值準備,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各部門申報的減值明細清單進行實地清查,確認后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會同預算管理和控制部門及財務總監共同討論后上交公司董事會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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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基層固定資產投資統計還存在一些問題,數據質量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筆者長期在基層統計部門工作,對影響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質量的因素進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
一、影響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質量的主要因素
1.基層報表單位統計基礎薄弱
1.1無專職統計人員。多數投資單位,特別是新建項目單位人員少,而且分工不細、不明,沒有明確的統計負責人,不設統計人員,大多由會計兼職統計工作,更有少數單位由領導臨時指定人員負責,而且頻繁變動。統計人員缺少培訓,統計知識缺乏,報表數據質量差。在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實踐中,常常遇到項目單位找不到統計人員、經理開統計會議、報表時經理又無時間的情況。
1.2依法統計意識差,報表隨意。由于投資統計報表對于項目單位來說是臨時性報表,很多統計人員沒有認識到投資報表是本單位的法定義務,視投資報表為份外工作,配合程度低,時間觀念差,常以各種借口推托,不能主動按時地上報報表,總是要經過多次催報,統計部門工作十分被動。
1.3報表數據可信度差。有些項目單位特別是私營企業,管理混亂,財務制度不健全,原始記錄、統計臺帳不齊全,部分單位連工程預算材料都沒有,只好按照工程概算和形象進度估計上報,統計數據準確性難以保障。
1.4部分政府財政投資的項目難以確定報表主體。例如,政府修建一些基礎設施,涉及到發改、規劃、土地、市政、財政等部門,統計部門在確認報表主體時常常遇到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現象,最后統計部門不得不找領導協調解決,或者自己填報投資表。
2.統計部門執行方法制度不到位
2.1項目搜集不到位。由于投資項目流動性強,且投資報表為臨時性報表,可能造成一些項目漏統。縣級統計部門人員緊張,力量主要用于催報報表、數據處理上報、查詢、統計分析,很少能抽出時間到基層尋找項目。搜集項目的途徑主要是從發改部門索取、鄉鎮辦上報。在實際工作中,發改部門提供的很多項目不符合投資統計條件,鄉鎮辦上報的項目又常常漏報。
2.2投資項目入庫門檻提高造成部分項目漏報。為提高投資統計數據質量,對新上投資項目實行統計入庫制度。制度規定,新上項目要提供項目介紹、項目備案書、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形象照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項目規劃許可手續、設備購置付款憑證等文件。在實踐上,一些項目單位運行不規范,難以按要求提供上述資料,造成事實上的投資項目漏報。同時,有些單位找各種借口推托,由于上述資料并非對象的法定上報義務,統計執法在此無能為力。
2.3投資統計分析缺乏深度。縣級統計局由于人員少,投資統計只有一個人,投資統計人員有限的時間用來搜集整理上報統計報表,很難開展調研、進行深度分析。按照進度撰寫的統計分析,看到的只是數據羅列,泛泛而談,千孔一面,沒有鮮活事例,沒有原因剖析,沒有中肯建議,如同一杯白開水,領導不愿看,看了也沒用。
2.4統計執法難。發現項目單位拒保、遲報統計報表,或報表數據不真實,統計部門理應大膽拿起法律武器,維護統計秩序。但是,一旦啟動統計執法,便會遇到各種阻力。一些領導以招商引資不容易、要為企業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為由進行阻止,使一些單位長期游離于統計法的管理之外。還有些地方為企業創造“寬松環境”,給一些重點企業發放“特殊保護企業”,成為企業的“尚方寶劍”和“護身符”。統計部門要進去檢查,要經過層層審批,許多時候因阻力太大二不了了之。
3.外界干預投資統計數據
3.1目標考核要求調整投資數據。各級政府和領導對投資統計十分“關注”,因為投資數據被列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明令或暗示統計部門,投資增幅要超過目標,要超過兄弟單位。統計部門由于是地方政府組成部門或直屬機構,局長的“烏紗帽”來自于地方,一些局長迫于壓力,便放棄統計原則,玩起了“數字游戲”。
3.2發改等相關部門要求投資數據與其一致。一些項目單位為引起領導和發改部門的重視,在申報或備案時夸大投資總額,在領導檢查或調研匯報時夸大投資進度。一些領導和發改等部門好大喜功,也樂于接受企業的夸大數據,并據此向上級匯報。統計部門在統計投資數據時,經常被發改等部門認為數值偏低,要求與他們掌握的一致起來。
3.3統計部門與相關部門協調有一定難度。為取得項目開工文件、督促企業上報有關資料,統計部門需要與發改、土地、建設等部門協調,爭取幫助。但在具體運作時,有些地方形不成制度化,經常需要找領導協調;有的提供資料不規范,有價值的信息少。
二、提高基層統計數據質量的幾點建議
1.建立切實可行的項目申報入庫制度。現行新項目入庫手續繁瑣,需提供發改委的備案表、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書、項目規劃許可證、設備購置憑證、環評文件、項目介紹、形象進度照片等資料。由于手續復雜難以提供,導致部分已經動工建設的項目不能入庫,造成投資項目漏報。這與制度制定的初衷相違背。筆者認為,該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缺少統計法的支持。《統計法》第十五條規定,“統計調查表應當標明表號、制定機關、批準或者備案文號、有效期限等標志。對未標明前款規定的標志或者超過有效期限的統計調查表,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停止有關統計調查活動”。顯然,要求項目單位提供上述資料已經超出統計法的要求。二是不符合實事求是的統計精神。在實踐中,操作規范的單位一般可以提供以上資料。同時,也確有一些項目存在手續不全等問題,但這不能成為我們漏統的理由。相反,我們如果漏統,則有違反統計法的嫌疑。因此,建議對項目入庫制度進行改革。改革的思路是:以事實為依據,凡是符合投資統計調查制度的就要統計入庫;項目介紹和照片是必要的,其他資料不能提供的說明原因,上級統計部門在執法檢查時可以把這些項目作為重點。
2.建立投資信息共享機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建立投資項目統計部門備案制。凡是由發改、規建等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的項目,均應到統計部門進行登記備案,以便統計部門及時掌握和統計。二、建立投資統計聯席會議制度。投資統計為各級政府進行宏觀管理提供依據,投資數據也是政府和有關部門需要掌握的信息。因此,建立聯席會議十分必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統計、發改、建設、招商、土地等掌握項目審批備案等權力部門。聯席會議的職能是對投資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對投資統計的有關事項進行協調,對政府投資項目明確報表主體,不斷提高投資統計數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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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費優惠政策
1、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本縣區域內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的工業企業,均可依據《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促進全市工業發展的30條意見》(合國稅函〔〕34號)之條款,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免收、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凡在我縣投資并注冊的工業企業,在約定建設期內,按照市政府《關于免收開發園區工業投資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合政辦〔〕8號)和縣政府辦《關于印發縣工業投資項目免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政辦〔〕43號)文件規定,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4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取消和停止征收省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聯合公布的12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鼓勵投資工業項目
3、凡在縣域內投資建設的工業項目,在項目建設期內,按申報期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的范圍為生產廠房、設備和輔助設施。對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對投資總額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補助期最長不超過1年;3000萬元-1億元(含3000萬元)的項目,補助期最長不超過1年零6個月;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項目,補助期最長不超過2年。
對投資總量大、產業關聯度高、牽動性強的重大工業項目,可采取“一企一議”、“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政策支持。不再重復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共同承擔。
4、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的項目,均可申請項目前期費用補助,每個項目前期費用補助最多不超過200萬元。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項目,按實際支付的項目前期費用給予全額補助;投資額在3000萬元-1億元(含3000萬元)的項目,按實際支付的項目前期費用70%給予補助;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實際支付的項目前期費用50%給予補助。
項目前期費用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評價報告費用。
5、凡在縣域內投資新建工業項目,當年開工建設并竣工投產,總投資3000-5000萬元(含3000萬元)的,獎勵企業負責人5000元;5000萬元-1億元(含5000萬元)的,獎勵企業負責人8000元;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獎勵企業負責人10000元。投資額超2億元或總量特別巨大的,可采取“一企一議”、“一事一議”的辦法,以協定當年完成項目建設進度比例給予企業負責人獎勵。
三、鼓勵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
6、鼓勵企業資源綜合利用。對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除按本政策第3條規定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5%補助外,項目投產達標后另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一次性獎勵。
7、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產品推廣應用。對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的節能產品推廣應用項目和節能技改項目,除按本政策第3條規定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5%補助外,另對項目節能量給予獎勵。年節能量達到1000噸標煤或節電300萬千瓦時獎勵10萬元,同一項目每增加節能量1000噸標煤或節電300萬千瓦時增加獎勵10萬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全國同行業領先水平的重大節能改造項目,采取“一企一議”、“一事一議”辦法給予政策支持。
8、鼓勵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對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的節能環保產業項目,除按本政策第3條規定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5%補助外,項目竣工投產后另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一次性獎勵。
9、鼓勵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凡通過市級以上清潔生產認定的企業,給予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0、鼓勵推廣應用節能、輕質、高強、利廢、環保新型墻材。凡生產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財綜〔〕77號)的企業或利用新型墻材興建工程,按規定預繳新型墻材專項基金的建設單位,經有關機構認定后,按照《關于繼續做好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獎補和返退工作的通知》(政辦〔〕4號)之規定,縣財政從征收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中給予獎補或辦理預繳基金返退。
四、鼓勵工業企業加快發展
11、鼓勵企業多產多銷。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含壟斷性行業企業)當年工業總產值和主營業務收入超出上年的部分,扣除基準增幅部分后的增量給予獎勵。以企業當年工業總產值和主營業務收入兩項指標各按50%加權作為計算獎勵的依據,并將企業劃分為若干類,各類企業基準增幅和增量獎勵比例每年核定一次。
對當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個企業獎勵10萬元。并對其全年考核指標超過上年(不足500萬元的按500萬元計算)的增量,不分企業類別,統一再按0.6%比例給予獎勵。
對當年執行“一企一議”、“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其全年超過基準增幅部分的增量,統一按0.6%比例給予獎勵。
對同一投資主體在全市投資設有多家企業的,合并為一個考核單位計算獎勵。每個考核單位全年獎勵額最多不超過5000萬元。
獎勵資金由市縣財政按1:1共同承擔。
12、鼓勵工業企業從縣外引進或在本地培育新辦配套企業。配套企業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每年新增的所得稅、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70%獎勵給主導企業,30%獎勵給配套企業。
13、新辦或從外地(市轄區外)整體搬遷至縣內的中小工業企業,竣工投產后,在3年內實現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時,按其當年實際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的1%一次性獎勵給企業法定代表人,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14、鼓勵優先購買本地產品,支持本地企業生產和銷售。全縣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進行辦公用品及設備采購等,優先購買使用本地產品;政府性投資的建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使用本地企業生產的材料、設備。集中采購機構在組織政府采購活動時,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可以采取有利于本縣企業發展的靈活采購方式,優先采購本地產品。
15、鼓勵企業爭先進位。對年度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納稅100萬元以上(剔除退稅)的工業企業,以年度工業銷售收入、入庫稅金、利潤額、利稅率及上述四項指標的增幅等8個指標綜合評分,位居前二十名的由縣政府授予“工業二十強企業”稱號,并獎勵1-5名各1萬元,6-10名各0.8萬元,11-15名各0.6萬元,16-20名各0.4萬元。獎勵資金由縣、鄉鎮(區)財政按受益比例承擔。
設立工業上臺階獎,對當年新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當年銷售收入首超億元的,縣財政分別獎勵0.1萬元、0.5萬元;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億元后,每新增1億元,加獎0.5萬元。上述資金不重復計算,以最高值為準。
16、按照稅收貢獻大小獎勵納稅大戶。對當年凈入庫稅金縣地方所得300-500萬元,且較上年有所增長的工業企業,縣政府授予“先進企業”稱號,并按當年凈入庫稅金縣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獎勵企業負責人。對當年凈入庫稅金縣地方所得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就業人數達800人以上,且較上年有所增長的工業企業,縣政府授予“突出貢獻企業”稱號,并按當年凈入庫稅金縣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獎勵企業負責人。
政策性專營企業,當年凈入庫稅金縣地方所得300-500萬元,且較上年有所增長的,授予“先進企業”稱號,獎勵企業負責人2000元;500萬元以上的,且較上年有所增長的,獎勵企業負責人4000元,之后,每增加200萬元,加獎1000元。
五、鼓勵自主創新
17、對符合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支持和鼓勵產業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市政府《關于印發市承接產業轉移進一步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合政〔〕29號)相關政策。
18、列為國家級新產品的,獎勵管理團隊20萬元,其中法定代表人為40%;列為省級新產品的,獎勵管理團隊10萬元,其中法定代表人為40%。
19、支持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對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并經國家、省、市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建設項目,其新增研發試驗設施、儀器設備等給予投資額10%的補助。
20、支持“兩化融合”示范項目建設。鼓勵工業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對列入《市工業“雙千工程”項目庫》的“兩化融合”示范項目,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補助。
21、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級科技創新項目資金支持。對申報、獲得國家科技部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支撐計劃、重大專項、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國家工信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國家發改委高技術產業發展計劃項目;國家財政部成果轉化資金計劃項目和省發改委高技術產業發展計劃、省科技廳火炬計劃項目資金支持100萬元以上,并在本地產業化的企業,縣財政配套獎勵10萬元。
22、支持企業創立名牌和技術標準。對產品獲得國家、省、市名牌或馳名、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復審通過的企業減半獎勵;獲得國家、省、市質量獎分別給予10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個人獲得國家、省、市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當年主持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注、省級地方標準并獲得認可和實施的企業,每項分別獎勵標準主要起草單位3萬元、2萬元、1萬元。新通過ISO9001等行業先進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OHSAS1800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每個單項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0.3萬元,新獲得上述“三合一”標準認證的企業,再加獎1萬元。對確認為“4A級、3A級、2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2萬元、1萬元、0.5萬元的獎勵;對通過計量體系確認和計量保證能力評價(C標志)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的獎勵。設立縣長質量獎,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不超過兩家企業,每家企業獎勵20萬元。
企業創立名牌和技術標準獎勵由縣財政全額承擔。
六、鼓勵加快工業園區建設
23、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縣內產業園區可享受市財政安排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貼息實行市總額控制。
24、多層標準化廠房建設補助。開發區、產業園區多層標準化廠房建設產權單位可按當年實際建成多層標準化廠房建設資金的30%申請市財政補助。
七、鼓勵企業上市
25、支持企業上市。對有上市意愿、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利潤水平較高、成長性較好的企業,經專家審查上市工作指導委員會研究同意后,可依據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長發〔〕46號)和縣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的通知》(長政〔〕33號)規定之條款,享受優惠政策。上市企業不重復享受省、市、縣優惠政策,對同一事項不重復獎勵。如企業上市不成功,縣政府收回全部政策性獎勵資金。
八、支持企業融資
26、鼓勵金融機構增加貸款投放。嚴格執行縣政府辦《關于印發縣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發展考核獎勵辦法的通知》(政辦〔〕61號)規定,縣內外金融機構對縣政府年度重大產業項目及城鎮、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中小企業新增信貸投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按新增貸款的0.5‰給予獎勵。同時,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優先安排政府性資源,包括財政資金開戶與存儲,項目推薦等。
27、放寬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規定。企業取得用地批復并全額繳納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后,即可申請用地登記,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以便于企業及時進行他項權利登記,為企業融資提供方便。
28、對在縣域內注冊、納稅的信用擔保機構和工業小企業(即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000萬元以下、資產4000萬元以下,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企業),給予融資支持。
鼓勵擔保機構積極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對擔保機構為推介的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月均擔保責任余額超過其實收資本5倍以上的,給予獎勵。其中,月均擔保責任余額達到實收資本5-8倍(含8倍)的,按月均擔保責任余額的0.3%給予獎勵;月均擔保責任余額超過實收資本8倍以上的,按月均擔保責任余額的0.5%給予獎勵。
對擔保機構為推介的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出現代償損失的,按下列規定給予補償:
略
損賬比例S=(損賬金額÷核算年度新增擔保貸款金額)×100%。該比例超過10%時,按10%計算。
貸款比例D=(核算年度新增擔保貸款金額÷資本金總額)
補償比例=(財政補償金額÷損賬金額)×100%。
對單家擔保機構的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200萬。
對政府推介企業實行貸款貼息政策。凡企業當年上繳各項稅收比上年同期增長10%(含10%)以上的,其新發生貸款部分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財政貼息。最高貼息單筆不超過30萬元,對已經獲得上級財政部門貸款貼息的企業,不予重復貼息。貼息資金實行總量控制。
對企業貸款擔保費用給予優惠。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及享受本政策的商業信用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擔保費率不高于2%的,可享受1:1擔保貼費補貼,補貼資金直接由縣財政撥付到擔保機構。
九、其他
29、上述條款中所指的企業均為在本縣區域內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的工業企業,不分所有制及隸屬關系。
篇5
自**2年設立**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來,我市園區經歷了從小到大、從粗放到有序的發展歷程。目前共批準設立10家省級開發區,占全省省級開發區總數的11.7%。**6年,全市10家省級開發區共實現固定資產投資79.1億元、工業增加值37.4億元、財政收入10億元,分別是**4年的2.5倍、1.9倍和2.3倍,園區已經成為全市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力量。為進一步加快園區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園區發展的總體目標和指導原則
(一)總體目標。按照園區經濟“倍增計劃”要求,“十一五”期間,全市園區生產總值增加4倍,“十一五”末達到254億元;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財政收入年均增長30%左右,“十一五”末,分別達到**億元、180億元、35億元,涌現一批生產總值10-50億元特色園區。園區綜合經濟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明顯降低,發展環境進一步改善。
(二)指導原則。堅持分類指導,針對各園區實際,明確不同發展方向和政策措施;堅持政府強力推動,綜合采取多種手段,引導各種生產要素、各類市場主體向園區集中;堅持特色化發展,以產業規劃為指導,以產業政策為手段,推動園區集群式、差別化發展;堅持體制創新,繼續深化園區管理體制改革。
二、增強園區綜合經濟實力
(一)提高工業比重。增加園區工業用地比重,各園區原經批準的規劃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減工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面積中工業用地面積占新增用地面積(剔除公共綠地、道路、水面和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占地)的比重不得低于70%。市區結合舊城區產業布局調整,引導重點骨干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
(二)加速產業集聚。各園區依托現有產業基礎和資源優勢,進一步明確和重點培育1~3個主導產業。按照園區功能分區,以一區多園或園中園方式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市區各園區引進的工業項目不符合本園區產業集聚要求和市區工業布局的,可推薦到市區其它園區落戶,落戶園區根據引進項目規模、性質給予引進園區一次性補償。
(三)推進工業集中區發展。對于具備發展工業條件的鄉鎮、街區,以本地區城鎮體系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指導,推進工業集中布局,逐步形成工業集中區。工業集中區堅持走專業化、集群化發展道路。對于達到一定規模的工業集中區,經市園區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可以比照享受省級開發區政策。
三、提高園區可持續發展能力
(一)完善園區規劃體系。各園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園區總體規劃,明確功能定位,確立開發時序。園區總體規劃必須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按規定報經批準后實施。在園區總體規劃指導下,編制園區建設詳細規劃和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市區園區相關規劃需上報市政府批準。
(二)加強園區發展空間研究。在加快園區現有規劃區域開發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園區發展空間研究,預留園區發展空間。市開發區研究向開發區三期以北至樅陽沿江地段拓展。大橋開發區研究向楊橋、白澤湖方向拓展。大觀開發區研究向海口、皖河農場、山口方向拓展。迎江工業園研究向**林紙項目以西方向拓展。北部新城區研究向五橫方向拓展。
(三)規范園區工業項目準入條件。受讓建設用地的工業項目,市開發區內的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大橋開發區內的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0萬元;大觀、迎江園區的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屬于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及骨干企業配套項目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和項目,投資標準可適度放寬。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企業進區發展。
(四)設置園區投入產出標準。市開發區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和稅收收入每畝分別不低于100萬元和4萬元;其他省級開發區和迎江工業園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和稅收收入每畝分別不低于80萬元和3萬元。
(五)加強土地集約使用。進區項目必須按園區總體規劃設計建設,除特殊行業外,一般項目行政辦公及生活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用地總面積的7%,容積率一般不低于0.8,建筑系數不得低于30%,綠地率不高于20%。
實行多層標準化廠房獎勵制度,各園區可按當年實際建成的多層標準化廠房建設資金一定比例獎勵產權單位。
(六)完善吸引人才政策措施。對于進入園區就業的各類人才,依法確保享受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有條件的企業可實行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進入園區就業的各類人才在職稱評定、獎勵等方面享受國家規定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同等待遇。各園區設立人才專項資金,對引進的博士、碩士等高學歷或有特殊貢獻人才予以補助。繼續選拔交流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園區,落實相關政策待遇,對于成績突出的,應提拔重用。
(七)鼓勵入區工業企業加強職工培訓。積極幫助入區工業企業解決招工、用工等方面的問題,鼓勵企業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職工的就業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對于需求量大、專業技能要求較高的企業用工培訓,各園區可給予一定培訓補助。國家和省給我市的就業培訓方面的扶持政策向園區傾斜。
(八)加大科技創新扶持力度。園區企業在申報政府扶持的科研項目、申請科技三項經費、申請科研成果鑒定和獎勵、申請科技貸款和技術改造項目貸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開發中心認定、項目孵化等方面,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繼續加大對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技術產權交易、風險投融資等科技中介機構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研發中心、共享技術服務等技術支撐平臺建設。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設立促進園區發展的獎勵資金。園區發展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園區績效激勵以及促進園區循環經濟、重大裝備制造、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研發等方面的獎勵。**7年市財政暫安排500萬元,以后根據財政實際情況相應調整。
(二)實行傾斜的用地政策。園區建設用地應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指標主要用于園區。園區工業項目急需用地,在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的前提下,可優先供地。
(三)實行新建工業項目投資獎勵政策。對于符合園區準入條件的新建工業項目,各園區可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加大財稅、金融的支持。園區范圍內行政、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從事生產、經營、服務等行業的各項稅收按照稅收征管體制征收,除市本級稅收單列戶外,屬于園區的應就地入庫。中央和省財政統一結算給地方財政屬園區的部分,應全額及時結算到位。各上級部門、單位安排用于支持園區發展的財政性資金或貸款必須全額及時拔付園區,并不得沖抵本級政府用于園區發展的各項支出。
鼓勵金融機構以銀團方式支持園區建設,探索銀企園三方封閉運行的土地證質押、資產抵押的信貸方式。
五、完善園區管理體制
(一)強化園區管理權限。園區管委會對園區實行統一領導和集中管理。市直有關部門派駐園區的機構主要領導年終考核必須充分運用園區管委會考核的成果,凡被園區管委會兩年考核不稱職的,應由派出單位就地免職或調離崗位。
除環境保護執法、安全生產檢查、刑事案件偵查和省級以上執法機關統一組織開展的突擊性專項檢查外,對各園區內企業的檢查和執法,需事先書面告知各園區管委會,并向市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優化園區服務機制。入區工業企業的各類審批事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及必須報省以上審批的事項外,由各園區管委會或同級行政服務中心全程、負責辦結。
(三)創新園區管理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園區以園區出讓方式,引導和推動企業或者其它社會主體參與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以及園區建成后的招商引資、物業管理和信息服務等。園區管理要探索政府統籌規劃、公司化經營管理的發展模式,逐步推動園區由管委會管理模式向經營公司管理模式轉變。
六、優化園區發展環境
(一)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納入所在地基礎設施建設范圍,統一規劃建設,并優先爭取國債資金或政策性貸款支持。鼓勵多種投資主體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以道路、水、電、通信為主的基礎設施和以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集中供熱、熱電聯產為主的公共配套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公用基礎設施經營企業的投資主渠道作用,加快園區公用設施建設,相關建設項目按園區工業項目優惠政策執行。
(二)進一步規范園區收費行為。對入區的工業投資項目,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市本級收取的部分予以減免,上繳省以上的部分由各園區所在財政與企業各負擔50%。市級管理的、由政府出資舉辦的,或依附于政府權力的具有行業技術壟斷、不具備競爭條件的有關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準的40%收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三)加強開發區建設規劃和建設市場管理。依據開發區規劃加強建設管理,杜絕違法建設,降低建設成本。規范園區建筑市場,加大對強拉強卸、強買強賣等不法行為整治打擊力度,整治打擊不力的,追究相關部門責任。
(四)營造良好發展氛圍。認真做好土地征收和被征地農民拆遷安置工作,依法確保被征地農民補償到位,建立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體系。充實園區范圍內基層政權組織力量,預防并及時化解園區建設中征地拆遷引發的糾紛和矛盾。妥善處理涉及園區事件,維護政治穩定,排除影響發展的干擾和阻力。組織開展園區行風、政風評議活動,提高園區企業評議代表比重。
七、加強園區組織領導
(一)健全組織機構。已成立市園區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市直相關部門及各園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規劃政策,加強組織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發改委會同商務等部門加強對全市園區發展的業務指導。
(二)完善市區園區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市區園區負責人聯系會議制度,由市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定期舉行聯席會議,協調基礎設施共建和統一對外招商政策,引導各園區產業差別化發展,統籌園區就業培訓、人才引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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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履行職責、開拓進取的結果,這些成績的取得。也是旗局領導班子帶領全體地稅干部團結拼搏、扎實工作、埋頭苦干的結果。此,代表旗委、旗政府對辛勤工作在地稅戰線的全體干部職工表示衷心地感謝!
總結年工作、研究和部署年地稅工作,今天旗地稅局召開這次會議。很及時、很必要。邢局長對今年全旗地稅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希望大家認真分析新一年的地稅形勢,深入研究新一年地稅增收目標任務的有效舉措,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好地落實下去。這里,講兩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服務大局,一、圍繞中心。為我旗經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十五”最后一年,剛剛過去的年。也是旗經濟快速發展的一年,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邁上了新的臺階。全旗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6.28億元,2000年的3.2倍,年均遞增25.8%財政收首次突破億元大關,達到1.5571億元,同比增長70.2%總量排全市第7位,增速排全市第3位;規模企業工業增加值累計完成2.92億元,增速達到68%規模企業經濟效益綜合指數完成235.25點,同比增長79.69點;全旗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5億元,同比增長74.4%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7090元,同比增長15.2%牧民人均純收入完成4433元,同比增長1.6%全旗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生活日益提高。這種形勢的帶動下,旗地稅局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一是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實施稅源分級、分類、分片管理。二是實現了稅費一體化管理,形成了一人進廠,稅費統管”管理模式。三是實現了一窗多能、一機多用、一崗多責”一窗式”服務,加快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糾風工作及辦稅服務水平,推進了地稅事業的全面發展。
各項稅費累計入庫6841萬元。其中,地方稅收累計入庫5333萬元,完成旗委、旗政府下達任務的100.1%,截止年11月30日。同比增收2116萬元,增長65.7%社會保險費累計入庫1508萬元,完成年度計劃任務1159萬元的130%同比增收708萬元,增長88.5%
截止12月31日,經科學合理地分析稅源、費源。局預計組織入庫各項稅費萬元。其中地方稅收預計完成萬元,社會保險費預計完成1800萬元。
二、加強領導、強化征管,確保完成今年的各項稅費收入任務
年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十一五”時期我旗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40%,達到84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1.9萬元;三次產業比重調整為6.6:82.2:11.2;財政總收入年均增長40%,達到8.37億元;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125億元,比“十五”期間翻兩番以上;引進旗外資金達到88億元,比“十五”期間翻一番;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10%,達到3.8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6.4%,達到15200元;牧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7.7%,達到10000元。我旗已經提出在“十一五”時期要以建設社會主義新牧區為目標,按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走資源轉換和總量擴張的道路,構建以滿洲里、海拉爾、額爾古納為支撐點的三角區域能源重化工基地、綠色生態基地、北疆風情旅游基地,提高牧民素質,發展生態、高效農牧業,改善農牧民生產條件,提高生活水平和質量,建設和諧、平安、富裕、文明的陳巴爾虎旗。今年我旗的固定資產投資、工業化、農牧業產業化和旅游業將有較大發展,這無疑將為稅費增收提供堅實的基礎和豐富的財源。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加強稅源分析,加強稅源監控,加強稅收征管,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工作。
(一)、加強稅收收入的組織工作。稅收收入的組織工作是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的基礎性工作,要堅持以組織稅費收入為中心,依法治稅,強化管理。要正確分析判斷全旗收入形勢,正確處理地方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加強稅收征管與稅源分析的關系,要通過狠抓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抓住稅收征管薄弱環節,大力加強戶籍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要進一步規范和整頓市場秩序,開展各項專項檢查,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拓寬協稅護稅網絡,千方百計把我旗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如實反映到地稅收入上來,做好應收盡收,確保今年地稅收入穩定增長。
(二)、提高促進經濟發展能力,發揮地方稅收
調節經濟的職能作用。要適應我旗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依法運用地方稅收調節手段,為我旗經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投資的軟環境。要認真落實旗委、旗政府扶持重點工業園區發展,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技術改造等地方稅收優惠政策,用好、用足各項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努力把市場機制調節與稅收政策調控作用結合起來,加快工業結構調整,推動工業企業上規模、創特色、出效益。
(三)、要圍繞提高稅收管理能力,進一步深化地稅征管改革。進一步加快地稅征管信息化進程,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和專業化相結合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要加強信息化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努力培養一支業務精、事業心強的信息隊伍。要完善網絡建設,提高信息資源共享程度。要通過征管改革,建立起更加公平、更加科學、更加法治的地方稅收管理體系。
(四)、加強地稅干部隊伍建設,樹立良好的地稅行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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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適用范圍
第一條磁性材料生產加工類和磁電產品制造類的外資企業、內聯企業(以下簡稱磁電企業)。外資企業是指外國客商以及僑胞、臺胞、港澳同胞在我縣興辦的獨資、合資、合作項目,內聯企業是指縣外國內客商在我縣的直接投資項目。縣磁電產業園是指縣經濟開發區劃定區域和石頭磁電工業集中區。
第二條本縣磁電企業新建、技改、擴建工程,在同一年度內累計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
第二章財稅獎勵
第三條增值稅
(一)新辦的磁電類外資企業、內聯企業所納增值稅(含出口企業免、抵部分)前五年按縣留成部分60%獎勵,第六年獎勵50%,以后逐年遞減10%獎勵幅度。
(二)磁電企業生產的產品被認定為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的,自被認定之日起3年內所繳納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經財政、稅務機關核實后,全額獎勵給企業,用于科技攻關和技術創新。
第四條營業稅
對新辦的從事磁電產業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企業,年納營業稅額在20萬元以上,六年內按其所納營業稅額的一定比例分段予以獎勵,標準為:20萬元以上的部分獎勵30%;超過50萬元以上部分獎勵40%;超過100萬元以上部分獎勵50%。經國家或省政府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磁電產業技術轉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第五條企業所得稅
(一)對新落戶縣磁電產業園且經營期十年以上的生產型磁電類內聯企業,前5年按縣留成部分100%給予獎勵,第6年至第10年分別按縣留成部分的60%、50%、40%、30%、20%給予獎勵。
(二)對新落戶縣磁電產業園且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生產性磁電類外資企業,除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外,自獲利年度起,同時享受內聯企業優惠政策。
(三)為鼓勵、支持磁電企業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積極主動地爭取上市,對公司注冊地在廬江縣行政區域內且上市成功的公司,在上市輔導期期間內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縣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企業成功上市后,縣政府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六條資金扶持
(一)鼓勵投資規模較大、技術含量較高、符合本縣產業發展規劃的磁電產業項目;重點支持對我縣磁電產業發展具有帶動性的、有產業特色的磁電產品;鼓勵有條件的縣內企業與縣外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設立研究與開發中心,積極支持磁電產業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對取得國家經費支持的項目,縣、鎮政府將予以適當扶持。
(二)縣財政每年預算安排部分引導獎勵資金,鼓勵加快磁電工業項目建設(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從20*年度起,磁電企業上繳的稅收收入環比超收地方留成縣集中部分,以轉移支付的方式補助給企業所在的鎮,專項用于磁電產業園或磁電企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七條鼓勵各鎮、各單位將磁電項目引到非轄區的磁電產業園落戶,項目形成的產值、投資額、稅收收入前5年全額返還給引薦鎮,后5年引薦鎮與落戶鎮按5:5分成。
第八條磁電企業的相關稅收獎勵和扶持資金核準事項,由企業分年度在次年2月份按規定程序報縣財政、稅務部門審核,報批后根據項目稅款入庫級次分級兌現。
第三章規費優惠
第九條對落戶我縣磁電產業園的磁電企業優先安排用地計劃,項目建設所用土地出讓金按當年最低基準價出讓,并結合項目協議約定的建設速度、投資強度和投資規模實行更加優惠的獎勵政策。按項目協議約定的時間、投資強度建成投產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0-3000萬元項目,獎勵土地款的30-50%;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000-5000萬元項目,獎勵土地款的50-60%;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高新技術開發項目,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同時,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
第十條對新辦的磁電企業通過環評及“三同時”驗收且能達標排放的,所收環保排污費縣留成部分主要補貼給企業用于環保項目專項支出。
第十一條對入園磁電企業,由縣本級收取且留用的行政性規費,一律減半收取。
第四章其他服務
第十二條鼓勵磁電產業類產品的研究開發、技術改造和推廣應用。縣發改委、經委、工商局、科技局、招商局等部門應積極引導和配合磁電企業向國家、省、市相關單位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及各類質量認證工作,有關部門應積極幫助企業,爭取中央、省相關發展基金和技改專項補助資金支持,以解決部分認證和技改費用。對積極幫助企業通過國家、省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及各類質量認證,協助企業爭取相關發展基金和技改專項補助資金(包括貼息)的相關鎮和縣直單位給予獎勵,對部門負責人和主要經辦人員給予通報表揚。
第十三條鼓勵和支持企業采取優厚待遇吸引人才。對進入縣磁電產業園區的磁電企業具有高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或有重大發明的,其未成年子女可在該項目所在地或廬城鎮就學,與本地居民子女一視同仁,收費執行物價部門統一標準。
第十四條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對承擔項目的科技人員和商務人員因公出國出境,符合條件的,縣相關部門應向上爭取辦理一次審批一年內可多次出國的有效批件。對來廬進行國際合作與交流的人員提供往來方便。
第十五條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辦理“貴賓證”;對每個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確定一名縣領導分工聯系;每個新建磁電企業確定一個引進部門全程跟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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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間,我們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跨越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這個主題,以及富民強鎮、建設現代化新農村為總目標,精神再振奮、目標再加壓、標桿再提升,負重俱進,跨越發展,主動融入市《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發展戰略,構建重工業園區和民營工業園區,強力推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和城鎮宜居化進程,大力發展民營經濟、開放型經濟、勞務經濟和特色經濟,實現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主要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
在保持經濟和社會全面和諧發展的同時,重點發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才資源優勢得以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加快對重化工園區、民營工業園區的建設進度,著力培育新的工業園區、傾力打造工業重鎮。實現工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以工業帶動一、三產業的全面健康發展。
至2015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其中工業投入不低于8億元,gdp增長33%,達到7億元,財政總收入達到18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10000元。
1、計劃完成的幾大重要的指標。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6.5億元,工業固定資產投入5.2億元,地方一般預算收入1200萬元,內聯客方到位資金1.8億元,工業入庫稅金1100萬元。
需完成的重點項目,其中農業項目1個,內容為小官湖鮮切花基地建設;工業項目4個,深圳合興發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投資1.2億元的家居項目、南通市新峰工藝服飾有限公司投資2200萬元的服裝工藝項目、杭州客商李先生投資5000萬元的紙漿包裝罐項目、青島客商邱孟國先生投資3000萬元的塑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2個,分別為河濱商住區建設項目和商貿步行街項目。
2、“十二五”工業項目建設的重點工作
在未來的五年里,全鎮將集中所有的力量,根據現有的優勢和發展條件,明確定位,堅持市場化動作、企業化招商,全力打造的“三區四基”工程,實現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大突破。
“三區”:①產業集聚區。規劃占地1000多畝的產業集聚區,到2015年確保工業投入16億元,新上規模以上企業16個,其中,投資5000萬元以上項目10個,投資萬元以上項目20個,1000萬元以上項目30個,億元以上項目2個,引進內資達20億元。②民營工業園區。繼續實行重點扶持政策,加大引導典化力度,強力推進民營工業園區的建設發展步伐,爭取形成以機械、服裝、藥品生產、塑料制品、農副產業深加工等為主的產業格局,傾力打造新型民營工業園。③中心商業區。以東朱堵村為中心,鎮區繼續向東、向南擴張,形成占地3平方公里的中心商業區,到2015年,平均每年新增個體工商戶200家。
“四地”:①花卉苗木種植基地。鎮是一個有著30多年的花卉種植歷史,種類齊全,品種優良,以青班線、青抗線為主的精品花卉種植,形成了10000多畝的種植規模,產品主要為大、中、小、高、矮苗,賞花、果、葉品種,喬木、灌木、草本等11個品種100多個系列,花卉產業的興起發展不僅滿足了客戶、城市亮化、道路綠化、家庭美化的需求,增加了農民收入,還帶動了我鎮經濟快速發展,到2015年,我鎮的花卉苗木種植將在原來的10000畝基礎實現0畝的種植規模,成為鎮域的主要支柱產業之一。②廢品拆舊基地。繼續加大推進力度,重點扶持壯大望仙河拆舊業,通過政策引導,多輪驅動,擴大拆舊面,形成規模化發展趨勢,到2015年,基地擁有廢品拆舊專業戶100家,其中大戶10家,平均年創經濟價值5600萬元。人均增收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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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貼息資金(以下簡稱“貼息資金”)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帶動和引導社會投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及《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貼息資金是指由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含國債項目資金)安排的,用于符合條件、使用了中長期銀行貸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貼息的資金。
第二章貼息資金安排的適用范圍和標準
第三條貼息資金主要適用于需要政府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的競爭性、經營性項目。主要包括:
(一)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二)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項目;
(三)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
(四)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
(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貼息資金貼補率不得超過當期銀行中長期貸款利率。貼息資金總額根據符合貼息條件的項目銀行貸款總額、當年貼補率和貼息年限計算確定,不得超過項目建設期實際支付的銀行中長期貸款利息總額。
第五條貼息資金可根據項目建設實施進度和貸款的實際發生額一次或分次安排。
第三章貼息資金預算管理
第六條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貼息資金的預算管理,實行“先審核,后下達預算”的辦法,嚴把預算下達審核關。并按照預算管理程序要求,下達項目貼息資金預算。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可以暫緩或停止下達預算:
(一)投資計劃不符合國務院確定的投資安排范圍和重點,不符合貼息資金使用范圍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投資計劃相應的項目貼息資金超過應付銀行中長期貸款利息總額;
(三)已申請其他貼息資金;
(四)項目單位銀行貸款未落實;
(五)需要地方財政部門承諾有關事項,沒有承諾的;
(六)項目建成后,需同級財政部門安排運營經費而同級財政部門沒有出具意見的;
(七)需要地方財政部門財力配套,地方財政部門未出具意見的;
(八)審計部門、財政監督機構和評審機構發現項目單位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
(九)項目單位違法違規受到舉報的;
(十)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八條貼息資金預算下達后,必須嚴格執行,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調整。對確需調整的項目,應嚴格按照調整預算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中央對地方項目貼息資金要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第四章貼息資金的資金撥付和財務管理
第十條財政部門要堅持按照貼息資金預算、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基本建設程序等要求撥付資金。
第十一條財政部門撥付貼息資金,要根據項目單位的申請,按照貼息資金預算,綜合考慮項目建設進度、貸款到位情況以及實際利息發生額等因素。
第十二條對中央項目的貼息資金,由財政部撥付到主管部門(含中央企業),各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單位;對地方項目的貼息資金,通過中央財政補助地方財政部門,由地方財政部門撥付到項目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核減、停止撥付或收回貼息資金:
(一)提供虛假情況,騙取貼息資金的;
(二)轉移、侵占或者挪用貼息資金的;
(三)銀行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的;
(四)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存在超概算、超規模、超標準等情況的;
(五)項目單位違法違規受到舉報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項目單位收到貼息資金后,必須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分別按以下情況進行財務處理:在建項目沖減工程成本;竣工項目沖減財務費用。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貼息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檢查,每年要不定期組成檢查組或委托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等機構抽查使用貼息資金的項目單位,確保貼息資金按規定安排使用。使用貼息資金的項目單位,應在每年年底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貼息資金的使用情況,并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對以下內容進行重點審核,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出檢查結論,對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依法移送,并將相關情況上報財政部。對于應繳回資金,由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負責以“其他收入”科目就地監繳入庫。
(一)核定項目是否按規定實施,項目單位是否按規定使用貼息資金。對項目單位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或未按規定安排使用貼息資金的,要將撥付的貼息資金收繳國庫。
(二)貼息資金是否按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對未按規定處理的,要及時予以糾正。
(三)項目竣工后,核定貼息項目中長期貸款計息單。對累計貼息額超過項目建設期實際支付銀行利息額部分,作為凈結余資金收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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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固定資產
中圖分類號:F4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1
一、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
1.固定資產外購、自建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外購、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易、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預算、購買、驗收入庫及出庫等管理。
2.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管理。包括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類別、使用年限、殘值率、計提折舊方法等管理。
3.固定資產維護管理。固定資產定期進行檢修、維護、計提修理費用等。
4.固定資產盤點管理。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查,確定賬實、賬卡是否相符。
5.固定資產出售、轉讓及報廢管理。企業出售、轉讓、報廢等減少固定資產的管理。
二、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對固定資產管理認識不到位。固定資產購建審批手續不健全、不完善,有些企業為了少花資金,盲目的比較,沒有先比較質量、性能,只看價格,導致固定資產投資缺乏科學性、合理性,隨意性較強,最后導致利用價值較低。
2.固定資產賬實、賬卡不符,管理脫節。按照規定,固定資產管理應設置臺賬、固定資產卡片,并記載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置日期、使用年限、購置金額等,由資產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分別管理。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定期進行盤查,并由財務部門進行賬務管理,發現盈虧及時進行賬務處理。而有些企業長期不進行資產清點,導致資產不實、超過使用年限不及時進行處理,比如,有的企業固定資產報廢不能繼續使用了,資產使用部門不知道需要辦哪些手續,如何進行報廢處理,資產管理部門跟蹤不及時,財務部門不接觸固定資產實物,導致不能及時進行賬務處理,這樣,導致虛增資產、賬實不符,最終使企業多提折舊,影響企業利潤。
3.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核算不真實。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應遵循當月增加當月不提,當月減少當月照提的原則,按照企業制定的會計政策所采取的計提折舊方法進行分月計提。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無論是否繼續使用,都不可以再提折舊,對于已經達到使用狀態但還沒辦理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應當按評估價格計提折舊,待辦理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賬面價值,但不能調整原來已經計提的折舊。固定資產采用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有些企業則人為調節每月計提的折舊金額,導致其利潤不真實。
4.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定不嚴格。要管理好企業的固定資產,首先必須明確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對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進固定資產,比如,使用超過一年,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數量多,單價低,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在實物中通常確認為存貨。再次必須有完備的管理制度并且能夠嚴格的執行。如有些企業固定資產調撥不按照規定手續辦調撥,部分領導及辦事人員不清楚辦理手續,因此財務部門不能根據其提供的手續進行賬務的增減處理,導致賬和實物的使用部門不一致。
三、加強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的對策
1.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就是以制度形式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使其形成一個有效的資產管理制約機制,包括固定資產管理的購建審批制度、驗收管理制度、保管使用制度、轉移報廢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完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內部稽核制度,做到賬、卡、物相符;制定固定資產報廢、有償調撥、轉讓變賣、租賃抵押等規定和申報制度,使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做到合理、節約、高效。此外,要加強閑置設備的調劑管理,使閑置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合理流動,盡可能提高其利用率,以達到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的統一。
2.進一步明確固定資產相關管理部門的分工。一個企業中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負有管理好固定資產的責任。這些部門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應當相互配合、各有側重的管理好固定資產。比如財務部門就應該對固定資產的有關賬務處理做到正確無誤,計提折舊應該真實,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的調撥、報廢應該嚴格審批,以避免固定資產的不正常流失。資產使用部門應該了解固定資產的性能,最大限度延長使用壽命,為企業降本增效做出貢獻。
3.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工作。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一個企業應定期或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工作,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確保賬實、賬卡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