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4-03-14 10:45:4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代建工程建設期的建設管理單位,要根據國家及行業各項規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結合自身建設管理經驗,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如《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工程合同管理辦法》、《工程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工程變更管理辦法》等,使各項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單位將制定的工程分標方案及招標計劃、招標方式等報送建設單位批準后,由代建單位按批準的招標計劃進行各個項目的招標工作。各項目的招標過程嚴格按照招標管理辦法執行,具體流程如下:①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組織編寫招標文件;②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查;③報建設單位批準;④按建設單位的意見確定招標文件;⑤由招標發售標書、進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并組織開標、評標工作;⑥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將評標報告推薦的中標人報建設單位批準后發中標通知書,進行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的流程如下:①經招標確定承包人;②代建單位、承包人協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項目責任人簽字審查;④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轉送相關部門、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依次會簽和審定;⑤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按審定意見,修改合同草稿,將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報建設單位審批;⑥建設單位審批后,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按審批意見修改合同草稿,并將修改后的意見反饋給承包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設單位授權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與承包人法人簽訂合同,加蓋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實施合同的動態管理和變更管理
工程的結算主要實施量價分離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約定上報進度報表,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后由代建單位相關部門進行工程量審核,再由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價格審核。由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將審定金額報送建設單位批準并付款。在項目進行中,對于每一個項目的結算情況與合同進行實時對比,對項目的結算情況實施進行監控,當某項結算金額與工程的進展速度相比異常時,馬上原因分析,及時控制,確保將投資控制在合同范圍之內。對于工程建設中涉及的變更問題,需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執行,并對變更所涉及的費用及時進行審核,以避免日后糾紛。變更流程如下:
(1)對于不涉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不影響整潔美觀,且不增減或增加較少預算費用(5萬元以下)的變更事項,例如圖紙尺寸等差錯更正、原材料代用、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澄清問題等,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四方(代建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商定變更方案,并辦理工程變更現場辦公記錄(以記錄工程量為主)和工程變更技術核定單(以記錄技術變更為主),由設計單位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通知。涉及到費用變更的,由變更單位隨后將變更單價及上報監理單位,由監理審核后交由代建單位合同部門審核后列入進度報表中結算。
(2)對于工程內容有變化,但還不屬于重大變更的項目,預算費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由申請變更單位提出申請,經監理組織相關單位審核,并經代建單位組織審查批準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如設計單位對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申請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變更或提出不同變更方案),可提出書面說明報至代建單位,代建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和領導研究確定最終方案。并將經過監理單位、代建單位審核的變更單價等審核變更結果報建設單位備案。
(3)對于變更原設計原則,變更系統方案,變更主要結構、布置等變更項目,由申請變更單位提出申請,經監理組織相關單位審核相關方案和費用,經代建單位組織建設單位及有關人員或專家討論研究通過,并經上級部門同意或設計審查部門審批通過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
3及時正確處理各項索賠事宜
由于發包人未能按招標時承諾的時間交付施工用電、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標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承包人招標人需采購的設備,或者由于水文氣象條件改變、設計變更、地質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順序進行施工,增加或減少了資源投入,都將造成索賠的發生,因此,在招標文件中要對所能提供的各項條件進行慎重考慮,執行過程中確保所承諾條件按時提供,并嚴格控制變更。若有索賠事件發生,要及時處理,做好現場的簽證審核工作,及時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則,分清責任,合理補償。
篇2
最近北京市人民政府又了1992年第11號令《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進一步理順了城鎮土地管理體制?!掇k法》規定,市土地管理局依法對全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并辦理未開發使用的土地出讓工作;市房地產管理局對已經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辦理已經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工作和辦理未開發土地出讓后的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工作。
我們認為,北京市對城鎮土地的管理體制比較符合城鎮建設和房地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有利于促進房地產業的發展,為城市建設積累更多的資金,加快改善投資環境?,F將《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轉發給你們,供參閱。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適用《條例》和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鎮國有土地,是指本市城區、近郊區、遠郊區的城鎮(指建制鎮,下同)、工礦區范圍內屬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
第四條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土地使用者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市土地管理局依法對全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已經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按照本市土地管理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進行監督檢查。
未開發使用的土地的出讓工作,由市土地管理局辦理,出讓后的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工作,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已經開發使用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工作,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
第二章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塊的位置、面積、用途、期限和其他條件,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職責,分別由市土地管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計劃、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共同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分別由市土地管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實施。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出讓合同由市土地管理局或市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出讓方)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第九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照《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不同用途的不同年限執行。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采取協議、招標、拍賣方式。
第十一條 協議出讓程序:
一、出讓方向預期受讓者提供出讓地塊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二、預期受讓者取得資料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出讓方提交包括土地開發建設方案、出讓金數額及付款方式等內容的文件。
三、出讓方接到第二項規定的文件后,應當在30天內答復。
四、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后,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出讓合同,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定金。
五、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讓金后,向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辦理使用權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
第十二條 招標出讓程序:
一、出讓方應當在確定的投標日期3個月前向投標者發出招標書、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二、投標者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將密封標書投入指定的標箱,標書內容應當包括土地開發利用方案、出讓金數額、付款方式等。
三、投標者按照規定的日期、地點、金額、方式交付保證金。未中標者,保證金如數退還。
四、由出讓方會同有關部門聘請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主持開標、評標和決標。
不具備投標資格者的標書,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書以及超過投標截止日期送達的標書無效。
評標委員會對有效標書進行評審,決定中標者,并簽發決標書。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向中標者發出中標證明書。
開標、評標、決標,應有市公證處參加并出具公證書。
五、中標者在規定日期內持中標證明書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并支付定金。中標者原交付的保證金可抵充定金。
六、中標者支付出讓金后,向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辦理使用權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
第十三條 拍賣出讓程序:
一、出讓方應當在確定的拍賣日期3個月前公告拍賣地塊的位置、面積、規劃用途、使用年限、索取有關資料的日期和進行拍賣的地點、日期。
二、參加競投者應當在拍賣日期前3日內到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領取有統一編號的應價牌。自制應價牌者,競投行為無效。
三、拍賣時,主持人公布底價后,競投者以舉牌方式應價,價高者得。
四、競投得中者應即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交付定金。當時不能交付定金的,由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處5000元以下罰款。
五、土地使用者按應價數額支付出讓金后,向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辦理使用權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權拍賣,應有市公證處參加并出具公證書。
第十四條 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以協議、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應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提供下列資料。
一、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圍、面積及地籍圖。
二、土地的規劃用途和建筑容積率、密度、凈空限制等項規劃要求。
三、建設項目的完成年限,必須投入的建筑費用和發展面積的最低限度。
四、環境保護、綠化、衛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
五、市政公用設施現狀和建設計劃或設計要求。
六、地塊的地面現狀。
七、出讓的形式和年限。
八、出讓金的付款方式和要求。
九、土地使用者的義務和有關的法律責任。
十、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者不按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或出讓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另一方有權依照《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經營土地。
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由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依法予以糾正,并可根據情節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經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和城市規劃管理局批準,依法重新簽訂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第三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也隨之轉讓。
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用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房地產管理局批準,并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后,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辦法第十七條辦理。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不得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租。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
第五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用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二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或因債務清償及其他原因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未辦理登記的,抵押無效。
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向房地產管理局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終止
第二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向原發證機關交還土地使用證,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并依法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向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
第七章 劃撥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一條 符合《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經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批準,并同出讓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可以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對未經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由房地產管理局依法沒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據情節處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依法繼承的,繼承人應到土地管理局或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登記。
篇3
關鍵詞: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參建單位
近年來,隨著建筑行業的不斷發展,我國的高速公路發展也與日俱增,其建設管理過程受到了廣泛重視,高速公路建設因涉及多方參與,因此,完善的合同管理對于實現項目全方位把控有著重要意義,能夠保障高速公路建設順利進行。但就目前而言,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中,合同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所以,加強合同管理顯得非常重要。
1、高速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內容
1.1、動員預付款。動員預付款作為一種沒有利息的貸款,是物業主應該付給承包人的工程費用。國際標準規定的動員預付款的開工費用范圍是合同費用的0~20%之間。但是在我國,受相關條件的限制,個別省份動員預付款的款項采用合同價值的10%。監理人員要對承包人已經簽訂的合同進行確認,在確認無誤后,再結合銀行的擔保協議向物業主提供合同金額的證明。物業主對其內容經過確認之后需要支付預付款的70%,等招標文件裁明了施工所需的入場設備之后物業主就應該付清余款。1.2、變更費用。合同在簽訂之后會因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而出現合同變更的情況,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種,根據條件不同,費用變更的支付方式也就會有所不同。費用變更的款項受個人意見影響,也會存在一定程度的爭議,如果雙方為費用變更而僵持不下,受費用變更相關規定,就需要暫停對費用的支付。因此,很多工程在費用變更時會延長審查時間,并且制定了嚴格的費用變更制度。
2、高速公路建設中合同管理的具體方法
2.1、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內容與權限。合同管理與承包人、施工單位以及業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因此,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來規范各參建單位的行為。所以,對施工合同進行管控,能夠有效強化高速公路建設。而對于高速公路建設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在開工時業主需要支付承包方合同金額的10%作為動員預付款。(2)因高速公路建設的特殊性,在建設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影響建設的不可控因素,導致工程建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做出調整,因此,原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就需要做相應的調整。比如,受市場經濟變動影響,材料價格產生波動,因此,就需要對合同中所涉及的材料費用做相應的變更。如果要在保證管理效果的前提下解決合同費用變更的問題,就必須暫時停止費用支付,在通過分析審批之后再進行支付費用,從而確保費用變更的合理有效。2.2、在合同簽訂時需要確保各項程序要求落到實處。要想保障合同管理中的每一部分內容都能夠很好的得以實現,就需要從根本入手,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審查合同內容,確定其真實有效。因合同中所涉及的項目比較廣泛,就需要對合同的構架、范圍以及界限進行周密的檢查分析。(2)簽訂合同后,為了保障合同能夠正常履行,就需要項目經理執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以此來保障合同的合法權益。2.3、在管理過程中應當對于一些細節部分加強注意。合同管理中,需要對每一部分的細節做到認真對待。(1)項目中標后,承包人應該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內容,如遇需要更換施工人員的情況,應取得業主與監理部門的同意。(2)項目經理需要實時掌控整個項目的進度以及項目質量情況,對項目中可能出現或者已經出現的問題及時制止或者予以解決,同時,項目工程師需要駐場監管整個項目的實施。
3、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3.1、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嚴格。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體制欠缺,不同部門的合同管理缺乏協調性和統一性。在具體施工中,執法力度不夠,項目各參建方對合同執行不到位,存在執法不嚴,有法不依的現象,同時,監理單位針對此情況也沒能起到很好的監管作用。從而出現應工程原料等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隱患。3.2、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增加了管理難度。合同對項目各參建方的利益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但是,很多施工單位對法律的認識不到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甚至于有的企業為了牟取私利,不按正常規定流程簽訂施工合同,從而導致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難以順利開展。3.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設工程市場秩序。有些建設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為了應付項目部門的檢查,出于各種原因,他們便依據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同時還會在私下簽訂一份符合雙方利益需求的“陰合同”,這兩份合同在內容上嚴重不符,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后期合同執行埋下了隱患,對工程目標的實現造成嚴重影響,從而使得建設單位蒙受巨大損失。3.4、合同模式單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在高速公路建設中,合同模式單一化的現象不利于項目建設的發展,對于合同本身來說,單一化使得合同內容缺乏全面性,僅僅能滿足一般公路工程的需求。一旦高速公路的建設管理出現多元化發展勢態,就會導致合同簽訂無章可循,這樣一來,很容易使承包人與建設單位之間產生糾紛。
4、加強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議
4.1、完善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與執行。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變化的當下,要想更好地體現出項目合同管理的價值,就要完善建筑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從而使得建設單位合同管理工作有據可依,以此來保障高速公路建設的順利開展。與此同時,還需要對項目各參建方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合理運用法律武器,使得項目工程的合同管理能夠依附于法律的軌道而有效開展。4.2、科學分析合同的特點特征。要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來分析合同的特點,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環節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但因合同涉及范圍廣、條款多以及合同量大的特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涉及到多個部門,這就需要對各個部門都要進行全面細致的管理。同時,合同的順利執行還需要其他輔助合同的支持,從而來協調施工的進度。尤其是采購合同,其中的工料環節,因涉及到業主、承包人、供應單位以及運輸方等多方關系,這就需要在執行合同管理工作時開展跟蹤管理,嚴格把控施工過程,從而保障工程質量。4.3、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在執行合同管理工作中,應該依據行業內合同管理的效益、特點,以及高速公路管理的特點,再結合項目管理的方式、工程項目類型以及施工方的需求,不斷完善合同的示范文本。對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要做到內容全面且格式規范,明確工作職責以及操作流程,推動合同示范文本廣泛使用,從而提高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和統一性。4.4、制定相關檔案管理辦法。在項目建設開始時,相關建設單位就應該依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來制定符合該項目要求的檔案管理辦法,明確各參建方檔案的內容及質量,同時要對各單位所負責的檔案收集、整理、編制、裝訂以及保管等工作的內容加以明確,從而對檔案的分類整理工作做到規范有序。以此來滿足工程交工與竣工驗收的需求。 4.5、加強資料檢查與監督力度。項目建設方不僅要制定出關于該項目檔案的管理辦法,同時還需要對設計方、監理方以及施工方等參建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從而確保檔案工作與項目建設同步。檔案管理人員應該積極主動了解整個項目情況,對于項目的具體環節以及隱蔽工程做到有效把控,并且在相關監理人員和工程人員的協助下對施工現場各分項工程的資料進行同步指導,一旦發現項目材料與工程實際情況不符,應該及時修正。將檔案從收集到歸檔的整個過程作為對項目的考核,對每個階段的工程開展做到檔案資料的嚴格把控,遵循“獎先罰后”的原則,從而強化各參建單位對檔案資料的重視程度。
綜上所述,在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是整個項目順利開展的核心依據,合同管理的有效開展能夠合理控制造價、保障工程建設安全可靠。此外,合同執行雙方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確認,確保合同內容公平有效,嚴格履行合同中的要求,從而使得合同發揮其真正價值。
作者:符俊凡 單位: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設局
參考文獻:
[1]程雨.關于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風險評估與管理的思考[J].財會學習,2017,(18):214.
[2]溫妮娜.芻議高速公路建設工程變更與工程索賠管理工作[J].經營管理者,2016,(09):309.
篇4
Abstract: The sign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ust strictly abide by the stat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This paper firstly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n takes Jiaxing Guan Jing Hong water ecological wetland project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the standard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關鍵詞: 水利工程;合同;規范化;管理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contract;standardization;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10-0086-02
0 引言
我國水利事業發展迅速,水利工程建設備受關注。在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需要簽訂諸多合同來保障承發包人的利益。通常所講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對水利工程項目所涉及到的項目招投標、合同議定、簽署、履行、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違約索賠以及爭議處理辦法等多個方面進行確定。水利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行為貫穿整個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呈現出多元性,就建設管理方而言,其目的主要是保障項目建設的安全進行、按時完工,同時控制整體預算,實現完成工程建設的目標。建設管理方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所擔任的任務主要有建立項目負責制、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等制度。
1 水利建設合同規范化管理現狀
近些年來,隨著水利工程量的增加伴隨而來的是水利建設合同簽訂雙方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問題的增加。鑒于水利建設工程量巨大,而且在建設過程中,由于環境多變以及諸多例如溫度、降雨等不可準確預期的因素影響,通常會導致施工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施工難度增加。難以完全按照原定合同進行履行,常常需要對合同進行修改。在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合同管理的過程中,以下幾種情況是較為常見的問題。
1.1 招標投標行為不規范 我國對于水利工程的招標投標已經有了一套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其行為,但是仍然存在招標方內部人員泄漏競標信息以謀取個人利益,招標過程形式化等問題。另外,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企業相對建筑、市政行業來講仍數量偏少,易出現圍標、串標的情況,也出現投標單位罔顧工程質量、賄賂招標人員等行為,嚴重影響工程建設質量以及市場秩序。
1.2 合同制定與簽署不規范 在合同制定以及簽署過程中規范意識薄弱,導致合同中存在不規范條款甚至違法條款,造成合同實際意義上的不合法。此類問題主要表現為不采用法律規定的規范文本及格式進行合同制定,合同內容審核不過關,存在模糊條款或內容不嚴謹條款,導致合同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力。此外,簽署合同所用的合同章管理也十分散漫,嚴重影響了水利合同的規范化管理。此外,一些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冒用其他公司名義以及承接本公司業務資質以外的工程等,都給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帶來極大危害。
1.3 履行合同不規范 在水利工程合同簽訂后的執行期內,承發包商雙方不能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對合同相關條款進行隨意更改,同時還存在諸多違約現象。就發包商而言,不及時按照合同進行款項結算,惡意拖欠尾款,而承包商則在建設期間私自更換供貨商或者降低建材標準以減少投入,工程施工進度緩慢,不能如期交付等。
2 貫涇港水源生態濕地工程合同規范化管理對策
貫涇港水廠水源生態濕地工程(以下簡稱濕地工程)是著眼于改善飲用水源水質的民生工程,工程建設總面積為3737畝,概算投資2.25億元。工程主要由濕地土方開挖、濕地根孔系統及水生植物工程、水閘泵站等控制性建筑物工程組成。按工程內容和區域劃分為23個標段實施。
2.1 招標投標過程的規范化管理 針對招標投標過程中現存的問題,健全招標投標整個過程的管理體系建設。首先是合理控制招標控制價,由甲級工程咨詢單位編制各標段的工程量清單和預算,并委托項目全程跟蹤評審單位進行審核,同時與項目的初步設計進行對照,確保預算的正確性,預算下浮約10%(按工程內容決定)作為招標控制價,確保工程不超概算;其次是強化招標文件的編制與審查,委托具有甲級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進行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應對工程的發包范圍、詳細的設計、付款辦法等進行詳盡說明,避免在招標文件中閃爍其詞,招標文件由招標方合同管理人員、分管領導初審后,遞請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核,避免暗箱操作等違規行為;再次是做好開標工作,開標過程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專家從招投標中心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行業監管部門對工程開標、評標進行全過程進行監管。
2.2 合同文本的規范化管理 濕地工程標段多、工程量大,涉及到各專業的多個承包商,因此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在合同文本的使用與合同內容制定時,借鑒國際合同管理辦法,盡可能的使用合同范本。目前常用的有《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和FIDIC合同文本,同時也參考國際建設合同文本(FIDIC、JET、NEC、RIBA、ICE、JCT以及AIA等)相關合同條件。以ICE條件為例,該合同條件主要為項目單價管理的合同,而JCT合同條件則主要適用于整體工程的設計以及全部合同的實施等。另外,考慮到水利工程易發生腐敗、安全問題,濕地工程合同文本中增加了兩個附屬合同,分別是廉政合同和安全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關系。
2.3 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的規范化管理 所謂合同的簽訂,是指承發包商雙方對已訂立的合同條款的認可,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簽字蓋章,此后合同開始生效。在簽訂合同的程序中,包括發包商的要約以及承包商的承諾兩部分,一旦合同簽訂,對雙方同時產生約束力。濕地工程合同簽訂在招標完成后30日內完成。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濕地工程建設管理單位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對合同中規定的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質量進行評價,及時支付工程款,保證工程按時按質完工。
2.4 合同修改、違約及索賠的規范化管理 在濕地工程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也發生過工程施工進度拖沓、施工質量低下以及未按照設計方案進行等承包商違約行為,濕地建設管理單位及時嚴格按照合同中關于違約及索賠的條款與承包商進行溝通并執行合同。同時濕地工程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臨時修改設計方案、設計變更等,在這些情況下,及時與監理單位、承包商進行溝通,并對合同涉及到的施工進度以及預算進行相應的修改。
2.5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管理 目前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主要根源在于缺少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進行支撐。業務素質過硬的合同管理人員是建設管理單位進行規范化檔案管理的前提。濕地建設管理單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體系,每年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參加招投標管理、合同范本學習、造價知識學習等不少于2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同時,管理單位還開展對合同規范化管理的深入研究,以確保工程建設過程的順利進行。
3 結語
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涉及到承包方、發包方等多個方面,跨多個行業,合同規范化管理的工作量大,需要專業的人才隊伍進行支撐。對于工程建設管理單位來講,工程質量、施工進度以及成本控制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在合同的訂立以及履行過程中,管理單位應當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的前提下,對其進行全程跟蹤管理,使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有據可依,保障工程的順利完工。
參考文獻:
[1]賈慶豐,牟洪濤,朱衛平等.芻議水利工程建設合同管理[J].黑龍江水利科技,2010(02).
[2]曾秋寧.淺談水利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J].科技資訊,2010(29).
篇5
Abstract:Archive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management work in legal documents and evidence. This article o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關鍵詞:工程 合同 檔案
Key words: project contract archives
任何一項工程都要有業主委托設計、監理、施工,各方之間的責任與利益不同,只有通過合同才能形成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機制,從而實現工程的目標。因而,作為合同文件的檔案管理在工程中顯得尤為重要,加強工程施工合同的歸檔管理和開發利用成為工程施工檔案管理部門面對的重要課題。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其始終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因而我們要做好工程中的合同檔案管理工作,促進工程中各方維護自身的利益,確保市場上各種工程活動的協調有序地運行。
一、對工程合同檔案的理解
工程合同是工程施工單位、承包人、建設單位、發包人完成某項工程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安裝工作、建設單位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書面文件。凡是符合法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都應該收集、歸檔、整理組卷、裝訂、歸檔,并進行長時間的保存。合同檔案內容包括投標、中標書、信件以及數據、合同書、電傳、電報、傳真、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等,其中市政工程承包合同實際包括勘察、設計、建筑、安裝合同。
二、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的任務
在工程建設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要培養工程合同意識,使工程各方都認識到如果不簽訂合同將不利于自身和市場的發展。首先,在合同簽訂之前施工單位應對招標文件進行分析和合同文本審查,評估合同風險,然后進行工程合同的策劃,為報價、工程預算、合同談判與簽訂提供決策的信息與意見。其次,當合同簽訂后,應該對于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收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信息資料,然后對此進行分析,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三、如何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3.1加強工程合同檔案管理質量
工程合同管理對材料的收集是管理的基礎工作,對此,工程施工技術人員、監理人員要加強對檔案管理人員的聯系,檔案管理人員也要跟隨施工進度在在收集時做到有的放矢,保證材料收集的連續性與完整性。收集的材料除了要完整,還應該確保其正確。因而工程監理還應該檢查合同內容是否字跡清楚、齊全、完整,合同的書寫是否規范,合同文本上是否有雙方代表人的簽章與日期。還要保證作為企業檔案部門留存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是“第一手”的原始記錄,只有加強合同的收集與整理,才能防范工程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工程糾紛。
3.2建立健全合同檔案管理機制
21世紀是法制的社會,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我們應該簽訂合同,明確了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因而企業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工程合同依法訂立,依法履行,以達到維護各方權益,提高效益的目的。首先,施工合同簽訂后的關鍵問題是如何依法履行。我們應該遵守《民法通則》、《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規定合同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無權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樣充實完善檔案案卷,科學地規范檔案法規,更進一步地加強檔案法規建設。其次,制定施工合同檔案的收集范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和歸檔時限。合同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保證縱企業各層次關系明確,在企業《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辦法》中應明確施工合同檔案管理的考核辦法,使檔案管理部門和人員產生激勵作用,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歸檔渠道的暢通及歸檔的及時性和完整性。最后,工程合同檔案是一種寶貴的信息資源,檔案人員應學會用現代的科學理論完善工程合同檔案管理,進行動態性、實時性的管理,及時全面地總結經驗教訓,并要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
3.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網絡體系
建筑安裝施工企業具有跨地區跨省市、施工點多面廣、施工基地遷移頻繁等特點,因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往往會存在一些問題,為了保證工程合同檔案的收集同基本建設類檔案一樣要齊全完整,除了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公司和分公司兩級管理,另外可建立起一個與企業組織機構及管理模式相適應的、信息暢通的、完整的、穩固的合同管理網絡體系,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利用工作,更好的完善工程合同的渠道。第一,建立網絡體系就要求合同管理員經常咨詢和查看各級合同檔案管理的工作狀況,每個季度各級合同檔案管理員將這段時期的檔案管理變化情況報道給公司合同管理員,加強雙方之間的聯系。第二,每年各級合同檔案管理員將各地的收集完整的合同檔案連同合同臺帳一并移交公司經營部門,然后由公司交企業檔案部門留存。因為完整的企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網絡是信息暢通的渠道,輔以計算機的應用則更快捷、容量大。第三,企業檔案部門收到工程合同后應該按合同臺帳、合同編號進行一一的對照,發現有缺的要及時進行追回。接著企業檔案部門還要對檔案進行分類,按照責任者、文件題名、時間、保管期限、文件字號、密級、檔案號制成檔案的二次文獻輸入計算機并組卷歸檔。
三、結束語
工程建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動力,而良好的工程合同檔案的管理又能提高工程建設的效益,因此我們要不斷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提高工程檔案管理的質量,以更好的為工程各方創造利益,為社會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1] 劉曉明.合同檔案的特點及其管理[J]. 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6年04期
篇6
關鍵詞: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合同
1加強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尹貽林.合同法與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3]王洪會.入世后我國企業爭端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思考[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2003,(3):54-55.
篇7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點;對策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作為一種經濟合同,是建設單位為完成工程建設而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簽署的合同。它是承發包雙方用來明確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發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進行控制,保證工程建設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請工程款的依據。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進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建設目標實現。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對承包人及業主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特點
1、連續性和周期長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循序漸近的過程,要求履約方式的連續性和漸進性。這就要求項目管理人員依據合同和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管理,保證合同順利實施。
2、內容龐雜、條款多
工程項目的個別性和復雜性決定了每個建設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個別性,這就要求再簽訂合同時,在充分考慮合同的共性的基礎上,針對每個工程項目所獨有的特殊性,加之項目受多方因素影響和制約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有一些特殊條款,這些往往會涉及到專利、保險稅收等內容。所以,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要對各種因素做好準備,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現。
3、多變性
工程建設過程中,因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經常會有設計的變更或合同條款的修改,所以項目管理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為以后的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提供依據。
4、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
合同在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到多方面,建設單位委托監理進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則會涉及到專業分包、材料供應、設備采購、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這些錯綜復雜的關系都需要用經濟合同來進行管理。
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主要內容
做好對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如合同管理辦法的貫徹執行、合同簽訂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做好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質;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況統計,如工程合同份數、履約率、造價、選約原因、變更次數等的統計。
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仍處于賣方市場,承包商為獲取工程,在接受發包人嚴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時,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減料、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帶來嚴重的隱患;有些業主在與承包方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的同時,還私下簽訂一系列內容與原合同相違的違法合同,而這些合同往往是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雙方不認真履行,隨意修改或違背合同,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秩序;一些承包商為獲得項目,不惜低價中標,之后又將工程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隊伍,這些對工程進度、質量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建設,合同分級管理、歸口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合同誰都可以簽,管理程序不明確。有的則是不嚴格按制度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評估,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
3、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少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將合同管理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則是領導直接規定由一般人員管理,而發生合同糾紛后則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項目合同管理較為分散,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歸檔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履行后沒有做好評估、總結,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1、明確項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責任制,系統的做好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學管理工作,減少項目工程成本費用支出。在預定的時間和質量目標下,完成工程項目,提高經濟效益。加強目標管理,強調過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強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和考核。
2、建立項目合同交底制度
項目開工前或初期,組織工程建設相應的市場、工程、經營、質控等部門對每個項目投標情況、協議書簽訂、工程工期、質量等項目做詳細的交底和檢查。
3、項目經理部編制成本預測報告
如果沒有成本預測報告,則不簽發承包責任書,以便讓公司和項目部認清工程項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標價為31140138元,扣除上繳公司后的承包價為26624818元,而成本預測價為27970277元,虧損1345459元,這就需要認真分析總結:市場競爭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費用大增。找到原因則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項目招標力度,對所有單項工程進行招標,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對主要材料進行招標,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經議標和精心調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實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約,結算時可增加環保費247224元。對工程成本預測,項目成本不但不虧,還可降低成本142876元,這樣項目部人員對工程成本有比較明確認識,為下一步分解、落實目標成本和工程成本創造條件。
4、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這也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有效舉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證合同全面履約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把項目合同管理作為市場整頓的重要內容,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對合同履約管理的力度。
6、加強合同法律意識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承發包方要認真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和嚴密性,減少合同簽訂后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保證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工程項目建設各方要提高對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合同歸口管理工作的重視。做好合同簽訂、合同授權、合同審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證的監督管理。嚴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規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嚴控合同變更
幾乎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在施工的過程中都會發生或多或少地合同變更,業主和承包商對合同變更的處理也是項目管理的最主要內容之一。
4.8.1合同變更原則
合同變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協商一致;重要變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監理制度下的合同變更程序
合同變更管理主要是處理各種變更,必須科學地建立合同變更程序,依據相關程序進行合同變更管理。
9、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在我國的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的認識還較為欠缺,缺乏一種推行工程索賠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也是承包商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10、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屬重要法律文件,發生后要及時建帳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設周期長,涉及專業多,情況復雜,許多具體問題須依靠之前相應的資料進行解決。為此,做好資料歸檔,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而更應該由專人負責,負責到底。
五、結論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員須要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特點和有關內容基礎上,嚴格合同履行和變更,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正常履行。
參考文獻:
[1] 孫仲武.建設工程設計階段造價控制的現狀與對策[J].陜西建筑.2010(02).
[2] 湯燕群.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對策[J].中外公路.2009(05).
篇8
關鍵詞:工程項目;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作為一種經濟合同,是建設單位為完成工程建設而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簽署的合同。它是承發包雙方用來明確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發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進行控制,保證工程建設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請工程款的依據。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進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建設目標實現。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對承包人及業主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特點
1、連續性和周期長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循序漸近的過程,要求履約方式的連續性和漸進性。這就要求項目管理人員依據合同和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管理,保證合同順利實施。
2、內容龐雜、條款多
工程項目的個別性和復雜性決定了每個建設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個別性,這就要求再簽訂合同時,在充分考慮合同的共性的基礎上,針對每個工程項目所獨有的特殊性,加之項目受多方因素影響和制約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條款外,還有一些特殊條款,這些往往會涉及到專利、保險稅收等內容。所以,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要對各種因素做好準備,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現。
3、多變性
工程建設過程中,因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經常會有設計的變更或合同條款的修改,所以項目管理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為以后的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提供依據。
4、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
合同在簽訂和實施過程中會涉及到多方面,建設單位委托監理進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則會涉及到專業分包、材料供應、設備采購、銀行、保險等眾多單位,這些錯綜復雜的關系都需要用經濟合同來進行管理。
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主要內容
做好對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如合同管理辦法的貫徹執行、合同簽訂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做好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質;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況統計,如工程合同份數、履約率、造價、選約原因、變更次數等的統計。
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仍處于賣方市場,承包商為獲取工程,在接受發包人嚴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時,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減料、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帶來嚴重的隱患;有些業主在與承包方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的同時,還私下簽訂一系列內容與原合同相違的違法合同,而這些合同往往是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雙方不認真履行,隨意修改或違背合同,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秩序;一些承包商為獲得項目,不惜低價中標,之后又將工程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隊伍,這些對工程進度、質量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建設,合同分級管理、歸口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合同誰都可以簽,管理程序不明確。有的則是不嚴格按制度執行,缺少必要的審查評估,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
3、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少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將合同管理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則是領導直接規定由一般人員管理,而發生合同糾紛后則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項目合同管理較為分散,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歸檔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履行后沒有做好評估、總結,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1、明確項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責任制,系統的做好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學管理工作,減少項目工程成本費用支出。在預定的時間和質量目標下,完成工程項目,提高經濟效益。加強目標管理,強調過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強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和考核。
2、建立項目合同交底制度
項目開工前或初期,組織工程建設相應的市場、工程、經營、質控等部門對每個項目投標情況、協議書簽訂、工程工期、質量等項目做詳細的交底和檢查。
3、項目經理部編制成本預測報告
如果沒有成本預測報告,則不簽發承包責任書,以便讓公司和項目部認清工程項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標價為31140138元,扣除上繳公司后的承包價為26624818元,而成本預測價為27970277元,虧損1345459元,這就需要認真分析總結:市場競爭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費用大增。找到原因則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項目招標力度,對所有單項工程進行招標,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對主要材料進行招標,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經議標和精心調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實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約,結算時可增加環保費247224元。對工程成本預測,項目成本不但不虧,還可降低成本142876元,這樣項目部人員對工程成本有比較明確認識,為下一步分解、落實目標成本和工程成本創造條件。
4、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這也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有效舉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證合同全面履約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要把項目合同管理作為市場整頓的重要內容,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對合同履約管理的力度。
6、加強合同法律意識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承發包方要認真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和嚴密性,減少合同簽訂后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保證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工程項目建設各方要提高對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合同歸口管理工作的重視。做好合同簽訂、合同授權、合同審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證的監督管理。嚴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規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嚴控合同變更
幾乎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在施工的過程中都會發生或多或少地合同變更,業主和承包商對合同變更的處理也是項目管理的最主要內容之一。
4.8.1合同變更原則
合同變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協商一致;重要變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監理制度下的合同變更程序
合同變更管理主要是處理各種變更,必須科學地建立合同變更程序,依據相關程序進行合同變更管理。
9、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在我國的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的認識還較為欠缺,缺乏一種推行工程索賠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也是承包商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10、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屬重要法律文件,發生后要及時建帳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設周期長,涉及專業多,情況復雜,許多具體問題須依靠之前相應的資料進行解決。為此,做好資料歸檔,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而更應該由專人負責,負責到底。
五、結論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員須要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特點和有關內容基礎上,嚴格合同履行和變更,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正常履行。
參考文獻:
[1] 孫仲武.建設工程設計階段造價控制的現狀與對策[J].陜西建筑.2010(02).
[2] 湯燕群.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對策[J].中外公路.2009(05).
篇9
進行討論,有利于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隨著世界經濟的飛速發展,大家都能認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國家在經濟轉型階段建設領域行業相關法規還不完善,加之一些業主、承包方、監理公司的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些問題,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際執行過程出現了很大偏差。
一、關于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在對建設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并不能做到嚴格監督承包方。由于工程發包方追求高利潤而壓低工程價格,在合同中添加一些霸王條款,致使工程承包方的壓力增大,一些承包商中標以后,以更低的價格將工程違規轉包給資質低或無資質的施工隊伍,從中謀取部分利潤,這種層層轉包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很多施工企業都采取掛靠的方式,造成工程越級轉包,這些在建設合同中都缺少相關硬性約束,在承包方的資金無法收回的情況下,施工方也只能拖延工期,使工程進度終止。不僅影響建筑物的正常交付使用,又增加了豆腐渣工程的數量,埋下安全隱患,據統計從2010年以來,建筑施工事故所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逐漸增加。其中施工事故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的矛盾也極不利于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2.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3.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脫節,工程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存在著內在聯系。但在實際操作中,有的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把施工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工作劃分到不同的業務管理處,有的則把簽訂施工合同和工程招投標作為兩個毫不相干的業務對待,使兩者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二、關于目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分析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源頭”控制力
(1)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法律體系。只有規范健全的法律法規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簽訂合同有所遵循,確保所簽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招標投標是簽訂合同前重要的準備工作,不完善的招標投標過程很容易埋下工程隱患,尤其應當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法律體系及實施細則。
(2)修訂統一的工期定額,制定主要材料指導價格及價格變化系數。及時修訂統一的工期定額,有利于合理確定合同工期,避免發包方盲目壓縮工期;制定主要材料指導價格和各個時期的材料漲價系數,避免由承包方全部承擔材料漲價風險。
(3)盡快制定、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體系。應根據建筑市場分包體系專業化、管理模式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制定適合不同合同參與方、不同項目管理模式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在此基礎上,明確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切實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并提高其權威性。
2.積極構建科學的合同監管體系,從環境上加強市場對合同的認同度。
(1)政府部門的工作重點逐步由單一的行政監管向提供服務轉變。隨著建設行業市場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依法行政,實現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從依賴行政手段向依賴市場手段轉變,從單一的監管職能向全方位的服務職能轉變,擔當起建筑市場的服務角色,特別要提供“產權保護”和“合約執行機制”。
(2)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建筑業行業協會和行業自律組織的發展剛剛起步。因此,行業協會和行業自律組織應注重自身能力建設,密切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與市場監管,如參與制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完善行業內施工合同信用管理標準等;成立調解機構,加強對合同糾紛的調解;加強對工程建設各方合同管理能力的培訓,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
(3)培養公眾監督的理念。通過法律法規明確公眾監督的具體程序和途徑,建立公眾監督和反饋機制,提高公眾監督的可操作性。加強對公眾監督權力和義務的宣傳教育,使公眾充分參與建設項目的監督。
3.建立國際化的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應改進企業的資質管理辦法,調控行業總量,優化行業結構逐步發展智力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的施工企業,形成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勞務承包三個層次的組織結構。借鑒國際上通行的標準分包合同條件,制訂適合于我國實際情況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管理體制,制訂相關的法規和管理辦法,規范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市場,健全工程總分包管理體制,建立一套符合國際慣例的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4.加強中標承包合同的價格管理,隨著工程造價改革的不斷深入,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實施,招投標文件及工程建設合同的管理必將成為工程建設管理的有效工具,以工程量清單中的單位報價作為簽訂工程合同的依據。同時,采取“大監理、小業主”管理模式,讓監理單位參與工程管理,將徹底改變那種外行管理內行的不現實情況。根據監理工程師隨工程進度提出的質量、進度報告,造價工程師依據單項清單報價進行合同進度經濟指標的控制與審核,由業主加以確認。因此這項管理保證了建設工程合同中質量、進度、投資的必要控制,確保中標合同價格的穩定性,實現企業的最佳經濟效益。
5.加強合同賠償管理,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保證合同簽訂雙方合理的經濟利益。具體做法如下:第一對于因工程變更引起的費用補償問題,應對國
家、地方、行業等關于調差的相關規定進行全面收集和整理,系統分析出人、材、機的權重,參照主標調差條款對補償問題予以處理。第二對于因工程變更引起的補償數量的確定問題,籌建處應及時對各標段的工期進行分析,對各單位上報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并結合招投標文件進行對比分析,從補償的概念和法律釋義入手,詳細分析補償主體的構成要素,在明確雙方責任的基礎上,提出一套指標分解體系和具體的計算方法,確定補償數量。第三對于補償問題的處理應高度把握主動控制、及時處理的原則,對可能出現的補償問題,采取措施進行預防處理,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同時避免將所有補償問題拖延至后期的綜合處理,這樣往往牽涉利息、利潤補償、工程結算等一些問題,導致合同雙方矛盾的進一步復雜化,大大增加了協調處理的難度,因此必須及時處理索賠。
工程項目建設的系統性強,各項事務紛繁復雜,項目施工合同簽訂雙方在合同的履行中多因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而造成一系列費用補償、合同變更以及工期變化等合同經濟問題,既損害了業主的投資效益,也影響了承包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具體工程施工實踐中,應加強施工合同的全面、系統、動態管理,保證合同雙方的共同利益。
參考文獻
[1]唐桂鳳.淺談如何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中華民居,2012( 6) .
[2]姚芳;張開侶;王素伏:《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產業與科技論壇》,2011年第13期.
[3]蔡云.現代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完善[J].建筑經濟,2007,(9).
篇10
關鍵詞:公路工程 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單位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是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對工程的變更、設計補充、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工程的分包轉讓、合同雙方的違約、爭端與中裁、保險與保函等進行管理。合同管理目的是為了更有效的進行投資控制,因此,對于上述項目的計量與支付,監理工程師要求必須有詳細的證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資料并按符合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這就要求施工單位要有詳細準確的施工原始記錄并妥善保存。
一、合同管理的依據
1、法律依據:是指與公路工程建設及合同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法(2)招標投標法(3)公路法(4)安全生產法(5)民法通則(6)擔保法(7)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8)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9)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10)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1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12)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合同依據: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據是施工合同文件。其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協議書記附件(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和投標書附錄(4)合同通用條件(5)合同專用條件(6)技術規范(7)圖紙(8)工程量清單(9)投標書附表(10)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一般包括業主、承包人、監理工程師三方面的往來文件、信函、電傳電報、工地會議紀要、各類檢測與實驗報告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簽訂的合同中,由于監理工程師是受業主的委托,按合同規定的職責和職權實施施工工程監理。所以,監理工程師實施的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合同文件。
二、工程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是指獲得整個工程或區段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按照國際慣例將該工程按專業性質或工程范圍再分包給若干家分包人承擔施工任務,一般為分包人直接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公路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該承包人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而訂立的合同。分包活動中,作為發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分發包人,作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分承包人。根據交易對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兩類。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活動。
三、工程延期與工程變更
1、工程延期: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訂立合同的雙方均可以依據目些原因提出工程延期與工程變更,前提是這些延期與變更需有足夠的證據及取得業主的批準才能實施。延期申請應列明延期的細目及編號,闡明原因及所依據的合同條款,延期的測算方法等。最終審查批準的延期天數不少于已暫時確定的延期天數。 按照合同規定,承包人可以提出工程延期,其受理條件有以下及方面:(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2) 延期事件發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遞交了工程延期意向通知書(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 向監理工程師提了有關延期的詳細資料,并根據監理工程師要求隨時提供有關證明。(4) 延期事件終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 監理工程師提交正式延期申請書及最后詳細資料。
2、工程變更:工程內容如果發生變更情況就一定要按照變更的合同回答進行變更施工。一般來說,具體的變更指令都是以書面為形式,通過具體的書面變更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加以確認,盡量在合同的規定范圍內進行工程變更。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是工程施工合變更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是由合同任一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變更的建議,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報業主批準后下達變更指令,然后由承包人執行,并由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對費用和工期的補償額度進行確認,承包人有權得到相應費用或工期的補償。在施工過程中主要有以下方面引起工程變更:(1)工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2)外部環境發生變化(3)業主或第三方提出變更(4)承包人提出變更(5)監理工程師提出變更(6)設計缺陷(7)承包人違約。
四、工程索賠管理
索賠按其事件性質可分為:違約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工程延期索賠、合同終止索賠、工程加速索賠。在索賠過程中較為主要的是費用索賠,費用索賠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自己的原因而受到損失或損害時,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對方申請或要求應當得到的經濟補償,費用索賠是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是一種經濟補償。承包人提出費用索賠請求的條件如下:(1)索賠事件確實存在且對自身造成了影響(2)有詳細的、真實的證據資料(3)索賠的提出符合合同規定(4)索賠要求符合實際情況。其管理要點主要是指對承包人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分析,反駁承包人不合理的索賠要求,可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資料,提出審查意見。如果一旦與承包人協商確定的索賠值達不成一致時,監理工程師有權單方面作出決定。合理的索賠款額,監理工程師有權列入核簽的中期支付證書或最后支付證書內與已支付。
五、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分析后應進行“合同交底”,即通過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各施工分部學習合同條文和合同總體的分析結果。通過技術交底將工程項目和任務分解,明確其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施工中的關鍵工序和關鍵工作;將安全、成本目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各施工分部及個人;嚴格制定進度目標,明確完不成任務的影響和法律后果;明確施工合同有關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這種合同交底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得合同雙方都獲得充分熟悉合同內容的的權利,了解合同的邊沿和規定范圍,對可能發生的情況作出有效的預防和判斷。
六、合同跟蹤與監控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單位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是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監理工程師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合同,對每個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點、難點,考察合同實現的可能性、可能發生糾紛的地方。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將時刻關注合同履行情況,將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的內容相對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糾正措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為實現項目的總目標服務。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規定,要求承包方在開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進度計劃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并加以審核;并照分月、分段進度計劃進行實際檢查,對影響進度計劃的因素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時主動解決,監理工程師報建設單位同意修改進度計劃時,審批承包方修收的進度計劃,確認竣工日期的延誤。監理工程師組織各方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各方關系,分析存在問題,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與偏差。把好工程變更關,按正確的程序處理工程變更,當涉及合同條款的變更或需增補協議時,監理工程師將及時協調合同各方重新取得協議,減少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