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實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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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確保項目建設質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政府投資項目。包括使用各類預算內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政府融資、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國家外債資金的基本建設項目以及黨政機關、人民團體、財政撥款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的基本建設項目。

第三條中省市有關部門對使用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項目審批

第四條項目審批。由項目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向縣發展改革局提出立項申請。由縣發展改革局依據中省相關規定予以審核,并提供土地、規劃、環保等相關資料。同時根據審批權限審批或轉報上一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

第五條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項目建設單位在完成各項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項目建設初步設計(包括圖紙、施工圖等)和概算。初步設計預(概)算由縣財政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評審(工程預算主要審查工程攔標價)發改部門依據評審報告審批初步設計。屬省市發改部門審批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由縣發改局和項目主管部門負責上報;屬縣級審批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由縣發改局下達批復文件,按照有關要求。批復的建設內容以及建設期限原則上不得變更。

第六條方案變更。初步設計及概算經審批后確需變更的需報請原審批單位同意后按本《辦法》第五條要求重新批復。

第三章招標

第七條成立縣招標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組長由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監察局、發改局、財政局、住建局等部門組成。招標領導小組下設招標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局,主要負責項目招投標相關業務。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能依法對招標、投標、評標和定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實行招標投標。投資在30萬元(含)以上的土建工程、安裝工程(設備購置)裝飾工程、土石方工程及設計、監理及投資在1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勘察等。

第九條施工單位將招標實施方案報送縣發改局審核、縣監察局備案后。進入招標實施階段。招標實施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招標范圍、已具備的招標條件、建設單位招標組織機構、招標方式、招標時間安排、招標公告方式,經審核批準后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同時附評標辦法、評分標準、實施方案(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復及土地、定點規劃等批復文件。沒有招標方案或招標方案未經審批的項目不得進入招標程序。

第十條招標文件須報縣發改部門審批、縣監察部門備案。未依法實行招標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項目招投標活動全過程監督。建設單位應依法做好招投標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實行招投標的項目。但必須要堅持公開透明、集中決策的原則。確定施工單位,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簽訂施工合同。

第十二條加強對市場主體、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同時建立健全中介機構誠信檔案,凡進入縣招標市場的中介機構(包括招標、監理等機構)必須在縣發改局、縣監察局登記備案。對沒有登記備案的中介機構不得進入縣招標市場。

第十三條成立縣投資評審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組長由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監察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等部門組成。投資評審領導小組下設投資評審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主要負責建設項目預算(包括攔標價的制定)結算、決算的審查工作。投資評審辦公室制定的攔標價經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核后確定為工程建設最高限價。

第四章資金撥付

第十四條政府投資項目計劃下達后。經縣發改局會同項目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縣財政局報送項目進度用款計劃。每筆資金必須由項目單位書面申請。由分管副縣長簽署意見后,縣財政局依據進度撥付建設資金。首次撥付征地拆遷等前期費用和不高于工程施工合同總價30%預付款(含備料款)項目主體竣工后撥付總價70%竣工驗收后撥付總價90%預留總價10%質量保證金。

第十五條縣財政局不得撥付項目建設資金。任何政府投資項目未經縣發改局及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和分管副縣長簽署意見。

第五章項目建設

第十六條項目單位必須依法辦理規劃選址、用地、安評、環保等手續。依法委托設計單位設計施工圖。嚴格按照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投資。

第十七條合同價款不得超過概算投資(因不可預見因素造成設計變更的除外)項目單位應依法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

第十八條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項目建設應當依法實行工程監理制。

第二十條項目建設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

一)重大設計變更。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技術、水文、地質等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重大設計變更。由項目單位及時報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批準后實施。因質量或安全事故的原因確需立即施工的經監理同意后方可施工。項目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將情況立即報告原設計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予以變更。未經批準增加的建設內容,應由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意見。其所增資金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解決。

二)建設內容調整。項目實施中建設內容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建設單位應及時報縣發改局審批。不追加投資計劃,建設內容和投資額調整較大的要報請縣政府常務會議批準。未經批準的一律視為計劃外工程。不予綜合驗收。

三)概算調整。因地質情況、設備、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客觀因素引起項目總投資增加的生產性項目投資增加超出原批單項工程概算的5%非生產性項目投資增加超出原批單項工程概算的3%建設單位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項目調整概算。調整概算經投資綜合管理部門委托的工程咨詢機構審查。由投資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并報縣政府同意后。項目總投資方可按調整后的概算執行。

第二十一條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嚴格按照“誰批準、誰驗收。誰監管、誰驗收”原則執行。

一)項目建成后。由財政部門進行審查,建設單位應編制竣工決算。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書,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二)項目竣工30日之內。項目單位應申請驗收。申請驗收項目必須先做好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和消防、環保、建設等各項單項驗收。

三)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轉為固定資產,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和設備修理基金。財政局不得辦理國有資產登記,房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房產登記。

第二十二條項目申請驗收應提供以下資料:項目的審批文件;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工程決算報告;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工程竣工審計意見書;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三條縣財政部門在辦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前按不低于項目總投資10%預留工程款作為結算資金。結算資金予以結清。待工程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和質保期滿后。

第六章項目監督

第二十四條成立縣重大項目稽察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縣長擔任,組長由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發改、監察、財政、住建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發改局,縣發改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重大項目稽察日常工作。重大項目稽察領導小組負責對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管理使用、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稽查;對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重大項目建設后評價,受理對國家、省投資政策執行情況和重大建設項目違規問題的舉報;參與重大(重點)建設項目的可研、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

第二十五條縣財政局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財務監督。

第二十六條縣審計局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一)工程咨詢機構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咨詢評估中弄虛作假。或評估結論嚴重失實的

二)設計單位不按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情節嚴重的造成總投資超概算。

三)施工單位不按批準的施工圖和有關建設規定組織施工。

四)施工單位轉包或分包建設工程或在招標過程中違規的

五)監理單位不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職責。

六)招標機構違背國家有關招標規定的

七)建設管理機構違背國家有關建設管理規定的

項目單位委托相關業務前應當查詢前款規定的不良行為記錄名單。自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之日起2年內,對有前款規定行為的單位。取消其在境內參與建設項目咨詢、等資格,并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建議,通報其不良行為記錄情況。

第二十八條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姓名應當在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現場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顯著位置公示。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的違法行為。對舉報屬實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政府有關部門設置并公布舉報電話及其他投訴舉報方式。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建設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以及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

一)擅自修改施工圖紙、調整工程概算、擴大面積、提高標準、增大投資、增加計劃外工程的

二)未依法實行工程招標或轉包分包工程的

三)未依法簽訂合同或實行工程監理制的

四)未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五)未辦理所有權登記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條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并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出具虛假專業審查意見的

二)不按有關規定撥付建設資金的

三)、、、索賄受賄的

四)為不具備條件的申請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

五)其他違反本辦法和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篇2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02〕39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含國債項目資金,下同)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單位是指具體組織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的機構,不包括項目主管部門。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審核下達預算、撥付資金、監督管理資金、審核批復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等工作。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年度項目計劃、審查項目實施方案、監督工程招投標過程和組織竣工驗收等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財政部負責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管理,依據有關規定審核、下達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預算。其中:中央本級項目預算,下達中央單位;補助地方項目預算,下達省級財政部門,同時抄送水利部。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中央財政預算文件后,應商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審核和下達預算。

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實行“先審核,后下達預算”的辦法,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可以暫緩或停止下達預算。

第七條預算下達后,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預算。對確需調整的,應嚴格按照預算調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補助地方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要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有關部門應按照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相關規定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十條有關單位要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保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順利進行。凡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不能落實的,上級財政部門可停止或暫緩撥付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

第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申報項目時,應及時與同級財政部門就項目申報規模、配套資金規模以及資金使用和管理等進行溝通和銜接,確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能按規定及時足額到位。

第十二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必須嚴格按照批復建設內容和標準安排使用,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材料費、設備費、人工費、按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費用,以及農戶補貼等。

各地區、各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擠占、截留、滯留、挪用建設資金。

第十三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轉讓、拍賣等收入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繼續用于當地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各地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指導和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單獨核算。

第十五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各項支出應按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除對農民補貼可以現金結算外,嚴禁以大額現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管理費應從嚴控制,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應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單項工程報廢,必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分清責任。因不可抗力或建設單位、農戶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報廢損失,按項目財務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作增加建設成本處理;因項目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報廢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按照項目建成后的產權歸屬,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完成投資按以下情況進行財務處理:

戶用飲水工程(單戶或聯戶),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產權歸屬農戶所有,建設單位作待核銷基建支出處理,在竣工財務決算按規定批復后,沖銷相應的資金。

本單位或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的飲水工程,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產權歸本單位或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產權移交其他單位或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作轉出投資處理,在竣工財務決算按規定批復后,沖銷相應的資金。

第十九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價款結算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按結算金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且交付使用一年后再結清。

第二十條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3個月內不辦理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的,視同項目已完工,其費用不得從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中支付。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各級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督和檢查,確保資金按規定安排使用。對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出檢查結論,并將相關情況上報財政部和水利部。

第二十二條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一)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戶數、人數及完成情況;

(二)補助農戶標準;

(三)建設單位管理費;

(四)待核銷基建支出;

(五)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到位情況;

(六)財務處理事項;

(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情況等。

第二十三條有關單位應主動接受群眾和有關方面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工程投資規模、補助標準、補助金額、資金來源構成、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戶數和人數及完成時間、水價核算等內容應在項目所在地(行政村)張榜公示。

第二十五條凡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擠占、滯留、挪用資金或項目未按規定實施的,除將已撥付資金全額收繳國庫外,各級財政部門要立即停止對建設單位所在地區的資金撥付,并進行全面核查,直至糾正。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章附則

篇3

關鍵詞: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問題;建議

農業建設項目基本屬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通常是指在農業和農村經濟領域,為達到某項具體目標,在確定的地點,投入一定量的建設資金,經過策劃、決策與實施的必要程序形成固定資產,形成新的生產和服務能力,改善農業基礎設施,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建設任務。一般情況下,項目建設單位既是農業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者,也是農業建設項目的組織者和實施者,還是項目建成后的使用者和管理者,而建設單位大都是重建設輕管理,在財務管理方面容易出現血栓,不僅影響到項目建設整體運行狀況,還影響了整個項目的實施效果。

一、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一)是農村和農村經濟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

中央財政安排的建設投資,是國民經濟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效果,而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即是國家利用價值形式對農業領域新增固定資產構建過程中的資金運用及其體現的各方面的財務關系,行使組織、指揮、監督和調節職能,也是建設單位落實投資計劃,有效、合理運用建設資金,確保固定資產構建活動順利完成的重要手段。所以,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宏觀調控是否能達到預期目標。

(二)是項目順利實施的保證

農業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要從建設項目申報開始貫穿到項目通過驗收并完善交付使用資產才可以結束,也就是說項目的財務管理不是簡單的記賬、算賬,而是要參與到項目的估算、概算、預算中去,這樣才能最好的籌集資金,使用資金,防范財務風險;要對項目的結算、決算進行審核,編制項目財務竣工決算,完成資產的交付使用。也就是說,從建設項目財務的管理情況就可以看出項目實施是否順利。

(三)與建設的實施是相輔相成的

我們知道農業建設項目最終要形成固定資產,那么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的核算、設備投資的核算、其他投資的核算、待攤投資分攤等形成成本的軌跡都要在財務管理中體現,并且與建設項目實施內容、進度保持一致,現場看到的建設情況在財務管理中要看到,在財務資料中看到的也應該在現場看到,例如,按照項目批復購置某批設備,現場要看到設備的品名、數量、型號、產地等信息,財務賬面也要看到它的品名、數量、型號以及出入庫情況、付款情況等,而且二者一定是一致的。

二、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單位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

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辦法》、《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規定》等等。

(二)依法設置賬簿會計科目,按照項目單獨核算,并按規定將核算情況納入單位賬簿和財務報表

非經營性農業建設項目資金一般包括:國家資金、省級配套資金、市縣配套資金以及建設單位自籌資金,而同一個項目的所有資金要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按照《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建賬,單獨核算,如果建設單位是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他們的賬務由核算中心核算,而核算中心將項目建設資金做財政專款處理,不建專賬,這種情況項目建設單位也要按照項目批復和項目要求,對項目建設的財務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設置建設項目核算專賬,確定建設成本和交付使用資產情況。可以使用原始憑證或分割單復印件為依據,按照相關核算辦法,建立項目財務專賬。

(三)按照計劃和工程進度付款,及時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要依據合同約定、工程量單、工程結算審核報告等進行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

(四)編制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季度報表和年度項目財務決算報表(五)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加強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財務檔案整理(六)編報項目竣工決算,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三、農業建設項目存在的問題

(一)項目建設在項目批復之前開工

例如某個項目初步設計批復是2015年4月27日,但是工程實際在2014年11月底就完成了,于是在財務賬冊中看到的工程發票是2013年9月到2014年11月之間的,設備采購是2014年9月發生的,管理費用的單據也都是2014年之前的,雖然項目單位把簽訂的工程合同日期、監理合同日期、設備采購合同日期做了修改,但是與發票時間與賬面付款時間不相符,也就是說,從賬面反映的情況看,工程已經完工、工程款已經支付后,項目建設單位方與施工單位才簽訂施工合同,顯然存在造假嫌疑。項目建設周期應該是以項目批復下達為起點,竣工驗收資產移交為終點,如果在項目批復之前就開工甚至完成了建設內容,這不符合項目管理規定,有套取國家財政資金的嫌疑。

(二)項目單位財務賬面核算不完整

有的項目單位項目專賬只核算國家資金和省市縣配套資金,不核算自籌資金。按照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只要是同一個項目的資金無論是財政資金還是自籌資金都要納入專賬統一核算,項目單位對于國家資金的支付一般會提供正規發票,而自籌資金要么沒有到位,到位了也不按照財務制度核算,而是采用白條、大額現金支付的方法游離于專賬之外。

(三)項目資金長期滯留

由于項目單位在申請項目時,為了得到資金,不考慮實際情況,配套資金、自籌資金做的過大,而在具體實施時資金不能完全到位,只能按照實際到位的資金重新確定項目實施方案、變更工程設計、減少項目措施,造成實施困難加大,實施時間延遲;有些項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在項目實施時得不到項目實施區群眾的支持,致使項目在中后期出現許多問題,自然資金也不能如期撥付。還有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由監管部門監督檢查或者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限期改正,項目單位卻由于種種原因得不到糾正和落實,而管理部門按規定通不過驗收的項目不予撥付資金,也造成了資金滯留。特別是扶貧資金滯留較大,扶貧項目任務重、人手少,無法在項目期內按時完成并通過驗收,造成資金滯留;還有的貧困縣地處高寒山區,生產經營周期短,貧困群眾對扶貧項目和資金積極性不高,致使扶貧項目立項申報或工程實施進度慢,資金無法撥付,也造成了資金滯留;為保證扶貧資金的安全,財務制度制定的資金支付審批程序繁瑣也是資金滯留的一個原因。

(四)擅自變更批復內容

例如某個項目初步設計批復購置小型噴霧器100臺,但是由于其他項目中也配置了一批小型噴霧器,所以用不了那么多,就按實際需要購置了小型噴霧器60臺,用結余資金購置了辦公桌椅;還有的項目批復為擠奶廳的新建,實際建設中增加了飼料庫的建設;有的批復為打深井3眼,實際打深井1眼等等。

(五)擠占、挪用項目資金

某個技術推廣示范項目,項目批復內容包括生產設施維修、設備購置兩項,項目單位按照批復完成了設備的購置,但是沒有完成設施的維修,賬面項目支出中列支了單位人員的工資及單位水暖電費用,支出金額占了總資金的20%。這是一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沒有經費來源,從感情上可以理解,但是違背了《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截留和滯留;違反了《基本建設財務規則》第九條財政資金管理應當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預算執行,不得擠占挪用。

(六)財務管理不規范,存在大額現金支付的現象

有的項目單位的財務憑證中顯示,項目資金支付的合同單位、發票出具單位、收款單位不一致;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的項目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工程進度款,現場看到工程完成50%,賬面體現工程款已經支付到95%;合同約定預留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但是賬面卻沒有預留,而是全部支付;有的項目單項工程尚未結算,但資金支出總額已超過合同金額。某項目單位將設備款或工程款直接支付給個人,例如,某項目單位將刮糞機、孵化器、雞籠購置款228.39萬元直接打入供貨方法人個人賬戶,其中3萬元以現金形式支付;某項目單位將育成舍、道路硬化工程款59萬元直接支付給工程單位法人個人賬戶,其中22.28萬元以現金形式支付。有的項目,全部以現金支付,且無正式發票,均以白條入賬。還有一些項目不使用基本建設會計科目核算,而是使用事業單位會計科目,用:“事業支出”或“專款支出”核算,賬面無法看到固定資產的形成軌跡、無法形成固定資產。有的項目財務竣工決算表數字與財務賬不相符、財務審計報告與竣工決算表數字不相符;財務賬冊中交付使用資產設備型號與現場實物檢查不相符。有的項目工程決算中有項目批復之外的工程費用;待攤投資賬面不做攤銷直接計入報表的交付使用資產中;有的項目單位不及時辦理資產交付手續,存在資產流失的風險,也容易產生腐敗。

四、加強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和完善項目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

執行的法律法規中首先是會計法,不論任何項目只要會計核算,那么必須執行會計法。制定會計法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所以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二)嚴格按照項目批復計劃執行

項目實施中財務執行的依據就是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復文件、投資計劃下達文件、項目支出預算及部門預算批復等。實施依據同時也是驗收的依據,任何一個項目的實施都應該依據批復計劃執行,不得任意變更。《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按程序向原項目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第十四條規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三)嚴把項目收支審核關,全面提升財務監督工作的層次和成效

支出審核是一個很重要的步驟,也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環節,我們要審核到位資金是否合理、支出內容是否符合批復、設備購置是否執行了政府采購制度、開支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支出的依據是否合規、手續是否完整性等,防止出現變更資金項目批復、挪用、擠占和浪費的財務風險。《基本建設財務規則》第四章第二十二條有明確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建設成本的范圍、標準和支出責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項目建設成本:超過批準建設內容發生的支出;不符合合同協議的支出;非法收費和攤派;無發票或者發票項目不全、無審批手續、無責任人員簽字的支出;因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供貨單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報廢等損失,以及未按照規定報經批準的損失;項目符合規定的驗收條件之日起3個月后發生的支出;其他不屬于本項目應當負擔的支出。

(四)科學編報項目竣工決算,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項目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的依據,應當數字準確、內容完整。為使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準確,在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將待攤投資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轉出投資價值和待核銷基建支出。涉及到農村沼氣工程、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漁民上岸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個人的支出,形成資產產權歸屬家庭或者個人的,作為待核銷基建支出處理;形成資產產權歸屬本單位的,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形成資產產權歸屬其他單位的,作為轉出投資處理,否則,會虛增建設單位的資產,造成資產賬實不符。按照2016年9月起實施的《基本建設財務規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及相關資料。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包括:項目概況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資金情況明細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待攤投資明細表、待核銷基建支出明細表、轉出投資明細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項目概況;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項目建設資金計劃及到位情況,財政資金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到位情況;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項目結余資金分配情況;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竣工實際完成投資與概算差異及原因分析;尾工工程情況;歷次審計、檢查、審核、稽察意見及整改落實情況;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項目管理經驗、主要問題和建議;預備費動用情況;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政府采購情況、合同履行情況;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需說明的其他事項。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表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匯總表、資金情況審核明細表、待攤投資審核明細表、交付使用資產審核明細表、轉出投資審核明細表、待銷核基建支出審核明細表。

(五)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有的項目在審計或者監督檢查中發現擠占、挪用項目資金;支出超出了項目批復范圍;賬面不做交付使用資產的核算;資金直接打入個人賬戶或直接支付大額現金等情況,要求項目單位整改,但是財務人員提出,目前的情況是真實發生的,如果整改就是做假賬,所以,必須提高基層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人員素質,強化法制意識,保證項目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保證農業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在項目實施中的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

[1]基本建設財務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1號

[2]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16〕503

[3]財政部關于印發《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1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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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情況和審計目的

該主體工程為磚混結構住宅樓,實際建成建筑面積為14300平方米,包括土建、水、暖、電等工程。配套設備用房為地下一層479平方米。送審工程結算造價不僅包括上級批復的工程建設費用,而且包括該住宅樓工程戶外配套工程所發生的費用。

審計目的:了解工程前期管理及其投資計劃批復情況。施工招標管理情況。抽查核實工程施工結算,了解工程施工價款結算情況,了解工程竣工決算造價構成情況,了解工程批復計劃、概算執行情況,了解工程資金渠道及其資金到位和資金缺口情況,了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設。

二、審計案例分析

1審計思路和流程分析。主體工程采取邀請招標。工程招標計價方式采取綜合單價法,按(2004)《陜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計價。按照工程量清單招標原則——綜合單價固定不變原則,工程結算造價原則上等于工程竣工圖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加上措施項目費及其他項目費用和規費、稅金。但經過審前發放審計調查工作記錄了解到,該工程在招標時,斜屋面鋼結構屋頂尚未出具正式施工圖,招標采取的是暫定價,且在基礎地基處理過程中發生較大設計變更,由樁基礎變更為大開挖基礎,因此招標中標報價中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不能完全適應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的計算。經過審前調查及審計思路分析,確定了以合同為基礎。進行合同價調整、變更簽證造價審核、施工單位投標價與建設單位現場認價價差審核、甲供材料費用調整、前期油庫拆除費用審核、代繳城建稽查費審核,從而審核認定工程結算造價的審計思路和審計流程。這一審計思路流程的審計工作量。相對要少得多,且審計的具體工作內容相對要單純和簡單得多,對于不是從事土建工程專業的審計人員,也相對要容易人手得多。

2審計實施方案編制情況分析。由于本審計項目是對施工承包單位工程結算造價的審計。而不是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故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側重于對工程結算造價的審計程序的設置,即重審價。而對于工程管理過程的審計則側重于圍繞有關工程結算造價的影響因素進行審計程序的設置。比如對影響工程結算造價的招標過程、工程資金渠道及其資金到位和資金缺口情況的審計。此外,為了讓管理層全面了解工程情況,對于工程前期管理及其工程投資計劃批復情況、工程竣工決算造價構成情況、概算執行情況以及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和薄弱環節也相應設置了必要的審計程序。

3工程造價審核原則分析。在審核過程中發現,主體工程的設計變更和簽證的工程量重新組價時,所套用的《2006版陜西省建筑、裝飾工程價目表》中的部分定額子目的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存在所取費用低于定額費用的情況。經詢問了解,系因施工承包單位在工程投標報價時為了確保低價中標,在編制投標標書時在按定額計價取費的基礎上整體下壓了工程報價,并分攤到分部分項工程中所致。住宅樓室外配套工程也存在招標時人為壓低投標報價,而在送審工程結算報價中又以調增原預算漏報造價的形式增加送審工程結算造價的情況。鑒于存在低價中標的情況,故對該項工程結算造價有關套取定額或價目的審核,確定了“只調減,不調增”的審核原則,對于工程結算造價審核過程中發現的低于定額取費的情況,認可其所套取的費用,一律不按定額或價目表子目基價核增工程造價。對于配套工程送審工程結算中調增的原預算漏報的造價,也嚴格依據招標投標文件及中標合同的約定,不予認可,全部核減。

4工程造價主要審減情況分析及審計方略。

(1)合同價調整核減情況分析及審計方略。合同價調整核減是工程結算審計的重點,應特別關注招標文件、招標答疑紀要等文件及中標合同中對合同價及結算價款不能調增項目的約定。該工程結算審計合同價調整核減金額占全部核減金額的59.7%。其中核減合同價款約定不予調增的主體配套工程在招標時人為壓低投標報價,而在送審工程結算報價中調增原預算漏報造價28.3萬元,其占合同價調整核減金額的39.5%。

在審計中認真審閱招標文件及招標答疑紀要等文件。明確合同價的構成及結算價的調整和扣減項目。特別關注對設備主材提供方的約定以及結算金額的約定,對投標預留金的約定,對施工過程中尚不明確的基礎土方工程價款的約定及調整,對工程投標報價定的取費項目的具體規定和結算約定,對工程投標報價中限制取費項目的約定,對投標報價分包項目配合費的規定等。在明確合同價的構成及結算價的調整和扣減項目的基礎上,審查原投標預留金,審查中標單位實際支付的四項保險費,審查中標單位原投標資料中分包配合費報價和送審造價中分包配合費,審查前期拆除費用。審查甲供材料表,與招標文件中甲供材料表和招標答疑紀要補遺書記錄進行核對,分類復核甲供材料量,確認差異量、價等,審核認定中標合同調整價。

(2)變更簽證工程造價核減情況分析及審計方略。變更簽證工程造價是工程結算審計的又一重點,該工程結算主要是無簽證虛列工程造價,多計工程量等。

在審計中逐一與簽證單核對簽證工程量,防止無簽證虛列工程造價。重點復核金額大的簽證單核對簽證工程量,核對套用預算定額,核對工程子目名稱,核對工程量套取定額單位與定額是否一致,核對定額單價,復核計算合價,利用廣聯達工程造價管理系統核對材料表數據,復核土建工程變更簽證材料價差。利用廣聯達工程造價管理系統核查簽證工程項目子目的匯總類別,復核簽證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一般建筑工程、電氣工程取費基數。利用廣聯達工程造價管理系統費用表并與招標文件相關取費規定核對,復核各項取費系數和取費。對于采取(2004)《陜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招標計價的工程變更,要復核變更簽證重新組價。審核重新組價依據是否合理,復核影響單價計算是否正確。對變更簽證費用。與變更簽證內容及其工程量、認價、重新組價投標報價清單綜合單價進行核對,審核認定變更簽證工程造價。復核稅金等。

對于變更簽證工程。還應到現場查驗尚能觀察到的設計變更工程內容是否屬實。

(3)主要材料報價認價差價審計分析及審計方略。對于施工單位參與投標報價的主要材料報價與認價價差屬于比較特殊的工程造價審核。原則上按照招投標資料和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結算價及風險的規定對這部分差價應不予認可,但實際施工過程中卻存在無法避過的客觀因素。導致建設單位對超出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差價予以簽字認價的情況。對此,審計中應查閱招投標資料和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結算價及風險的規定和甲方認價單,對高于投標報價的材料認價索取環境證據和有效證明憑據以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對主要材料報價認價差價進行審計認定以規避審計風險。

5工程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1)合同價的約定問題分析。《2004版陜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規定:“工程量變更引起的綜合單價調整,其相關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結算的依據。”該工程施工中標合同的專用條款。對于發生設計變更、簽證工程量的價格適用的計價規范未明確進行約定;合同通用條款有關確定變更價款中規定“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但該工程實際發生設計變更引起的綜合單價調整時,施工方和建設方未對變更工程量如何計價進行預先約定。且變更簽證的工程計價基礎綜合單價需要重新組價,施工方也未及時提請建設方工程管理人員進行確認。審計建議,應重視和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在有關合同價款的約定方面應特別細致和周到,以避免因無預先約定而產生的結算風險。

(2)施工單位投標報價材料調整費用問題分析。送審工程結算中主要材料報價認價差價表送審造價,系投標人自主報價材料建設單位現場認價高于投標報價而增加的工程造價。投標人自主報價材料的投標報價在該工程招標時參與評標打分,其投標報價影響最后的中標結果。該工程中標合同,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中包括材料費等費用價格的浮動及停窩工費用,且合同價中的風險費用由投標單位自行報價。因此,根據該工程采取的工程量清單招標原則——結算時單價不變以及招標答疑紀要和中標合同的約定。這部分費用應由施工單位承擔。但審計中調查了解到:送審工程結算中主要材料報價認價差價表差價系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材料價格上漲和因當地村民影響施工而被迫高價采購當地材料所致。該部分材料單價雖屬投標人自主報價。但在施工過程中因周圍環境的特殊原因甲方愿意認價共同承擔因外部因素致使材料價格變化的風險。鑒于此反饋意見,審計要求送審單位提供能夠反映當時被迫多發生此費用的環境證據以及發包方同意以高于投標報價的價格進行結算的有效簽證文件。送審單位應審計要求提供了施工環境受當地村民圍堵的照片,但認價單僅有甲方工程管理人員的簽字。審計認為:施工方和建設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即使甲方愿以認價方式承擔因外部因素致使材料價格變化的風險,也應重新通過當初的招標組織和程序進行決策。而不應僅以甲方工程管理人員簽字的認價單作為有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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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災后重建項目是指納入實施規劃、使用災后重建資金、需要原址或異地重新建設的項目,包括城鎮公用設施、農村建設、基礎設施、產業重建、公共服務設施、市場服務體系和生態重建項目(不包括城鄉居民住房重建)。一般性維修加固項目,納入政府采購組織實施。

第三條災后重建項目分為政府投資重建項目和企業投資重建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全部或部分使用(不含貼息資金)中央重建基金、地方財政資金、利用國外緊急貸款資金、對口支援和社會捐贈資金的重建項目,按政府投資重建項目管理,實行審批制。工商企業利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和貼息資金實施的重建項目,按企業投資重建項目管理,實行核準制或備案制。

第四條災后重建項目必須是納入災后重建實施規劃的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實施規劃、重建項目和資金安排的銜接,嚴禁災后重建資金安排實施規劃外的項目。

第五條發改部門負責災后重建項目審批、監督管理、協調服務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災后重建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和資金財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負責政府投資資金的執行情況、竣工決算的審計監督。監察部門負責對災后重建項目實行行政監察。督辦室、經委、規劃建設、國土、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交通、國資、統計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對災后重建項目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六條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是項目責任主體,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后評估等環節的組織落實和推進工作。

第二章項目審批

第七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主要包括項目可研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比選)以及竣工驗收、項目決算審計和固定資產移交等。

第八條根據省發改委批準的年度實施計劃和《關于規范災后重建項目管理權限的通知》(**發改投資〔**〕580號)及市發改委《關于規范災后重建項目管理權限的通知》(廣發改投資〔**〕137號)的規定,投資主管部門按審批權限先行核實項目建設性質、核定項目建設內容、審查項目建設規模。對需報省審批的災后重建項目,按省有關規定執行;對市縣(區)審批權限范圍內的災后重建項目,由投資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根據項目要求,對政府投資重建項目的可研報告、實施方案、概算投資及初步設計進行審批。

第九條鑒于實施規劃已經市政府審定并報省備案,災后重建項目實施較為緊迫,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應合理簡化項目審批或核準手續。投資主管部門原則上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規劃建設、國土、環保、水利等有關部門依據實施規劃辦理相關手續。

需變更災后重建項目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的,應編制項目建議書,由投資主管部門按權限審批。重大事項報市政府審批或報省發改委審定備案。

對口援建項目的審批,可以參照省發改委、省經委《關于印發審批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有關規定(暫行)的通知》(**發改投資〔**〕440號)的規定,由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建議書,其它審批程序由受援縣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屬于港澳援建項目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標準,政府投資重建項目應合理確定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實事求是核定項目投資,嚴禁不切實際、貪大求洋和搞“半拉子”工程。

第十一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應編制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并履行審批手續。審批部門在審批項目時,應組織專家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評審。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凡可研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要求的,由投資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對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聯合審批。

第十二條對于量大面廣、單個投資規模較小的農業生產設施、鄉鎮衛生院、計生站、文化站、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勞動保障所、社會福利機構、村級公共服務場所、災害治理和生態修復等項目,可集中打捆、分類編制可研報告,由投資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重建項目的選址意見、規劃許可、環境評價、土地審批等相關手續,應按有關規定從速辦理。對原址原規模重建的項目,從簡辦理國土、環保手續。

第三章項目招標投標

第十四條災后重建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管理、規范程序、簡化手續、提高效率、明確責任、強化監管。

第十五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災后重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四**省人民政府《關于災后重建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府發〔**〕21號)的規定執行。對應急或特殊的建設工程,經上報市審批同意后可采取嚴格的應急邀標比選辦法進行。

第十六條從嚴掌握不招標不比選應急工程范圍。應急工程的確認應嚴格按照**府發〔**〕21號和市政府《轉發省人民政府關于災后重建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廣府發〔**〕31號)文件規定的范圍和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所有災后重建工程的項目業主和相關部門應在事后15日內將項目招投標情況通過網絡報省發改委和省監察廳(省招監辦)備案,各縣區發改和招監部門要共同做好信息公開網絡報送備案工作。

第十八條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招投標監督執法職責,加強對災后重建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要定期、不定期地對招投標執行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從重從快查處,確保災后重建工程建設的質量。

第四章項目資金管理

第十九條參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中央財政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安排和分省包干方案的請示》(財建〔**〕701號)的規定,財政會同發改部門應分類研究制定同級災后重建資金匹配原則和平衡方案。

第二十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原則上必須進行預算評審。各級財政評審機構對項目工程預算進行評審,財政部門根據評審報告下達項目工程預算。如項目不具備預算評審條件或使用財政性資金較少的經同級財政部門審定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可實行政府采購。預算審定額作為招標(采購)最高控制價(標底)和財政撥款的依據。若項目已在實施過程中,對實施內容進行調整的,則評審其調整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預算不得超過已批準的投資概算。確需超過的,按規定程序報批準后方能實施。

第二十二條項目主要施工合同和貨物、工程及服務采購合同在簽訂前應報同級財政部門征求意見,正式合同在簽訂七個工作日內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災后重建項目資金實行“分級負責、專戶儲存、專帳核算”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資金撥付程序,堅持按工程建設進度撥款,對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資金通過采購專戶撥付。

(一)對政府投資重建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建設的進度提出申請,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報財政部門審核撥款;但一次性資金安排原則上不超過實施規劃中中央基金的50%;

(二)對一般維修加固在具備相應資料(維修加固方案及概算等)并經有關部門審核簽章后,報財政部門審核撥款;

(三)工商企業恢復重建財政貼息資金的申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貸款中央財政貼息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97號)的規定執行;

(四)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累計使用各級政府投資資金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投資項目納入省重大項目監管。撥款程序按重大項目撥款程序辦理,即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建設進度提出申請,項目主管部門簽章,監管員或監管機構核實后,財政部門審核撥款;

(五)財政部門在辦理工程竣工決算前,按財政性投資總額15%預留工程尾款,待竣工財務決算審查結論確定后再予以清算;

(六)工程建設結束并辦理了竣工財務決算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將結余資金按照投資來源比例返還投資方。屬于財政性資金投資的返還部分要及時上繳財政部門,由發改、財政部門提出意見,并經同級政府批準后用于其他災后重建項目;

(七)建設單位要認真落實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范災后重建項目會計核算。對災后重建資金原則上實行專戶、專帳、專人管理。

第二十四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應暫停撥款:

(一)未按規定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或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各項規定的;

(二)未按批復的建設規模和標準進行建設的;

(三)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相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

(四)項目單位弄虛作假、套取災后重建資金的;

(五)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項目建設結束后,項目建設單位要及時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送同級財政部門進行批復,財政部門對災后重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實行“先審核、后審批”的辦法,即先由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等機構審核,后按規定程序進行批復。

第五章項目實施

第二十六條堅持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對政府投資重建項目,要統一規劃,根據資金落實情況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堅決杜絕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

第二十七條堅持分類實施。對可以分解落實到縣級行政區域的城鎮建設、農業生產和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管理、防災減災、生態修復、環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復墾等重建任務,主要由縣(區)政府組織實施和管理;對交通、能源、重大水利工程和重點企業,按隸屬關系由縣(區)以上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對于技術要求低、勞動密集性的重建項目,要廣泛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對擬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項目,由縣(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八條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監管機構和事業單位的辦公業務用房項目,應打破系統、部門之間界限,盡可能實行集中建設。

第二十九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實行公示制。項目批準單位、建設規模、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施工進度計劃等情況,應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時,要在市縣(區)新聞媒體進行定期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

第三十條建立災后重建項目進展情況報告制度。按照省發改委《關于建立災后恢復重建項目進展情況報告制度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發改項目〔**〕718號和**發改項目函〔**〕960號)及市抗震救災資金物質監督檢查領導小組《關于切實加強災后重建項目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廣震監發〔**〕16號)要求,實行周報和月報制度。

第三十一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概算來建設。公共服務設施要根據資金來源優先啟動主要功能建設,嚴禁負債重建。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設計或調整概算投資,應嚴格執行涉及變更管理的有關規定,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必須報原項目審批部門審批。

第三十二條災后重建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質量安全有關規定,確保重建工程質量合格。

第六章項目稽察

第三十三條根據省稽察辦《關于加強全省災后恢復重建和新增中央投資項目監管工作的通知》(**項目稽察〔**〕5號)要求,重點對工程招標投標、資金使用管理、工程質量、工程建設進度、項目概算控制、項目竣工驗收等進行檢查稽察。

第三十四條災后重建項目稽察可采取定期稽察或不定期稽察、全面稽察或專項稽察等方式。根據實際需要,發改部門可以會同監察、財政、審計以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合進行稽察,也可以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稽察,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某項內容進行檢驗和鑒定。

第三十五條項目稽察除正常工作經費外所發生的專項經費由同級財政核撥。稽察機構不得向被稽察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六條建設項目稽察結束后,應當及時作出稽察結論。對稽察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發改部門下發整改意見書,要求被稽察單位進行整改;對發現的較嚴重問題,下達整改通知,責令限期進行整改;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同級政府。

第三十七條被稽察單位接到意見書或者整改通知后,應當按照通知要求進行整改,并向發改部門報告整改情況。發改部門應當督促被稽察單位進行整改,并根據被稽察單位報送的整改報告進行復查。

第三十八條對被稽察單位存在嚴重問題或者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暫停建設項目或者暫停責任單位新項目的審批。涉及其他有關部門管理職權的,可以建議有關部門暫停撥付工程款,凍結、回收國有投資。

第三十九條對在稽察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涉及的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有關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對責任人予以調查處理。

第七章項目竣工驗收及后評估

第四十條政府投資重建項目建成后,應及時完成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組織竣工驗收,根據財政部門批復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或登記。未經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一條按照項目分類實施的規定,分別由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和投資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市對縣(區)部分項目進行抽查。

第四十二條項目竣工驗收應當具備驗收條件,主要對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項目建設質量情況、項目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竣工決算情況、檔案資料情況和項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項目建設達到驗收標準,應作出驗收合格結論;對存在問題或未通過驗收的,驗收組須提出書面整改意見,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后,再申請組織驗收。

第四十四條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應對項目建設進行后期評估,必要時也可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后評估。

第八章項目審計

第四十五條災后重建項目必須依法由審計機關組織審計,任何單位和個人審計不能代替審計機關的審計。

第四十六條審計機關根據情況,對以下內容實施審計監督:

(一)對投資項目總預算或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

(二)對災后重建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程序和其他前期工作以及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三)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重點審計工程造價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

(四)根據需要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方面招投標、工程承發包情況,以及與上述工作相關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五)對設備、材料的采購、保管、使用和概算情況進行審計;

(六)對災后重建項目建設結余資金等進行審計;

(七)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計劃對災后重建項目進行全程跟蹤審計。

第四十七條各有關部門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支持配合審計機關做好災后重建項目的審計工作。

有關單位應將災后重建項目的項目名稱、建設內容、規模、工程預算等有關建設資料及時報送審計機關。

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向審計機關提出書面審計申請和報送完整、真實的相關資料,經審計機關審核后,由審計機關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審計。

第四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竣工結算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承諾在審計過程中原則上不再補交其他審計資料(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十九條所有災后重建項目的標書及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必須經審計機關確認后方可辦理工程結算。在審計機關出具審計報告前,財政部門及有關建設單位可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價的85%。審計結束后,審計機關及時將審計報告送達財政部門和建設單位;財政及相關部門依據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辦理結算,撥付工程款項。

第五十條審計機關對災后重建項目審計后依法作出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關單位應當遵照執行。

第五十一條審計機關在審計中發現違法、違紀行為以及涉嫌犯罪的重要線索,應當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查處。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如國家、省出臺新的政策規定,以國家、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僅適用于**地震災后重建特殊工作時期。

篇6

關鍵詞: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規范化;順義

我國興建大中型水庫,是為了解決河道防洪、水力發電、農業灌溉等問題,而在修建大中型水庫的過程中,水庫移民搬遷安置問題非常關鍵[1,2]。北京市順義區的水庫移民是1994—2000年由密云縣搬遷到此,被安置在14個鎮、78個村,此外,還有1個村為移民安置提供了土地,故順義區被列入移民安置區的村共計79個,分布在北務、大孫各莊、龍灣屯、楊鎮、李遂、北小營、張鎮、木林、南彩、牛山、高麗營、北石槽、李橋、趙全營14個鎮。根據2020年核定,北京市順義區共有水庫移民4565人,其中農業人口3479人、非農業無固定職業1086人,分布在全區19個鎮6個街道辦事處[3]。2009—2021年,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順義區共對移民安置區實施路燈安裝、道路硬化、監控設施體系建設、雨水排澇、智能溫室興建、活動中心建設6大類46個項目。北京市順義區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工作存在時間長、涉及范圍廣以及項目建設零散等特點。本文以順義區為例,分析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管理,并針對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改進的對策與建議,為其他移民安置區項目扶持工作提供參考。

1順義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實施的主要做法

1.1項目選擇

項目選擇遵循“一上一下一平行”的方法。“一上”是對區79個移民安置區項目需求做摸底調查,調查結果由各鎮匯總后上報到移民中心;“一下”是根據調查結果,與有需求的鎮村進行溝通,得到了鎮村的一致響應;“一平行”是積極與農委、政法委等職能部門聯系溝通,了解區內政策及部門規劃,確定扶持鎮村項目,避免資金重復投入,做到有的放矢。協調各方資源,加強各部門間的協同配合和政策集成,有效銜接行業規劃,整合資金,注重后期扶持工作的系統性和協同性,落實國家提出的“統一規劃、作用互補、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原則,形成合力,有序推進,將經過層層篩選后項目列入《順義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規劃》。

1.2項目審批

各鎮政府是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資金項目使用的工作主體和責任主體。由鎮政府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順義區水務局組織專家論證,根據論證結果確定項目并批復,鎮政府根據論證結果和批復文件,做好項目實施方案的上報工作,然后區水務局組織專家技術評審,通過技術評審的項目由區財政評審中心進行招標控制價評審,鎮政府根據區水務局的要求和招標控制價,組織工程招投標工作確定施工單位[4]。

1.3項目實施

水庫移民安置區后期扶持項目中涉及中央專項資金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堅持“四制”原則,即法人責任制、監理制、招投標制和合同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各鎮政府作為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并對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的質量、進度和投資情況負責。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移民后期扶持項目中標單位在招投標工作結束后至進場前必須到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辦理質量和安全監督備案手續,區水務局移民中心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不定期對項目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檢查,并與監理單位一起進行階段性驗收檢查。

1.4項目安全

為加強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規范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通過審批的項目要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協議書》《監理合同書》,同時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工程廉政承諾書》,實行項目主管鎮長負責制,以確保資金安全和項目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質量、安全檢查同時進行,重要節日和敏感時期更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生產工作既要落實在文件上又要與現場檢查相結合,從細節入手,盡可能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1.5項目驗收

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完工后,首先由工程施工單位進行自檢,達到施工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后,形成竣工驗收自查工作報告,而后由建設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驗收,由順義區水務局負責組織區財政局、項目所在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對項目檔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簽訂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最終完成項目驗收。

1.6項目移交

順義區水務局聯合區財政局進行項目竣工驗收后,對形成資產進行登記,由鎮政府、施工單位和村委會共同簽署工程竣工移交書,施工單位將已形成的資產移交村委會,并將工程資料移交給鎮政府。從移交之日起項目由村委會管理,順義區水務局要督促落實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管護責任,確保項目發揮效益。

1.7項目預、決算

項目預算方面,根據北京市移民中心下達的資金量,順義區移民管理機構組織各相關鎮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至區移民管理機構,根據專家評審后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分配項目資金。各相關鎮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及資金預算,上報區移民管理機構。區移民管理機構組織對初步設計報告進行審查,區財政局組織對預算進行審查,再由區移民管理機構根據審查結果批復初步設計報告及預算。項目決算方面,項目所在鎮組織編制竣工財務決算,經區財政局審核后下達項目結算資金[5]。

2扶持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2.1項目選擇方面

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雖經多方監督、多級管理,但在管理人員配置和管理經驗方面還有待健全。鎮級項目管理人員配置不健全且工作繁雜,存在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一人多崗現象。除此以外,工程管理人員缺少管理經驗,有的甚至不懂得項目建設程序,項目管理和施工過程不能有機融合,缺少健全科學的項目管理體系。

2.2觀念認識有待提高

鎮級工作人員思想認識有誤區,重視資金額度,未將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置于核心地位,片面地追求效果、效益,常常因為建設中各個環節不清楚而“欲速則不達”,導致資金到位后項目進展慢,不能完成績效目標任務。

2.3安全意識有待提升

目前,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規范比較完善,不管項目規模大小,都應按規范執行。很多項目在實施中為追趕進度擅越“雷池”。比如,規范中有“基坑、基槽邊1米范圍內不許堆土,堆土高度不應超過1米5”等規定,可在現實中為了方便,施工單位大多不會按章操作,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

2.4監理工作有待規范

移民安置區項目是以水庫移民安置村為基本單元,屬于“一村一品”,因項目規模小、投資額度小,項目監理單位不夠重視,監理工作不嚴格,達不到規范要求,質量監督體系難以建立,監督工作責任難以落實,現場監理人員思想放松,在制度執行上、責任心上需加強管理。

2.5檔案資料有待加強

移民安置區項目多為投資少、建設規模小的工程,難以引起項目建設相關單位的重視。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檔案保存工作又存在復雜性、特殊性和多樣性,導致移民安置區項目檔案資料管理存在一定的失誤。再者,一些項目建設單位尚未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管理體系,導致移民安置區項目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更是難上加難。

3完善扶持項目管理的對策建議

3.1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

項目實施成功與否,前期調查研究是關鍵。移民安置區項目旨在優先解決村內突出問題,項目確定必須堅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維護村民知情權、參與權。因此,項目的選擇要經過村民代表討論,且要符合區、鎮、村的發展規劃。除此以外,選擇幫扶項目時還要考慮整合相關政策,提升幫扶資金的使用效率,系統性和全局性地解決移民生產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使水庫移民共享發展成果,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3.2進一步做好移民項目儲備

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儲備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工作的關鍵點,也是向上級爭取扶持資金的重要前提。做好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儲備工作,需要我們牢牢把握政策趨勢和區域發展需求,借力區、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找準移民安置區發展短板,提前做好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規劃。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儲備要緊密結合移民村實際發展情況,為此就要建立良好的與相關部門、鎮、村的溝通機制,經常深入基層,常聯系,勤調研,及時掌握移民安置區的發展現狀,不斷完善安置區扶持項目儲備工作[6]。

3.3進一步提升設計文件質量

工程設計是工程實施的第一步,是工程從初步設想到落成現實的關鍵銜接點。作為項目設計單位,在開展初步設計前,要深入調查研究,仔細了解項目情況,實地考察項目建設的地理環境條件;在完成初步設計時,要從實際角度出發,考慮項目長遠發展,做到初步設計細致精準,避免缺漏,爭取多方案對比,選取最優方案;在完成初步設計報告并取得上級單位的審批之后,需要按照設計文件中的要求,對施工階段進行合理指導,在出具施工圖紙中要對設計文件進行說明。在施工過程中,要健全設計變更制度,當出現設計變更情況時,要經過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項目批準機關嚴格審批。

3.4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管理

水庫移民安置區項目的建設工程管理,要求參與項目的相關單位要分工明確,必須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全面落實責任意識。對于勘察、設計單位來說,要明確各自的職責,在項目施工前做好前期調研和設計工作,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為后續施工打好堅實的基礎,確保后續施工能夠正常進行;對于監理單位來說,要強化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提升安全管理要貫穿全過程的意識,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每一環節安全合規;施工單位是建設工程的主體,從根本上加強建設工程的管理,要著重提升對施工過程的技術把控,施工項目所需工種居多,因此要做好技術管理,前期要熟悉設計圖紙和優化工序,施工過程中也要嚴格做好施工隊伍、材料供應、資金、設備等方面的管理,從多方面確保工程可以順利實施。

3.5進一步加強質量監督管理

工程質量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是項目工程建設的重中之重。對于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而言,項目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無疑是至關重要的。而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又是多種多樣的,包括人為因素、材料因素以及環境因素等。為保障項目的順利開展、確保水庫移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要求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監督管理體制,提升工作人員質量監督意識,建立相關的審查機制,保障項目質量安全。

3.6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可以從以下4個方面入手:①開工建設之前組織參與本項目各個環節的相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②積極倡導大家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不觸碰安全底線;③要制定相關的安全生產制度,確保貫徹落實到工程建設每一環節;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責任制,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

3.7進一步加強項目檔案管理

項目檔案的齊全、完整、真實、有效是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工程的使用和管理始終離不開檔案的支持。為進一步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可以采取以下3點措施:①要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明確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職責,做到檔案管理有章可循;②要加強檔案管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其檔案管理意識,提高檔案管理工作水平,為工程檔案收集齊全、規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發揮重要作用;③要加大考核力度,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將工程檔案產生和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施工和竣工的整個過程,做到抽查檢查相互配合,確保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檔案的完整性。

3.8進一步加強項目驗收管理

工程的竣工驗收是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的重要環節,是確保項目建設發揮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鍵節點。為加強項目竣工驗收管理、保障工程建設質量,水庫移民安置區扶持項目首先要建立統一的竣工驗收程序,明確竣工驗收的環節和項目,規范具體的驗收材料和建設內容;另外,要成立竣工驗收工作小組,邀請上級主管部門領導、相關領域專家以及項目涉及的相關單位參與竣工驗收,并請設計、施工、監理等全程參與竣工驗收環節。

4結語

移民安置區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在進行項目建設和管理時,一定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確保群眾受益,確保社會穩定。同時,移民安置區項目的建設和管理要與移民安置區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根據國家以及北京市的文件要求不斷創新,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1]廖文超,劉喬木,馬占川.北京市大中型水庫移民與原住居民收支特征分析[J].海河水利,2017(4):60-63.

[2]牟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效果評價[D].北京:清華大學,2014.

[3]北京市水庫移民事務中心.順義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報告[R].北京:北京市水庫移民事務中心,2018.

[4]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北京市順義區關于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方案[Z].北京: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2016.

[5]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Z].北京: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水務局,2020.

篇7

【關鍵詞】 電力公司; 財務集約化; 兩個融合; 三個重點; 五個提高

一、堅持“三思三晉”工作方式和發展戰略,深入推進財務集約化管理

2011年以來,公司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國家電網公司工作部署,堅持“三思三晉”工作方式和發展戰略,按照公司確定的目標任務,以11項重大引領工作為抓手,加快電網建設,確保安全穩定,深入推進財務集約化管理,公司和電網發展取得了新成效,生產經營主要指標顯著提升。

(一)強化組織實施,財務集約化深化應用扎實推進

一是在全面學習國家電網公司深化應用方案的基礎上,緊密聯系實際,制定下發了公司財務集約化深化應用實施細則,明確了財務集約化深化應用工作目標、原則、重點內容和組織實施方式,細化分解了53項工作子任務,落實到4個專業組、9個部門、29個基層單位,同步細化重點工作里程碑計劃115項。二是制定了公司財務集約化深化應用分類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定期對各專業、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和督導,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及時尋找差距,制定改進措施,定期跟蹤進展情況,確保了財務集約化深化應用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二)完善財務標準,基礎信息管理有序規范

一是建立會計政策平臺,實現了重要會計政策的在線管理,強化對會計科目的管控力度,會計科目變更報批率達到100%。二是推廣實施財務主數據標準,加強主數據平臺建設,促進財務信息統一規范,清理虛擬供應商客戶1 653個,完成61 748個物資供應商及員工信息銀行代碼的切換,稅率代碼等各類主數據的系統配置全部完成,國家電網公司已的主數據統一率達到100%。三是按照“分類合理、覆蓋全面、步驟嚴謹、控制完善、運轉高效”的原則,梳理完善會計科目與預算科目對應關系912個,統一規范預算管理流程17個、會計核算流程23個,推動財務工作流程、崗位職責、控制方法的高度統一,切實增強了財務管控能力。四是完善標準成本體系,制定完成配網檢修標準成本34項、高損臺區治理項目標準成本64項;拓寬生產運營標準成本管控范圍,按照作業成本法制定了用電計量、信息運維等成本標準,標準成本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五是組織編寫了《山西省電力公司財務應用系統操作手冊》(五卷160萬字),已由中國電力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在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尚屬首例。手冊緊密聯系公司財務實際,以財務與業務的集成融合為重點,對資產、工程、物資、修理、薪酬等15類業務、2 000余條會計科目進行了詳細梳理,明確集成規則、操作流程、會計分錄,對年度結賬、輔助轉資等13類專項操作進行了規范,同時在財務信息系統中固化了會計處理模板,為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規范化、標準化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深化會計集中核算,會計基礎管理進一步夯實

一是面對公司系統管理鏈條長、會計主體多、業務類型復雜的情況,仔細研究、勇于嘗試,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開發內部協同平臺,連續六個月財務集團對賬率達到99%以上,在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名列前茅。二是運用集中報賬平臺進行新增開發,實現所有會計業務通過單據傳遞方式集成,大大提高了會計憑證集成率和準確率。公司系統全口徑單位實現財務快報和月度報表“一鍵式”生成,在國家電網公司快報與月報準確率考核中處于領先水平。三是加強會計決算管理,優化決算編報體系,細化審核內容,加強在線審核與現場審核,提高了決算編制與審核效率。四是積極運用集約化成果,研究開發完成財務輔助決策系統,建立分析模型,實現了公司系統財務決策分析、風險預警、同業對標多維度信息的實時生成,為經營決策和業績評價提供了準確、詳實的信息,為推動公司系統資產經營對標提供了平臺。

(四)推進資金集中管理,資金保障、結算效率明顯提升

一是在銀根緊縮的情況下,加強溝通并合理調配,從國家電網公司、中電財、英大信托公司解決內部融資59億元,與中國工商銀行山西省分行簽署20億元《循環貸款合同》,為省公司發展和電網建設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保障。二是積極拓展電費歸集途徑,在呂梁分公司開展信用社電費資金歸集試點,統一在供電分公司開設一個賬戶,撤銷了54個供電所賬戶,運用“四級編碼”樹狀結構資金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電費繳存、清單對賬、實時劃轉的準確率,保障了資金安全。三是在公司系統全面推行資金“電子支付”,通過在線審批,截至2011年11月底,公司系統108個預算編制單位成功實現電子支付875筆,金額32.79億元,電子結算完成率86%,實現了公司系統資金支付管理的電子化、規范化,保障了資金支付的高效、快捷、安全。

(五)加快主輔分離改革,資產質量明顯好轉

一是順利完成主輔分離改革。按照國資委和國家電網公司主輔分離改革方案,全面清理上報了輔業單位資產負債、墊支款項、擔保、資產占用以及影響分離改革實施的重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和信職工股收購工作,圓滿完成了和輔業單位國有產權劃轉協議的簽訂,突出了電網主營業務,優化了公司資產結構,提高了公司資產質量,降低了公司經營風險。二是資產全過程管理不斷提升。整體產權級次、固定資產與設備聯動率、重點低值易耗品在線管理完成率等9項指標在國家電網公司考核中名列前茅,重點低值易耗品實現在線管理,資產信息標準進一步統一,為資產管理輔助決策分析夯實了基礎。三是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化解了資金短缺、政策障礙、人員安置等困難,完成了晉能國際經貿有限公司、晉能鋼結構有限公司清算,山西捷益熱能設備有限公司劃轉輔業單位,清理了低效無效投資,有效縮短了產權級次和管理鏈條。四是深入開展資產清查。在2010年完成110kV及以上資產清查的基礎上,2011年完成了35kV及以下電網資產清查。同時,加強農電資產管理,在臨汾公司試點開發完成農電資產可視化管理系統,農電資產管理創新取得突破,目前已初步具備推廣應用條件。

(六)加強預算集約調控,預算資源優化配置能力不斷增強

一是深化項目預算管理,建立完善公司11類項目子庫,基本實現了對基建、技改、大修、科信、固定資產零購等項目的全口徑儲備管理,并推動各專業項目儲備庫實用化、常態化運行。二是強化購售電、人工、大修、營銷、科技、固定資產投入及專項成本需求對財務預算的支撐作用。加強項目安排與預算銜接,促進了業務預算與財務預算的協同。三是做好財務預算與項目預算和作業預算的銜接,切實做到了“項目服從預算”。把項目對應到具體作業,費用的消耗對應到最底層資產,切實做到了作業預算與標準成本的銜接,科學確定材料、人工、機械臺班的消耗水平,將標準成本落到實處。四是加強預算執行控制,深化預算閉環管理。在公司系統各單位全面推行月度現金流量預算,運用預算、控制功能,實現預算與SAP及資金支付模塊集成應用,提高了預算執行控制能力。五是加強成本精益管理,進一步防范經營風險。細化成本科目、支出標準和核算規則,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對因公出國、公務用車等六項費用分類核算要求,加強分項考核,提高成本管控的精細度和針對性。

(七)拓展系統集成應用,財務信息化建設實現新突破

一是優化財務管控模塊功能,提高系統穩定性,實現了ERP、財務管控、憑證協同、員工報銷等業務系統與企業門戶等基礎平臺的一體化應用。二是完善財務管控、成熟套裝及項目儲備庫之間的集成平臺,實現了項目預算全部由項目儲備庫自動,將項目儲備與標準成本建設成果有機結合,全面推進了“五庫合一”的應用。三是與業務系統的集成應用持續深化,完成財務信息平臺會計憑證雙向實時傳遞、預算控制等集成接口的開發,優化財務與人資、經法、營銷等集成接口,完成了財務管控系統與物資模塊集成,實現現金流預算按旬編制,物資采購付款信息自動生成。年度預算編制實現了從綜合計劃、項目儲備、交易、ERP、經法等各個系統中集成的管理目標,提高了財務與業務信息的關聯性、一致性和及時性。四是深化系統應用。完成近400項業務需求及功能差異分析,近1 800個功能點的開發部署,“一鍵式”報表、電子支付、月度預算等模塊均得到了全面應用,實現了物資、設備、資產“三碼合一”,實現了現場設備與ERP設備、財務模塊的實時聯動,財務信息化建設實現了新突破。

(八)積極爭取電價政策,公司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提升

一是準備充分、工作扎實,爭取電價政策取得顯著成效。2011年兩次電價調整中,在國家解決煤電價格矛盾、不考慮電網電價問題的情況下,積極匯報溝通,充分利用電源基地建設基金空間,疏導電網電價每千瓦時2厘錢;在基金政策銜接上,爭取到從2011年年初將基金并入電價;采取“事前疏導”的措施,對煤層氣發電補貼、提黃灌溉電量優惠、脫硝試點加價等超前予以疏導,間接提高了輸配電價水平,為電網發展和公司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務支撐。二是規范自備機組管理,以太鋼自備機組為契機,取得了自備機組“按全部受電變壓器容量收取基本電費”的重大政策突破,采取自發自用電量“先上網再銷售”模式,規范了自備電廠管理,擴大了市場占有率。三是積極溝通、拓寬電網建設資金渠道,新建住宅小區配套供電設施取得突破。太原、運城、陽泉分公司獲批收費政策,為規范售電市場管理、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創造了條件。四是積極穩妥開展輸配電價研究測算,參與了電網輸配電價參數的合理取值問題研究,為下一步爭取有利于確保公司穩定健康發展的電價政策,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奠定了基礎。

(九)增強工程“兩算”管控,基建財務管理成效明顯

一是全面推廣應用基建輔助轉資系統,提高工程業務信息與財務業務的集成率,當年新開工工程轉資應用率為100%。二是積極研究國家電網公司基建標準成本體系,細化各階段財務管理重點,為基建標準成本的全面推行奠定基礎。三是強化工程竣工決算管理,實施“兩算”里程碑計劃管理,對公司電網工程、2010年新一輪農網改造工程開展重點跟蹤,定期通報、專項督導,實現工程建設進度與財務進度“兩輪”驅動。四是積極參與項目可研、初步設計審查,從業務源頭規范流程、控制工程成本造價。通過“找短板、強基礎、抓深化、重應用”,基建財務管理基礎不斷鞏固,管理理念不斷深化,管理內涵不斷拓展,工程財務管控力成效明顯。

(十)強化財會隊伍建設,依法從嚴治企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開展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編制完成《山西省電力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實施細則》,建立了全面風險管理考評指標體系,組織開展風險識別和評估,明確風險管理目標,落實風險管理責任。二是先后組織了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治理、依法從嚴治企財務專項督查、依法治企審計等各項檢查,按照財務專項檢查整改要求,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目標、細化整改內容、落實整改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力。三是擴大在線稽核范圍,優化在線稽核功能,完善稽核規則,公司在線稽核覆蓋率超過70%,風險診斷預警能力進一步增強。四是隊伍建設實現新突破。公司在舉辦兩期財務管控培訓的基礎上,開展了“建功十二五、奉獻在崗位”財務集約化協同技術技能比武競賽,注重培養、強化訓練、公平選拔,為優秀專業人才脫穎而出、展才釋能提供了平臺,激發了廣大財會人員的學習熱情。在國家電網公司2011年財務調考中,公司有兩名同志分別獲得基建財務管理、預算管理個人前十名,受到國家電網公司表彰,為公司爭得了榮譽。實現了財會隊伍素質和財務集約化深化應用水平“雙提升”。

公司財務集約化管理繼續深入推進,信息化平臺得到優化提升,財務與業務進一步融合,財務管控的深度、廣度和精度進一步提高,依法從嚴治企進一步加強。

二、財務工作面臨的嚴峻挑戰

當前,公司經營和財務工作總體態勢良好,經營效益穩步增長,財務狀況保持穩健,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但同時也要看到,宏觀經濟仍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外部經營形勢不容樂觀,公司內部管理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財務工作仍然面臨嚴峻挑戰。

(一)宏觀形勢下所面臨的挑戰

一是目前國際金融形勢變化莫測,央行對新增貸款規模仍然控制較嚴,存款準備金率雖有所下調,但貨幣政策尚未發生方向性變化,資金供給仍然緊張,公司融資面臨較大難度,融資成本有可能進一步增加。二是電量增長趨緩,增量效益減少。受國際金融危機和山西省產業結構調整等影響,2011年1—11月份公司售電量增速呈現下滑趨勢,電量增長對效益的貢獻度有所下降。三是電價矛盾仍較突出。當前輸配電價機制尚未建立,在煤電矛盾突出的背景下,電網環節積累的電價矛盾難以疏導,公司發展仍然缺乏電價機制保障。目前公司墊付脫硫加價補貼資金日益增加,加之可再生能源及燃氣機組大規模投產,電價矛盾持續累積趨勢明顯。四是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日趨嚴格,依法從嚴治企壓力加大。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壟斷行業,國資委、電監會、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對公司的監管將更加全面深入,公司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強依法從嚴治企的壓力不斷加大。

(二)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財務集約化與“五大”體系建設需要協同推進。“三集五大”是推進公司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和重大舉措。2012年公司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統一部署,啟動推進“大規劃、大建設、大檢修、大運行、大營銷”體系建設,公司組織結構、業務流程、經濟關系、管控模式等都發生重大變革。財務集約化如何支持“五大”體系建設,實現價值鏈和業務鏈緊密融合、協同運作,提升財務對業務的服務和管控能力,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二是電網發展對財務保障的要求越來越高。2012年電網投資規模進一步擴大,電網主業盈利能力不足以支撐電網發展,公司資產負債率遠遠超過國資委75%的警戒線,財務保障能力面臨新的挑戰。三是公司經營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由于公司歷史沿革復雜、法人層級多、管理鏈條長、經營攤子大,從財務專項檢查情況看,存在著不少歷史遺留問題、有章不循和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利益驅動導致的問題。具體表現在部分單位在電量抄收、工程建設、物資管理、成本使用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與多經、集體企業關聯交易不盡規范,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四是公司財務監管體制機制尚待完善。部分業務單元沒有完全按財務規則開展活動,“條塊分割”現象比較突出,部分單位法制觀念淡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對國家法律法規貫徹不徹底,對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不堅決。部分單位財務部門未能有效發揮監督職責,各級分管財務的領導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對上級單位正確履職履責的機制尚不完善,基層財務管理職能弱化的現象比較明顯。經營中的違章違紀事件仍有發生,依法理財、規范經營的任務依然較重。

三、把握一條主線、加強兩個融合、抓住三個重點、推動五個提高

結合內外部經營形勢和公司黨組對財務工作的要求,公司財務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全面貫徹落實公司黨組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財務集約化管理工作主線,持續加強財務與業務的融合,財務集約化與“五大”體系建設的融合,緊緊抓住財務集約管理規范化、信息化、深化細化的重點,全力推動公司財務資源調控水平、戰略引領水平、精益管控水平、保障支撐水平、風險防控水平的提高,助力公司整體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概括起來講就是“把握一條主線、加強兩個融合、抓住三個重點、推動五個提高。

(一)以“戰略引領、強化考核”為目標,不斷強化預算的調控力和執行力

一是以公司戰略為導向及時調整年度預算目標,提高預算對戰略的適應性。在公司投資決策、預算安排中堅持價值創造導向和經濟效益優先原則,優化公司資源配置,強化預算對經濟活動的綜合平衡作用,增強公司管控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二是開展滾動預算編制,在所屬供電公司及子公司開展按季(月)滾動預算編制,將年度預算目標分解落實,確保年度戰略目標“落地”。三是進一步加強成本精益化管理,結合物價變動、生產經營業務變化等情況,修訂完善各類單位費用分類和支出標準,擴大標準成本的覆蓋面、適應性;在試點基礎上推行作業成本管理,提升一線成本管理精益化水平;加大對專項成本需求調研和審核力度,提升預算對企業資源的調控能力。四是深化項目預算管理,夯實項目管理基礎,確保入庫項目規模適度、評級科學。提高項目申報與標準作業庫集成應用范圍,構建標準作業、項目成本、作業工單之間的“強關聯”模型,為項目作業標準成本管理奠定基礎。五是動態跟蹤各類成本入賬,及時了解掌握各單位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立業務預算分析和通報制度,從源頭上強化預算執行控制,突出預算的“全面性、協同性、嚴肅性”。六是優化考核指標,加大考核力度,按照“導向清晰、責任明確、計分科學、易于操作”的原則,修訂完善預算考核指標體系,前移考核責任關口,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二)以“集團管控、優化流程”為基礎,全面提升資金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資金管控平臺,繼續強化集團賬戶管理,完善資金管理實時監控功能,滿足各單位對集團賬戶實時查詢、分析和監控。統一規范集團賬戶會計處理標準,以每日匯總形式全過程反映集團賬戶內資金運動,確保資金安全、核算規范。二是嚴格銀行賬戶管控,進一步提高資金支付效率。實現銀行賬戶信息與主數據平臺的無縫銜接,確保銀行賬戶變動審批與會計科目的變更實現集成聯動,杜絕表外賬戶“體外循環”。進一步優化資金支付路徑,提高操作的實用性、便捷性、安全性,確保資金收支順暢、安全高效。三是搭建公司統一“票據池”,實現票據在線集中管理。細化財務管控系統與營銷系統、中電財票據系統、銀行票據系統的集成,實現銀行匯票信息的自動獲取和在線處理,提高票據業務的流轉效率和風險防范能力。四是進一步推進資金集中支付與統一結算。出臺《山西省電力公司大額資金集中支付實施細則》,優化資金結算平臺功能,拓寬集中支付覆蓋面,完善流程審批及內部崗位牽制制度,推進集中支付與現金流量預算的有機銜接,確保公司大額資金集中支付安全可靠。五是加強資金安全預警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資金安全檢查、現金盤點及銀行賬戶未達賬項抽查,建立營銷現金收費信息與銀行現金繳費核查機制,嚴格不相容崗位分離,落實資金支付密鑰定期更換制度,健全資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公司資金安全。

(三)以“優化整合、規范有序”為依據,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標準化、精益化水平

一是加大力度清理非核心業務資產和低效無效投資,進一步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本運作效率和效益。二是深化資產精益管理,積極利用資產清查成果,修訂完善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健全資產設備聯動管理機制。規范資產設備對應關系,推動資產設備全過程統一聯動,深化資產全壽命周期成本分析,不斷提升資產信息對經營決策的支撐能力。三是全面開展土地權屬和房屋權證清理規范工作,完善權證手續。加強無形資產權屬保護,推進知識產權統一管控,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四是加強用戶資產接收管理,規范接收程序,確保電網安全穩定、接收依法合規,努力提升電網有效資產比重。五是積極穩妥做好主多分開、多經資產收購整合財務工作,嚴格按規范程序開展審計、清算、評估、備案等工作,確保主多分開工作規范有序。六是扎實做好主輔分離國有產權劃轉移交及后續擔保轉移工作。在擔保轉移前,及時督促跟蹤輔業單位財務狀況,確保由省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銀行借款按期償還,嚴格控制或有風險。七是推進賬銷案存資產追索和銷案工作。按照國資委賬銷案存資產管理工作規則,加大對賬銷案存資產的管理力度,嚴格追索,對追索無望的資產依法收集證據,中介機構審核后,按內部管理程序審批后銷案,不斷提升資產管理精益化水平。

(四)以“標準成本、全程管控”為抓手,切實發揮基建財務管理過程管控職能

一是全面應用基建標準成本體系,切實發揮標準成本功能,抓好關鍵環節管控,有效控制工程成本。進一步落實工程竣工決算分級審批制度,把好決算轉資收口關。二是深入推進工程財務全過程管理,從工程“前期規劃與設計”成本控制管理為源頭,完善項目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招標采購、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等關鍵環節的基建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程財務在項目投資及資產價值形成全過程中的管控作用。三是加強工程財務經濟效益分析,完善基建財務管理報表體系和財務專項分析制度,實施項目立項與工程后評價經濟效益分析管理,進一步提高財務的決策控制能力。四是進一步完善結算與決算基礎業務信息,以強化竣工決算審核與批復管理為抓手,進一步提高工程竣工決算編制質量與時效。五是強化新一輪農網改造工程項目資金支付、成本入賬及竣工決算管理,確保中央財政資金使用安全。六是加強工程財務風險管理。健全制度,優化流程,完善方法,建立工程財務風險管控體系,切實防范工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習慣性違章。

(五)以“完善標準、加強融合”為核心,繼續拓展會計集中核算廣度深度

一是結合國家電網公司新修訂的會計基礎規范,緊密聯系公司實際,系統梳理會計基礎業務,修訂《山西省電力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與《山西省電力公司財務應用手冊》互為補充,形成公司統一的標準規范和操作指南,為財務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奠定堅實基礎。二是按照國家電網公司財務管控標準流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省公司財務管控標準流程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進一步提高財務工作流程規范化水平。三是繼續深化會計集中管理,進一步規范關聯交易,強化集團對賬考核,優化結賬程序,加強賬表一致性審核,嚴控報表質量,將決算審核由年度集中匯審分解到月度在線審核,將對賬工作由會計期末管理轉入日常管理,將會計政策由年度一次上報審批改為實時在線審核,切實提升財務報表的時效性,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四是按照“五大體系”建設進程,緊密結合業務前端的組織體系變化,及時調整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界面,優化財務應用系統,為五大體系建設提供堅強財務保障。

(六)以“深化細化、業務集成”為支撐,進一步提高財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

一是進一步提升、優化系統功能。全面完成財務主數據實施,優化業務流程和系統實現路徑,推動財務信息化建設從“功能導向”向“業務導向”、“用戶導向”轉變,開展系統易用化研究,改進系統實現方式,統籌推進成熟套裝軟件、財務管控、員工報銷、協同平臺的模塊融合,提升信息平臺實用性。通過深化細化財務信息集成應用,達到“操作處理規范、業務流程標準、應用集成通用、信息反映多維、系統功能實用”的目標。二是結合“三集五大”建設要求,系統分析“五大”管理模式、組織架構、業務流程變化對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影響,按照集約化、扁平化、專業化的要求,進一步梳理集成需求,加強流程銜接,推動管理融合,促進協同運作。三是拓展財務分析主題,完善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和經營輔助決策支持功能,細化成本分類,集成業務數據,拓展經營分析的廣度、深度、細度,通過對財務指標分析的追本溯源,開展業務數據源頭治理,及時發現經營活動中異常情況,讓數據“說話”,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第一手信息,提升財務對公司經營決策的支持能力。四是進一步加強會計決算管理,改革決算審核方式,堅持在線審核與現場審核并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數據質量控制。現場審核主要關注重大經濟事項、重要業務處理和重點風險隱患,切實使年度決算編制成為總結經營發展狀況、能夠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的過程。進一步加強決算信息的分析利用,建立健全評估模型,對各單位財務經營情況進行測評診斷,增強會計信息對管理決策的支持服務能力。

(七)以“主動溝通、積極籌劃”為前提,千方百計爭取電價財稅政策支持

一是配合省物價局做好有關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成本監審和聽證、輿論宣傳工作,與營銷部門及早研究階梯電價執行中有關計量、免費用電處理等后續工作,快速推進居民階梯電價實施。二是加強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成果的實用性和針對性。重點研究跨區送電價格形成和調整機制、電動汽車充換電價格機制、兩部制電價執行范圍擴大政策、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價政策等存在突出矛盾和適應改革方向的熱點內容。三是做好價格收費政策爭取和實施工作。爭取推廣居民住宅小區收費政策和供電服務收費政策,及時研究制定有關項目管理、資金管理等配套管理辦法;爭取完善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規范電量結算行為,擴大市場占有率。四是配合價格主管部門穩妥推進輸配電成本監審和輸配電價測算工作,跟蹤國家有關電力市場改革動向,及早研究有關電價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議。五是加強財稅籌劃,爭取政策支持。編制完善公司稅務工作手冊,固化納稅工作流程,促進稅務管理標準化,夯實納稅基礎工作,保證依法規范納稅。開展稅務籌劃,合理合法減輕公司稅負。加強對重大財稅問題的系統性、前瞻性研究,爭取工作主動。建立納稅評估模型,開展納稅管理考核評價。健全納稅風險管理體系,強化納稅分析,防控財稅重大風險。

(八)以“完善制度、夯實基礎”為根本,全面加強依法從嚴治企和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事前預警預防、事中在線稽核、事后檢查整改”三道防線,完善風險管控體系,夯實基礎工作,提升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促進依法從嚴治企。二是根據國家電網公司財務稽核管理制度和在線稽核應用指南,規范在線稽核工作方式,完善稽核規則,對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特殊開支項目進行專項稽核。緊密結合財務崗位職責,開展日常稽核,不斷提升在線稽核水平。三是持續完善風險管理與內部評價體系,搭建財務風險預警平臺,跟蹤分析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和關鍵風險點,對異常情況進行風險預警提示,實現風險實時監控。四是開展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檢查,促進各單位進一步夯實管理基礎,規范會計行為。對歷次審計、財務檢查出的問題,全面梳理、舉一反三,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環節控制,落實崗位責任、強化業績考核,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機制。五是落實重大財務事項報告制度,按照重大財務事項報告的要求,必須定期報告相關情況,對重大財務收支、職工保障、外部檢查等事項,必須及時報告,確保上下信息暢通。

篇8

位于北部,總面積1233平方公里,轄24個鄉鎮,總人口7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8.8萬人,水資源總量1.2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僅170立方米,畝均水資源量97立方米,不足全省的1/6、全國的1/12。“九五”初期,飲水困難人數達62.58萬人,占農業人口的92%以上。人畜飲水主要靠淺層地下水,但淺層地下水水資源貧乏,且均呈現高含鹽、高含氟,高氟水、苦咸水分布面積620.12平方公里,占全縣總面積的50%以上,共涉及等18個鄉鎮184個行政村40.08萬人。資源性缺水和水質性缺水是我縣水資源的兩大特征。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已經成為興縣富民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主要問題,已成為制約全縣經濟發展的“瓶頸”。

近年來,“要興富平先興水,富平要富先富水”已經成為全縣上下的共識。“九五”以來,縣委、縣政府始終把發展水利事業作為振興富平經濟的首項基礎工程,每年把供水項目工程建設列入縣上重點工程來抓。特別是從年開始國家決定,在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解決人畜飲水困難。我們緊緊抓住這一機遇,從水資源短缺的實際出發,加強水資源的最優配置,堅持“確立新觀念、開拓新項目、創建新機制、塑造新形象、謀求新發展”的五新興水思路。推行項目帶動戰略,提出“政府推動、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和“集中資金、突出重點、水源共享、集中連片、穩定解決、建管并重”的建設原則。加強領導,建立機構,加大投入,強化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全力建設這一德政、富民工程。

二、項目計劃與完成情況

一期農村飲水解困項目,年度,省、市下達我縣飲水解困項目計劃9處工程20個項目,解決6個鄉鎮18個行政村2.546萬人的飲水困難,其中一、二批12個項目1.78萬人,三批8個項目0.766萬人。計劃總投資768.92萬元(一、二批532.32萬元,三批236.6萬元),其投423萬元(一、二批293萬元,三批130萬元),地方配套345.92萬元(一、二批239.32萬元,三批106.6萬元)。同時,下達二期計劃共2個項目,解決2個鄉鎮2個村940人飲水困難,計劃總投資28.1萬元,其投15.5萬元,地方配套12.6萬元。一期三批(含二期)設計批復總投資253.76萬元,其投138.5萬元,地方配套115.26萬元(含二期總投資25.85萬元,國投17.1萬元,地方配套8.75萬元),解決0.86萬人飲水困難。

我縣飲水解困項目建設,嚴格按照項目計劃和設計批復,參照項目建設程序,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落實責任和措施,積極組織實施,嚴格項目建設管理,全面完成了項目建設任務。工程建設于年月開工,年月底全面竣工。共分二次進行,第一次建設年月開工,年月底竣工,完成了一期年一、二批工程建設。共建成飲水工程5處,打配機井6眼,建管理站、配水站6處,房建1168平方米,圍墻1092延米,塔池7座,加壓站2座,架設高低壓線路7.7公里,架設變壓器5臺,建閘閥井、水表井等附屬建筑物49座,鋪設管網33.85公里,移動土方4.24萬立方,投工3.26萬個工日,已解決4個鄉鎮12個村1.78萬人的飲水困難,完成總投資548.23萬元,占計劃總投資102.99%,其補293萬元,占計劃國投100%,地方配套255.23萬元,占計劃106.65%。

第二次建設年月開工,月底竣工。完成了年三批和年二期工程建設,共建飲水工程6處,打配機井3眼,建管理站4處,房建面積301平方米,塔池5座,加壓站1座,架設高低壓線路3.7公里,架設變壓器2臺,建閘閥井、水表井等附屬建筑物72座,鋪設管網28.87公里,圍墻442延米,移動土方2.34萬立方,投勞1.88萬個工日。解決了5個鄉鎮10個行政村0.7824萬人(飲水776人在改水中)的飲水困難,完成總投資258.5937萬元,占批復總投資101.9%,其投138.5萬元,占批復100%,地方配套120.0937萬元,占批復104.19%(含二期總投資26.6874萬元,國投17.1萬元,地方配套9.5874萬元,)。

在工程建設中,我們緊緊圍繞重點項目建設,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建成的供水工程已全部投入試運營,入戶率達到40%;落實了管護責任,成立了9處(含11個工程)供水管理站,其中縣管工程2處,鄉管工程9處,招聘管理人員20人;建成了等11處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益的集中供水工程。

三、主要做法和體會: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國家計委、水利部、衛生部《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農村飲改水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農村飲改水項目資金報賬制實施細則》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飲水項目工作的領導,保證項目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項目建設,將飲水項目列入十項重點工程之一。在項目建設前期,縣政府及時將“農村飲改水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飲改水項目管理工作;縣長,主管副縣長、水務局局長副組長,政府辦、水務局、財政局、計劃局、衛生局、電力局、國土資源局及項目區十四個鄉鎮的鄉鎮長為成員。并在縣水務局下設辦公室,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總工為技術總負責。辦公室負責項目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項目規劃、年度計劃,評審縣批工程初步設計,監督工程資金,進行技術指導、質量監督,組織管材招標、竣工資料匯編、階段檢查驗收和竣工初步驗收。在項目建設中,縣長賀韌多次深入施工一線,解決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認真負責,積極配合。縣水務局全力以赴,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按照項目建設要求,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及時成立了“水務局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項目建設和管理工作。在項目實施中,項目辦經常深入施工現場,現場辦公,在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部門鄉鎮多,資金籌集量大的情況下,項目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克難攻堅,落實群眾自籌,協調解決征遷、占地問題和群眾投工投勞,為工程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施工環境,保證了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

(二)明確任務、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年月日,縣政府及時組織召開了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領導參加的項目建設專題會議。明確了職責,落實了項目建設任務。縣經濟發展局負責投資計劃的審批、進度表會簽;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監督、報賬審批表會簽、審批竣工財務決算;縣衛生局負責改水項目的監督管理、水質檢測、改水工程進度表會簽;縣水務局是項目的實施單位,負責項目主管部門(市水務局)下達的項目計劃和批準的初步設計,組織項目實施,上報工程進度和用款計劃,按程序申請報賬;有關鄉鎮負責群眾自籌的落實,組織群眾投工投勞,保障施工建設環境通暢。縣項目辦按照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及時將縣政府“關于年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工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下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鄉鎮,并按照省市《細則》精神,印發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實施方案》和《關于下達年度農村飲改水項目群籌資金計劃和投工投勞計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訂了建設任務、標準、工期等具體措施,把項目建設責任和任務落實到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鄉鎮。

(三)科學規劃,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是一個貧困又缺水的農業大縣,發揮有限水資源的最大效益,是工程建設的前題和要求。為了保證項目實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依據國家水利部《農村人畜飲水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農村飲改水項目實施管理細則》中農村人飲困難“三個一”的標準,采用集中連片供水方式,供水設施建設到自然村公共給水點,有條件的村組供水到戶,水質符合《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我們邀請有關專家來我縣進行實地踏勘,對工程建設的可行性提出了科學論證,對水源地水量進行了詳細的論證,并對水質做了化驗,結合富平實際提出了北部山區建水窖,地區建集中供水工程,有條件的盡量采用“380巖溶水”作水源,實行水源共享,合理調配,集中連片供水的總體解決方案。按照市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實施方案》,縣項目辦及時組織召開了縣、鄉、村三級干部座談會議,討論項目工程規劃方案,選擇縣水利勘測設計隊進行項目工程施工設計。

縣水利勘測設計隊及時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專業班子,進行了現場實地勘測,按照有關設計標準,精心進行項目工程設計,對主要供水設施蓄水池、加壓站、水塔等的設計,嚴格采用國家標準圖集;具體供水方案,因地制宜,堅持“水源共享,高水高供,低水低供,集中連片”的設計原則。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設施配套齊全,突出我縣飲水項目工程設計特點。按照分級審批程序,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全部通過了市、縣專家組評審。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管理,縣項目辦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管理文件匯編》等省、市有關文件;向各成員單位和項目鄉鎮印發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實施方案》,給施工隊、技術員、監理等轉發了《農村飲改水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建設管理文件。從組織機構、項目管理、計劃與資金管理、獎罰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做了詳盡的、易于操作的明確規定,積極推行項目管理卡制度,逐鄉、逐村建立卡片。卡片內容明確了工程措施、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解決戶數、人數及完成時間等,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實行“項目管理、規劃到卡、按卡實施、建成消號”的制度,做到把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辦實、實事辦好。

(四)加強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我縣飲水解困項目資金以群籌為主,國家投資為輔,采取多元化、多渠道解決工程建設中的資金問題。在項目建設中嚴格執行省、市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在總投資不變的情況下,對一期一、二批項目根據工程的難易程度,進行了個別調整;一期三批(含二期井通、西河)項目按批復實施,全面完成了項目建設投資任務。共完成投資806.8237萬元,其投431.5萬元,地方配套375.3237萬元。解決了2.5624萬人的飲水困難。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設立了農村飲水項目資金專戶,項目資金實行分級管理。縣項目辦管理、監督國家投資資金的使用,鄉鎮負責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國投資金實行市級報賬制,根據工程進度,項目辦組織水務、計劃、財政部門進行查驗,匯簽工程進度表,資金報賬審批表,由縣水務局在市水務局報賬支付,國投資金主要用于工程管材、水源井、管網鋪設電力設施,土建主體工程建設;配套資金主要用于工程征遷占地、青苗賠償、投工投勞和其他工程建設。為了保證自籌資金及時到位,縣項目辦將項目區群眾自籌資金記入工程專戶,并結合項目區群眾收入水平較低的實際情況,對自籌資金采取群眾集資,工程占地、青苗賠償、電力設施、管道土方開挖回填、投工投勞等以勞折價形式記入群眾自籌,投工投勞按受益村落實,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計劃全部落實后,項目辦方可安排工程施工。國投資金實行市級報賬制,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封閉運行,減少了中間環節,促進了工程進度,并由審計、財政、監察部門監督,確保了項目資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設。

(五)嚴格管理,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對項目工程實行縣級領導包干,部門領導負責,一名技術員把關,有關單位和鄉鎮積極配合,并納入縣上年度考核內容,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參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質量標準進行項目管理,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高速度、高質量、高效益。縣水務局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和質量標準及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要求,嚴格管理,精心施工;及時成立了“水務局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堅持按“設計施工,合同管理,驗收簽證,審批報賬”原則,嚴把工程質量關。在工程施工方面,對施工企業的資質證、設備、技術力量、業績、資金和質量保證金等進行嚴格審查,選擇有資質的縣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施工。

單項工程,項目辦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機井、土建、安裝施工合同13份,合同金額113.95萬元;與供應商簽訂了管材合同4份,合同金額24.55萬元。進行合同管理,界定工期、質量和投資,確定施工規范、質量標準,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抽調10多名工程技術人員進駐工地,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和質量把關,食宿在工地,嚴格按設計施工;并聘請具有監理資質、經驗豐富、責任感強的水利監理工程師2名,進行工程質量監理,確保了工程的質量。在水源建設方面,對新打水源井出水量進行了抽水試驗,確保水量滿足項目用水需求;在工程實施中,嚴格按工程施工程序進行,實行“三檢”制,即施工企業自查自檢,項目辦不定期抽檢,整體項目進行終檢;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實行接收貨驗收簽證;對分項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等,實行工程檢查驗收簽證制度。pvc管材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縣政府采購中中心同意,縣項目辦抽調水務、計劃、財政等有關人員組成招標領導小組,縣監察局、縣采購中心進行監督,進行了統一邀請招標采購,在資質審查中,嚴格審查生產企業營業證,生產合格許可證,選擇正規企業產品。對所采購管材,認真核查出廠合格證,實行工地質檢、驗單接貨簽證制度,并按材料出入庫進行管理。

(六)認真檢查,嚴把項目驗收關。農村飲水解困項目,按照《農村人飲項目驗收內容和評分標準》和《農村人畜飲水項目階段性監測與評估暫行辦法》,工程建設實行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或交工)驗收簽證,單項工程竣工初驗簽證或竣工驗收簽證制度。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由承包單位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報監理驗收。監理工程師,現場技術員,檢查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驗收合格后填寫分部分項工程簽證;單位工程(或交工)驗收,以合同為單位進行,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或申請,由縣水務局項目辦收集核對,填寫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報縣項目辦驗收;單項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進行竣工決算,報縣水務局項目辦審核,經縣財政局委托中介機構審價,由縣項目辦收集編制竣工資料,組織水利、計劃、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驗收標準》和批準的設計,按建設規模、投資、工程量、工程效益、技術規范、標準和質量要求進行竣工初驗或驗收。

填寫單項工程竣工初驗鑒定書或竣工驗收鑒定書。通過初驗或竣工驗收,所建11處工程質量總體評價為優良,項目投資和建設任務全面完成,工程規劃布局經濟合理,按設計圖紙施工;配套設施齊全,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水源充足,滿足用水需求;水質符合國家《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財務帳目清楚,審計合格;國補資金足額到位,地方配套按計劃落實;竣工資料齊全,按村建檔建卡;落實管護責任,水費征收合理,工程效益顯著。目前,工程全部成立了管理站,有專人管理,制度健全,引水入戶率總體已達30%,運行良好,群眾十分滿意。同時,省、市、縣電視臺、《日報》、《日報》等新聞媒體分別就飲水工程作了專題報道,受到社會各界好評,充分肯定了該項目工程建設的必要性、重要性,充分體現了該項目工程是關心人民疾苦、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

(七)加強管理,發揮工程效益。工程竣工后,為了克服以往“重建輕管”的思想,縣水務局及時下達了《關于成立飲改水工程管理機構及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和《農村飲改水項目管護責任書》,確定了供水工程管理權屬和臨時水價。真正達到“修一處工程,明晰一處產權,核定一個合理水價,服務一方群眾”的目標,并對已建成的供水工程,要求做到“六有”:有管理站、有管理人員、有計量設施、有合理價格政策、有技術檔案、有水源設施和工程保護措施,同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理順產權關系,明確管理主體和管理責任,縣水務局委托縣水管站負責全縣鄉村供水管理工作,跨鄉(鎮)集中供水工程,在縣水務局指導下成立飲水工程管理站進行管理;一個村或幾個村集中供水工程,縣水務局委托鄉(鎮)供水站或鄉(鎮)水管站進行管理,供水站站長是工程管護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該站供水工程設施的保護、維修和安全運行。項目工程建成后,成立了供水管理站負責供水工程,西村供水工程并入流曲供水管理站管理,屬縣管工程;等9處供水工程委托所在地鄉鎮政府水管站管理,屬鄉管工程。

在管理人員落實后,先后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在水源與水利工程、農村自來水、衛生防疫、水質監測、財務支收管理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條例等方面對管理人員進行了集中培訓,提高了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制定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加強供水設施管護,嚴格操作規程;實行供水水源水質定期通報當地政府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制度,確保人民群眾用水安全。嚴格水費收繳,實行抄表到戶,按表結算,接受用戶監督;水費標準由供水企業根據供水成本核定,報水務局審核,經縣物價部門批準后執行。目前,由于工程剛剛建成,現處于試運行階段,制水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尚未確定,試運行期執行臨時水價,待運行正常后,根據運行成本報請縣水務局和物價局進行水價審批。工程運行正常后,供水單位要實行公示制度,定期對水價、水量、水費收支特別是工程折舊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公示,積極推行“水價、水量、水費”三公開,減輕農民負擔,讓群眾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嚴格水費收支管理。水費收入中的折舊費、大修費,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在不影響本工程維修和擴大再生產的情況下,縣水務局有權對飲水工程的折舊費和大修費進行工程間調配,以充分發揮工程效益,促進供水事業持續發展。

四、項目效益和影響

我縣農村飲水解困工程的實施,使項目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有了明顯改善,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充分體現了飲水解困工程建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