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與稅收籌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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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1-0-01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經營范圍的擴大和涉稅事項的不斷增多,加之我國稅收政策的復雜性,使企業的納稅風險越來越大。企業稅務管理是企業財務管理中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已滲透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部份、各個環節。企業作為獨立的經濟主體,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根本目標。稅負成本是企業的外在成本,凡是成本有管理和控制的必要性,通過這種管理,使企業稅負成本最低,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因此,通過加強企業的稅務管理,可使企業在合法安全經營的前提下,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企業稅務管理是企業在遵守國家稅法,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繳納稅款,從而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稅收成本最小化的經營管理活動。企業應及時轉變觀念,積極面對當前稅收環境,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減少企業納稅風險并通過一定的稅收籌劃,實現企業稅負成本最低。
一、企業稅務管理現狀分析
1.稅務管理意識淡薄。現在部份企業還沒有稅務管理的理念,認為繳稅是會計的事,會計按會計形成的會計資料計算繳稅,稅務管理的意識不足。
2.滯后性。投資決策時期或項目開展前期,對相應經營行為的涉稅分析不足,往往到事后,納稅行為已發生才關注稅收成本。
3.沒有專職稅務管理人員,稅務管理由財務人員兼任,財務人員對稅法及稅務管理技能的掌握程度有限,使企業的納稅成本加大,納稅風險出現的幾率加大。
企業規模的擴大,經營方式趨向多樣化,企業的涉稅種類及涉稅環節增多,企業的納稅問題愈加突出,另一方面,國家稅法體系的復雜性,企業潛在的納稅成本和涉稅風險上升。為此企業進行有效的稅務管理意義更加突出。
二、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意義
1.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有助于降低稅收成本。企業的稅收成本主要包括:一是稅收實體成本,即企業依法應繳納的各項稅金;二是稅收處罰成本,即企業因納稅不當而交的稅收滯納金和罰款。因此,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可以降低或節約稅收實體成本,也可避免稅收處罰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企業稅務管理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過程,就是不斷加強稅法的學習和運用的過程,同時管理人員不僅要熟知各項稅收法規,還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對稅務管理人員的稅法知識要求高,同時增強了企業經營者依法納稅的意識。從而提高了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3.企業稅務管理,有利于增強納稅意識,提高涉稅風險防范能力。企業的納稅風險主要來源于:一是企業管理人員因不能及時、全面掌握稅收法規,從而失去運用該稅收法規的最佳時機,造成經濟損失;二是企業管理人員因不能正確理解和運用稅收法規,受到稅務機關處罰,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三是企業管理人員因不懂得充分運用稅收政策技巧,造成經濟損失。加強企業稅務管理,企業正確運用稅收政策的能力不斷提升,無形中增強了企業的納稅意識,提高涉稅風險的防范能力。
4.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有助于企業內部產品結構調整和資源合理配置。稅收作為國家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的經濟手段,企業通過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可以根據國家的各項稅收優惠、鼓勵政策和各項稅種的稅率差異,進行合理投資、籌資和技術改造。
企業要進行有效的稅務管理,實現稅務管理目標,其核心主要方法就是進行稅收籌劃,通過稅收籌劃,實現企業稅負最小化的同時,為企業經營活動的總目標服務。
三、加強稅務管理,合法進行稅收籌劃
所謂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處理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它本質上是企業為實現收益最大化對涉及稅收的經濟事項進行的安排。稅收籌劃一般應具有合法性、籌劃性、目的性、符合政策導向性、普遍性、專業生特征。
1.稅收籌劃的合法性。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施,以法律為界限,不能為了違法意圖而進行籌劃。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周密考慮每項計劃及其實施過程,不能超越法律的規范。若實施了違法的籌劃方案,有可能被認為是偷稅,將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2.稅收籌劃的籌劃性。稅收籌劃必須事先規劃、設計安排。企業的經營活動是多方面的,稅收規定也是有針對性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不同,稅收待遇也往往不同,這為企業提供了可選擇較低稅負決策的機會。如果經營活動已發生,應納稅收已確定而去偷逃稅或欠稅,都不是稅收籌劃。
3.稅收籌劃的目的性。目的性表示企業要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有兩層意思:一是選擇低稅負,另一層意思是滯后的納稅時間,通過稅收籌劃,實現納稅期的推后,從而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通過稅負減輕而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稅收籌劃的普遍性。由于稅種的不同,稅率的不同,減免及優惠的不同,為企業提供了稅收籌劃的機會,也決定了稅收籌劃的普遍性。
5.稅收籌劃的多變性。由于稅收政策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在不斷變化,因此稅收籌劃具有多變性,企業只有隨時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相應調整稅收籌劃,才能使稅收籌劃合法有效。
6.稅收籌劃的專業性。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和政策性較強的工作,稅收籌劃的參與者應是具備財稅、法律、會計等多方面知識的綜合型人才,并非普通財會人員都能為之,若稅收籌劃失敗,將演化為避稅乃至逃稅行為,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企業加強稅務管理,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有利于實現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但我們進行稅收籌劃時,應把握好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的本質區別,及稅收籌劃的局限性,避免籌劃不當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經營、稅務風險。
參考文獻:
[1]高金平.稅收籌劃謀略百篇[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2,5:7-27.
篇2
關鍵詞:汽車;銷售環節;稅收籌劃;財務風險控制
一、汽車銷售過程的稅收結構
本文所研究的汽車銷售環節的稅收籌劃與風險控制,以汽車專賣店銷售模式為主,包括制造商與專賣店兩個層面的稅收籌劃。當前,我國汽車銷售模式主要包括專賣店、汽車超市、交易市場三大類型。其中,汽車專賣店由汽車制造商授權建立,通過簽訂合同,專賣店獲取汽車制造商特定品牌的經營權,開展營銷活動。模式中,汽車專賣店不論是建設,還是管理、營銷、服務,都應該按照汽車制造商的要求進行,具備整車銷售、零配件提供、售后服務及信息反饋四大功能。按照結構,稅收籌劃以汽車銷售環節為鏈條,包括制造商環節、銷售公司環節及專賣店環節,重點把控消費稅、增值稅及營業稅的籌劃。
二、銷售環節中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汽車行業是技術及資本密集型行業,同時還有著經濟效應,能夠推動全經濟鏈條的發展,其屬于國民經濟里的重要角色。當前,我國的汽車市場仍處于需求旺盛的階段,開展專賣店銷售方式,為的就是使自身的市場份額增大,通過鋪設銷售網點及專賣店,汽車制造商實現了地域擴張,能夠按照各網點及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制定決策,是提高制造商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汽車行業的競爭隨著專賣店數量的增長而日益激烈。大部分的汽車專賣店都存在著較大的稅務風險,其原因是地區之間及地區專賣店的管理水平的差距較大。稅務部門在進行稅收檢查的過程中,對汽車制造商出臺的商務決策表示質疑,其覺得一些商務決策沒有遵守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同時還發現部分汽車專賣店存在違法行為。汽車制造商不僅要強化利潤獲取能力,為長期發展提供基礎,也要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實現真正的可持續發展。為了避免稅務風險,汽車制造商應該先科學的對稅收進行籌劃,再建立商務決策和汽車專賣店設計的銷售方案。其中設計銷售方案是汽車銷售環節中的重中之重。由此以來,不僅能夠使汽車制造商和汽車專賣店銷售環節中的成本最小化,獲得更大的節稅利益,還可以根據稅收籌劃調整業務流程,以長期目標為基礎,避免為實現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而損害了長遠利益,嚴防短期行為。因此,現代汽車生產商及銷售商在構建稅務籌劃辦法時,應當首先以合法性為基礎,設計合法、合規的銷售方案,籌劃涉稅營銷環節,在將稅務風險控制到最低的同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促使可持續發展。
三、銷售環節稅收籌劃方案研究和風險點控制
(一)消費稅的稅收籌劃
按照國家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汽車行業里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屬于此規定重點應稅消費品,應在生產環節中納稅。
(二)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稅收籌劃
增值稅和營業稅都屬于流轉稅,其與汽車制造商和經銷商的銷售活動有著緊密關系。增值稅和營業稅所牽扯到的經濟業務通常有交集,會有混合銷售行為、兼營行為等情況出現,并且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行為在某些情況下能夠相互轉換。這將致使增值稅和營業稅擁有巨大的稅收籌劃空間。
1、利用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行為開展稅收籌劃
當前,我國稅法規定,混合銷售行為中的涉稅點及涉稅額應由企業年銷售額或營業額所占比重確定,且企業年銷售額及營業額所占比例也決定了營銷涉稅具體涉及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當前我國汽車制造商與銷售商都是一般納稅人,業務處理中一般以汽車銷售與維修服務為主,因此,當涉及混合銷售,通常會按應稅項目金額征收增值稅。在混合銷售與兼營方式利用的過程中,汽車制造商與銷售商需要把握業務與財務流程的暢通性,嚴密關注銷售行為是否能夠被判定為混合銷售或者兼營。在兼營活動的處理中,若企業無法將單據、宣傳的業務流程進行分離處理,稅務機關很可能將此行為判定為混合銷售,極有可能面臨處罰,并補繳增值稅。財務風險產生。
2、利用減少應納稅額開展稅收籌劃
面對競爭越來越激烈的市場,汽車制造商通過各種途徑激勵汽車專賣店銷售自己品牌的汽車,目的就是維持或擴大所擁有的市場份額;汽車專賣店采用多種營銷途徑從而抓中消費者的眼球,促進產品的推銷。稅法中各銷售方式都有其特有的計征增值稅的規定,汽車制造商和汽車專賣店在銷售方式上都具備自主選擇權,從而能夠通過不同的銷售方式開展稅收籌劃。汽車專賣店的營銷途徑較復雜,包括積分換禮品、買一送一等等。不同的營銷途徑都要注意事前的稅收籌劃。選定折扣方法銷售需控制的風險點是,將銷售額和折扣額抵減的同時,減小銷售額需要掌控定價的尺度,若稅務機關指出價格過低,那么稅務機關將有權核定銷售額。
綜上所述,企業在選定營銷途徑之前,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具體了解稅法的有關規定,健全銷售環節的業務手續,選定最優的科學銷售途徑,使稅收成本最小化,降低稅務風險,使得經濟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殷曉霞.汽車行業稅務籌劃思路[J].會計師,2010(11)
[2]張紹群.淺談汽車4S店稅務籌劃[J].會計師,2012(7)
篇3
關鍵詞:企業財務管理;稅收籌劃;意義;應用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在全面稅收約束的市場競爭環境中,企業能否實現既定的財務管理目標,受納稅成本的制約,企業經營者必須充分考慮納稅成本與企業收益的此消彼長關系,所以稅收籌劃應該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企業財務管理中進行稅收籌劃的意義
1、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理財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圍繞資金運動展開的,目的就是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首先,企業在進行各項財務決策之前,進行細致合理的稅收籌劃有利于規范其行為,制定出正確的決策,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財務活動健康有序的運行,經營活動實現良性的循環。其次,籌劃活動有利于促使企業精打細算、節約支出、減少浪費,從而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的經濟效益。再次,稅收法規、政策在一定時期內有其一定的適用性、相對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企業要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必須依靠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籌劃的方案得到最好的實現。因此,開展稅收籌劃也有利于規范企業會計核算的行為,加強財務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
2、有助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企業是以營利為目標的組織,企業增加利潤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提高效益;二是減輕稅負。在投資一定的情況下,前者是有限的。企業稅收籌劃正是在減輕稅負、追求稅后利潤的動機下產生的。通過企業成功的稅收籌劃,可以在投資一定的情況下,為企業帶來“節稅”的效果,更好地實現財務管理目的。在稅收籌劃下的企業進行有效結構重組,能促進企業迅速走上規模經營之路,規模經營往往是實現利潤最大化,也就是企業財務管理最終目標的有效途徑。此外,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在資金調度上受益,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資金來源,使企業資金調度更加靈活。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1、企業籌資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經營所需資金,無論來源于何種籌資渠道,都存在資金成本。而企業的籌資目標是以較低的成本和風險取得較多的資金。所以,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應對各種不同的籌資渠道進行分析。企業籌資渠道一般有:國家撥入、金融市場信貸資金、企業自我積累、企業間拆借、企業內部集資、發行股票或債券籌資、商業信用、租賃等形式。從納稅角度看,這些籌資渠道產生的稅收后果有顯著差異,對籌資渠道的正確選擇,可以有效地幫助企業減輕稅負。通常情況,企業自我積累籌資的稅收負擔重于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受的稅收負擔,企業之間互相拆借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于企業內部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
(1)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的選擇
稅法規定股息支付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不具有抵稅作用,而利息支出則可作為費用列支,允許企業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予以扣除,可使企業少交一部分所得稅。因此,當企業負債籌資比重增大,利息節稅的收益增加;特別是當負債籌資的資本成本低于權益資本成本時,由于財務杠桿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權益,從而使企業資產價值增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這并不是說企業負債籌資越多越好,要以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降低投資風險和企業全部籌資成本最小、企業價值最大為前提,合理地利用負債籌資節稅。否則,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財務風險增大,當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時,有可能使企業陷人財務危機甚至破產倒閉。
(2)企業自我積累籌資和負債籌資的選擇
企業自我積累資金,屬于稅后資金,顯而易見,已經承擔了所得稅的負擔;同時,其資金成本是所占用資金的機會成本,也就是說,該部分資金的總成本是由兩部分構成的,非常高。而企業向金融機構的貸款,其利息計入當期損益,可以抵扣當期利潤,其稅收收益非常明顯。
2、投資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進行投資決策的過程中,需要考慮企業投資對企業稅收負擔的影響及對企業稅后收益的影響,因此企業進行投資決策時必須進行相應的稅收籌劃。投資決策主要涉及投資方式、投資行業、投資地點的選擇。由于各行業各地區的稅收政策不同,使得企業最終所獲得的投資收益有所差異。
(1)投資方式的稅收籌劃
如果企業想擴大投資,是建廠房買設備好,還是收購一家近幾年賬面虧損的企業好?這里有一筆稅收負擔的賬要算。由于收購虧損企業后,兩家企業可以合并財務報表,用虧損企業的賬面虧損來沖抵本企業的盈利,有利于降低所得稅負擔。當然,這種做法并非沒有風險,它需基于企業在限定的時間內有充分獲利能力的前提假設,否則,一切損失便將完全由企業負擔。
(2)投資行業選擇的稅收籌劃
企業進行投資決策所關心的是企業投資所獲得的所得稅后凈收益。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如果有多種投資方案,就必須具體衡量、綜合考慮稅收負擔和投資風險。在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中關于所得在不同行業之間稅收負擔的差別比較明顯。企業所得稅對企業投資決策的影響最為明顯,稅法對不同的行業給予不同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在進行投資時,要根據稅收政策認真選擇投資行業。為引導企業投資方向,調整產業結構,刺激經濟增長,國家對不同行業的投資實施不同的稅收優惠,而企業就可以利用這種優惠進行投資,以減輕稅收負擔提高投資收益。
(3)投資地點選擇的稅務籌劃
我國稅收法規根據各個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對在不同地區的投資行為給予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進行投資時,應充分利用不同地區稅制的差別,選擇稅收負擔較輕的地區進行投資,從而擴大投資收益。如果欲進行跨國投資,還應考慮有關國家同時實行稅收居民管轄權和收入來源地管轄權而導致對同一項所得的雙重征稅,以進行投資國別或地區的選擇。
3、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企業以不同的方式籌集資金,并按照科學的方法投入企業后,其經營活動進入營運周轉階段,這一階段集中了企業的主要經濟活動。企業要根據稅法規定,運用有利于企業的稅務處理,避重就輕,避有就無,避早就晚,以期減少稅收額外負擔。
(1)與會計核算有關的稅收額外負擔
稅收規定,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或營業稅)應稅項目適用不同稅率的,應當單獨核算其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兼營貨物銷售和營業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分別計算增值稅與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也體現稅負從高原則,對納稅人賬簿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而稅務機關核定的稅款往往比實際應納的稅額要高。
(2)與納稅申報有關的稅收額外負擔
企業實際發生的財產損失,未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不得稅前扣除;納稅人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作為權益放棄,不得轉移以后年度補扣,稅務機關查增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得作為公益救濟性捐贈扣除的基數,稅務機關查補的所得稅不得作為投資抵免的稅款,但要作為計算抵免的基數,對符合條件的減免稅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報批,逾期申請,視同權益放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等。
結束語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項全面、綜合的系統工程,企業在籌劃過程中應充分解決面臨的問題,才能使稅收籌劃真正成為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和效益的助推器。
參考文獻:
[1]楊煥玲.企業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的相關性分析[J].中國管理信息化,2009 (06)
篇4
關鍵詞:財務管理;稅收籌劃;問題對策
簡單來說,所謂的稅收籌劃,指的就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由納稅人依據相應的國家政策,來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從而實現企業稅收的降低,并促進企業整體經濟效益的提升。在財務管理過程中,企業稅收籌劃的作用非常顯著,有助于企業的快速發展,因此企業有必要對納稅籌劃引起重視。
一、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重要作用
事實上,我國的稅收部門與企業之間的交流與互動,大多都是通過稅收統籌實現的。從小的方面來看,企業的稅收統籌能夠有效的強化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而從大的方向分析,其能夠更好的幫助國家實現稅收目標,具體體現在:
1.是完成企業的財務管理的手段。在企業的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是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稅收的負擔,并以此來有效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讓企業獲得更高的經濟利潤,因此,從根本上來說,稅收籌劃是完成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一個重要手段。
2.能夠實現國家財政稅收的管理目標。在經歷了經濟模式轉型之后,現階段,我國企業已經逐漸開始運用市場經濟模式,并且,在長期的社會發展過程中,我國的稅收體制也在實現進一步的完善與優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稅收政策的變化,是我國財政稅收部門實現經濟宏觀調控的一項具體體現,除此以外,科學的稅收統籌,也能夠進一步促進國家經濟宏觀調控能力的提升,實現國家的財政目標。
二、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1.稅收籌劃認知不夠明確。現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而言,我國企業的納稅意識還存在著明顯的不遇阻,通常很難對稅收的本質有一個準確的認識,并且普遍以為,之所以要進行稅收籌劃,就是為了能夠少交稅。更有甚者,部分企業認識偷稅漏稅與稅收籌劃可以相提并論,也正因如此,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稅收籌劃就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
2.稅收籌劃人才的專業化不高。就針對于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在很多企業中,其所進行的稅收籌劃工作,通常都是由財務人員與納稅人員所負責的,但是,因為這些人員自身的專業水平不高,知識水平有限,并且對于業務的更新速度相對來說比較緩慢,缺乏應有的業務素質等,導致其難以滿足稅收籌劃工作的需要。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也就難以真正獲得成效,不能順應企業的發展新要求。
3.對于風險控制意識的欠缺。從本質上來說,在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當中,往往會存在著各種不確定因素,若我們不能正確處理這些因素,將會對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好的影響。其中,尤其是針對于稅收工作的定期調整,使得政策的變動對企業的稅收籌劃產生安全風險影響。此外,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企業往往難以對自身的籌劃風險有一個明確的認知,因此難以樹立起科學的風險管理意識,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稅收籌劃的效果產生影響。
三、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有效對策
1.促進財務管理稅收籌劃預見性的提升。在進行實際的企業管理過程中,當管理人員在進行固定資產與預算資金的預算時,應當針對自己的戰略目標,進行相應的細化分析,并以此來促進預算目標可行性的提升。就針對于資金的預算來說,企業應當針對目標所形成的監督管理,來作為企業的資源與資產。因此,在進行實際的稅收籌劃時,應當大力提高籌劃的預見性,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確保稅收籌劃工作可以落到實處。此外,作為一項非常精細并且復雜的財務活動,在進行實際的籌劃過程中,要求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籌劃,并對財務活動中的相關問題進行提前預防。
2.強化對稅收法律制度的建設工作。從本質上來說,要想從根本上為稅收籌劃的順利發展提供保障,就要求我們必須要建立健全的稅收法律制度,來對其進行規范與保護。在發達國家中,稅收籌劃工作之所以能夠快速的發展,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有著相對完善的制度,然而,就針對于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的稅法依然有各種不完善的地方。再加上我國稅法的復雜性與多樣性,要求在日后的管理過程中,應當進一步強化對稅收法律制度的建設工作,確保稅收法能夠做到有跡可循。此外,要求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管理體系的建設,強化年度企業考核指標,來加大企業的逃稅風險,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提高其危機意識,促進稅收籌劃工作的進步。
3.促進工作人員風險防范意識的提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進行企業的稅收管理過程中,只有具有較強能力的管理人員,才能對財務風險進行科學的處理。因此,如果我們想要從根本上提高稅收的風險防范,最重要的,就是促進企業財務管理人才質量的提升。要求相關的審計人員必須要重視自身專業技能的提升,并建立起宏觀意識,及時掌握財務發展的新動向,對自我的職業觀點加以更新。此外,從本質上來說,稅收籌劃不但關系到企業的自身發展,同時也關系到企業的各項政策發展,因此,要求相關的財務人員必須要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對企業財務進行科學的統籌與規劃工作。
四、結語
總而言之,現階段,我國的稅收制度正處于不斷發展的過程中,還要制定相關的制度來促進稅收工作的進行,企業要對自身稅收籌劃發展現狀進行分析,然后制定相關的稅收籌劃發展措施,以促進企業更好更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蕙.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應用問題研究[J].財會研究,2015,(03):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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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管理;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
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運行,企業稅收籌劃的理念也開始逐漸被各大企業重視起來,在中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這一點表現得尤為明顯。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以及企業稅收籌劃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從財務管理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能妥善地處理好稅務問題,就很有可能造成企業繳納稅費超過自身稅務籌劃的合理目標,一定程度上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為了避免企業內部經濟發展受到阻礙,企業要有效地采用稅務籌劃策略。在采用的同時,企業還要與高新技術企業中的運行特色相結合,針對企業的實際工作情況以及企業經濟的運行情況,制定出一套有效的企業稅收籌劃策略,為企業經濟長期、有效、平穩地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前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事先計劃和安排,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稅管理活動。為此,我們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進行了一定的分析。
1.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以及公共的財務政策
公共財務政策表明,我國政府機構承擔著一定的社會供給公共產品的服務責任。從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是沒有辦法提供無償服務的,必須由企業支付相應的費用。換言之,企業的這類費用主要通過我國政府借助其自身的權利對所管轄范圍內的人民進行強制性的收取而得到的。很多人都認為稅收應該具有無償性,但實際上稅收的無償性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我們可以從兩方面對稅收的無償性進行分析。
(1)當企業在繳納稅款以后,企業就可以從政府方面而獲得相應的服務。
(2)企業在享受政府相應的服務的同時,還要向政府進行繳納相應的稅務。在這過程中,政府要售出一定的公共服務產品,企業再購置政府的服務產品,令稅收成為政府和企業之間所流動的物質產品。所以,事實上,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交易本身就不是等價,也就是當企業對政府少繳納稅款或者是不向政府繳納稅款,企業依舊可以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為此,有很多企業為了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企業往往會去選擇一些性價比比較高的政府服務,與此同時,還會有目的性的減少政府公共產品服務成本。
2.高新企業的稅收籌劃以及相應契約理論的分析
從目前我國的契約理論來看,契約的綜合結果為企業,并且包括了企業與企業、個人以及政府之間所訂立的契約。從理論經濟學的角度而言,同一個體系契約活動中,都存在著與之相適應的利益關系。在這種企業當中,稅收成為企業與政府之間相連接的紐帶,它不僅可以令企業按照稅法去繳納稅款,還可以去幫助企業獲得相應的政府的公共服務。由于企業中實現最大的經營效益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最終目標,所以,稅收也被歸納到企業的投資成本當中來。對與企業的經營者而言,他們會認為企業稅收越少越好,而政府則認為稅收越多越好。通過契約理論的分析表明,企業具有稅收籌劃的動機,政府的一系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為籌劃提供了空間,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可行的。
二、基于財務管理形式下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的分析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務籌劃是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開始深入地了解財務管理的內涵,把稅務籌劃滲透到企業財務管理的每個環節中。
1.企業財務管理目的給稅務籌劃帶來的影響
企業稅收籌劃目的從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目的。財務管理目的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財務管理目的要通過降低成本來實現,降低成本的方法之一即降低稅收成本。無限制地降低稅收負擔和成本必然導致其他費用的產生及稅務風險的形成。因此只有充分權衡籌劃過程中的成本和收益,確定最佳籌劃方案,才能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從而更好地保障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企業財務管理的對象給稅務籌劃帶來的影響
企業在實際運行中,其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是針對企業價值實現的管理制度而進行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對象是企業在經營活動的過程中,所使用的企業的流動資金,它的存在對企業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企業可以在經營活動的過程中,以企業的資金流通為主,去實現企業經營的最終目的。企業稅務籌劃的具體內容為企業內部的各項稅務收支,也就是企業給予政府一定的稅款,并且企業本身可以去享受政府的公共服務的稅款。這種納稅的方法是在政府機構強制要求下而進行的企業依法納稅的行為,它使企業納稅缺少了選擇性。如果在征稅期間,企業無法及時的繳納相應的稅款,則會給企業的形象帶來一定的消極的影響,不但損害了企業自身的名譽,還阻礙了企業長期平穩健康地經營發展。為此,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者必須認清稅收對企業資金流動所帶來的影響,對企業內部稅收成本進行深入了解,根據相應的稅收法規,制定出符合企業財務管理的稅務籌劃策略,以確保企業經營活動期間資金的正常運轉。
3.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給稅收籌劃帶來的影響
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中,主要工作包括企業的財務規劃、財務決策和財務監控。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與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對企業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扎實做以下三方面工作,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將有力地保障稅收籌劃取得理想的效果。(1)建立健全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2)培養高素質的財務人員,組建稅收籌劃團隊,不斷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使財務制度得到落實;(3)靈活選用會計處理方法來進行稅務籌劃。如:研發費用的確認、無形資產攤銷、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等。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在理論和實踐的很多方面還有待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風險比傳統企業更大。只有充分認識稅收籌劃的必要性,落實稅收籌劃的具體措施,有效規避稅收風險,才能讓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為企業的戰略目標服務,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和競爭力,促進高新產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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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劉一鳴,稅收籌劃法律問題研究[D].吉林財經大學,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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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儲物流企業;稅收籌劃;途徑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決策、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方法的合理安排,達到合法享受稅收優惠,降低企業稅負,減少稅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理財行為。該定義包含三個特征:
1.合法性
合法性是稅收籌劃的本質特征,也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漏稅、逃稅的根本標志。
2.計劃性
計劃性又稱籌劃性,在經濟活動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時間應該是涉稅義務發生之前的決策醞釀環節,而不是涉稅義務發生的履行環節,企業實施稅收籌劃方案需要調整的是具體涉稅行為,而不是具體涉稅行為發生之后更改合同和發票。
3.目的性
目的性是納稅人要取得稅收收益。
二、國儲物流企業稅收籌劃的主要途徑
1.爭取國家在稅收方面給與政策扶持
國儲物流企業的建立是國家改革的新生事物,從部門角度來說是加快國家物資儲備事業發展的有效方式,從國家的角度來說,則是儲備部門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消化事業單位改革中可能出現的諸如人員安置、單位轉型等矛盾的重要舉措,因此,應爭取國家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如能否爭取以國儲物流總公司的名義對經營成果進行集中納稅,企業建立初期能否在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經營收入彌補預算不足部分是否可以抵扣稅款等。
2.充分利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12月29日下發了國稅發【2005】208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試點物流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該文件是針對試點物流企業在運輸和倉儲兩個服務環節的營業稅計征基數,可以扣除外包業務的營業額,按差額計征營業稅。例如:某試點物流企業的某項倉儲勞務營業額為10000萬元,假設外包給其他倉儲服務企業的倉儲費是8000萬元,新的計征基數就由原來的10000萬元降低到2000萬元,意味著營業稅由原來的500萬元繳納,現在按100萬元繳納,減少了400萬元營業稅金。這條政策的出臺對于國儲物流企業改善重復納稅有重大意義,可以讓符合區域范圍的虧損和盈利相抵消,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由總公司統一納稅。
(2)財稅【2012】13號文件《關于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不分自用和出租均可以享受減稅優惠。減稅幅度為所屬土地等級現行適用稅額標準的50%,即減半征收。減稅政策執行從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為期3年。該文件還規定可以享受減稅的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可見,不僅只有庫區內的倉儲設施用地可以享受減稅,物流作業的配套設施用地也可以享受。國儲物流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政策來減少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繳納,從而低稅收成本。
3.合理選擇企業組織形式
國儲物流企業是由所屬基層倉庫出資組建的,其可選擇的組織形式通常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形式。子公司一般為獨立的納稅人,可享受較多的稅收減免優惠。分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則比較簡單,一般不要求其公開財務資料,在組建初期發生虧損時可以沖減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國儲物流企業剛剛成立,適合選用分公司的組織形式。
4.分別納稅享優惠
國儲物流企業分別業務核算,可以將稅率低的運輸業按照“交通運輸業”稅目3%的稅率納稅;如果沒有分開核算運輸、倉儲或其他業務,則統一按照“服務業”稅目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國儲物流企業在會計核算上應按照不同業務分別設帳,嚴格遵守分別核算的規定,以便享受較低稅率,防止從高稅率征稅。
5.從國儲物流企業固定資產折舊上進行稅收籌劃
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在不考慮減免稅的情況下,國儲物流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與平均年限法在固定資產存在的納稅期間的應納稅總額是相同的。但是在加速折舊法下,可以在固定資產使用初期多提折舊,加大國儲物流企業初期成本而減少利潤,從而減輕國儲物流企業前期的所得稅負擔,將企業繳納所得稅的時間大大推遲,因而國儲物流企業可以提前取得部分現金凈收入,促進資產的更新改造。國儲物流企業延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可以視同政府提供的無息貸款,這對企業是有利的。
但是如果國儲物流企業在前幾年可以享受減免稅優惠,加速折舊法就不見得是最好的折舊方法。因為加速折舊法使得國儲物流企業的利潤集中在后幾年,使企業后幾年的利潤與前幾年形成明顯的差距,從而導致后幾年必然要承受較高的稅負而使企業納稅額增加,稅負加重。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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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 財務目標 納稅債務
一、公司一般財務目標內涵規定性
(一)財務目標體現著本金的本質特征
財務目標是經濟組織在整個社會環境的制約與自身的價值判斷中不斷推動本金運動所希望達到的目的,它影響和制約著各經濟組織生存和 發展 的總體目標。
資金分為本金和基金。本金是各類經濟組織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墊支的貨幣。增值性是本金的本質特性它主要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本金投入的目的是為了增值。二是本金的增值具有可能性。根據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勞動者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不僅創造了新的使用價值,而且形成了價值。勞動者為社會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是本金增值的來源。財務管理是本金外在表現形式——財務活動與內其在利益約束——財務關系的有機構成,其行為充分體現出本金運動的本質特征即對增值或利益水平的追求。這就是公司財務目標的本質取向及核心。
(二)公司財務目標內涵
公司經營理財,其目的直接指向獲利水平和償債能力的提高。盡管不同組織形式的公司以及在不同的時期財務目標的具體內涵不盡相同,但是,無論公司在形式上擬定怎樣的具體財務目標,最終都必須符合投資所有者財富最大化的終極目標。在實際公司運作中,經營管理階層與投資所有者對目標實現的期望上常常產生一定的分歧:投資者在理財策略上和經營策略中往往會從公司長久良性發展的角度出發,而經營者為了追求自身的短期的利益往往會滿足于“安全處理業務”,其結果也就是不可避免地導致投資所有者可能無法獲得應有的財富最大化期望。但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從發展的眼光來看,二者又是相統一的:其一,投資所有者的理財目標,其長久的利益必須首先通過公司經營者對財務目標的追求才能得以體現;其二,經營者的保守、消極態度和行為一旦被投資所有者認為“不當”,也會危及到經營管理者的利益。因而,從長遠來看,經營管理階層擬訂的財務目標必須統一于投資所有者財富最大化的客觀要求。
二、納稅制約下的公司財務目標
(一)納稅債務與公司一般性債務償還對現金支付需要的差異
公司的負債主要來源于:(1)營業性債務,如各種長短期借款、應付債券、結算信用債務、其他長期應付款;(2)應付投資所有者股息、紅利;(3)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等。前兩者定義為公司的一般性債務,后者稱之為納稅債務。
納稅債務與公司的一般性債務的償還對現金流量的要求呈現差異。一般性債務償還相對于納稅債務償還對現金流量的約束具有較大的彈性,即體現出一定的“軟”約束狀態。納稅債務的清償則體現著現金流量的“剛性”約束,基本上不存在所謂的彈性可能。稅法的嚴肅性與規范性決定了公司只有及時足額地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才能使其市場法人資格在 法律 上得以認可,進而才可能享有法定的市場自主權與正當經營收益的法律保護權。法定稅款的繳納,不同于公司的一般性債務,其運作的規則是必須動用現實的現金才能予以完成。
(二)現金匱乏對公司切身利益目標的負效應分析
稅款的計量依托于法定稅率與公司賬面記載的應稅收益(為便于分析,假定 會計 計稅收益與稅法計稅收益具有同一的內涵)金額,而不考慮這種賬面意義的收益所實際取得的現金流入量的狀況。因而公司納稅的行為規范就是:只要體現出賬面(或會計)觀念的應稅收益,公司就必須依法及時足額地動用現實的現金予以解繳。
既然存在著會計收益預期的應計現金流入量與實際現金流入量的非對等性同依據會計收益而非實際變現收益 計算 的應交稅款現金支付的剛性約束間的矛盾的客觀性,因此,單純地依據公司最大獲利能力所確立的所謂“最佳”財務目標在納稅現金支出剛性約束下對公司切身利益產生以下負效應。
其一,絕對的現金支付能力匱乏。即手持現金余額不足以支付即時稅款,而公司在稅法規定期滿前又無法予以融通。
其二,現金的相對不足。即公司手持現金相對于納稅現金支付需要量短缺,但通過融通能夠彌補,只是必須付出高昂的代價。
相對于公司投資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目標,無論上述哪一種情形的納稅現金流量的短缺,都直接反映為對公司根本利益的侵蝕,即納稅的機會損失完全定義為公司的成本。一旦這種成本損失的增長額度超過賬面邊際稅后利潤時,便意味著此時的賬面利潤相對過度,或者說抑減一定數額的賬面獲利能力對公司可能更為有利。
(三)納稅約束下的公司適度財務目標的內涵規定性1.適度財務目標以公司獲利能力與現金償付能力的制衡協調為基礎
賬面收益最大化并非直接等同于公司投資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后者必須充分依托于現金的償付能力,特別是納稅現金流量的有效限度,遵循邊際損益分析原理,通過獲利能力與現金支付能力間的利弊權衡與制約協調,最終達成在投資所有者利益最大維護下二者的和諧統一。2.適度的財務目標應當有利于公司與國家長期利益的良性穩健增長
較高的公司賬面收益的確有利于政府即時稅收收入的增加,但由于政府這種即時收益的增加是基于公司需要承受較大的機會風險損失前提,一旦公司因稅負相對現金支付壓力過重而無以緩解時,便將對公司資金運行的內在秩序發生嚴重的擾亂,以致效益再殖活力基礎推進滯緩。這樣最終損害的就不僅僅只是公司利益更主要的將是國家利益。相反,若政府能真正通過法制規范將市場價值判斷取向權力賦予作為市場法人主體的公司,使之能夠充分依托有效的現金支付能力預期,而非單純地以賬面收益最大化組織經營理財決策,這樣盡管可能對政府即時稅收收入的增加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但這一微小的代價將換取公司長期穩定的資金基礎的有效奠立,因而從長遠意義看,政府的稅收收入必將隨著公司效益增殖活力與功能的提高和強化而得到更大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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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時代的發展條件下,各個企業對稅收籌劃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稅收制度在不斷改革的情況下,稅收籌劃工作也在不斷的改革,下面我們就對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進行深入的探究。
一、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概述
1.稅收籌劃的概念
所謂的稅收籌劃就是指在企業稅收之前,在不違背國家相關稅收法律的要求前提下,對企業的財務和內部經營活動進行合理的安排,以國家出臺的相關法規政策為依據,盡可能減少企業納稅的合理性行為。一本來說進行稅收籌劃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是納稅義務人,而且這項工作一定是在納稅之前,必須說明的一點就是,稅收籌劃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稅負,它與偷稅、漏稅有很大的區別,是一項合理合法的行為。
2.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意義
(1)能夠有效的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賠償能力
一般說來,企業的盈利能力是衡量企業財務能力的重要參考指標,而盈利的大小與企業稅后的利潤有著密切的聯系。企業可以采取增加收入和減少成本的方式來取得最大的稅后利潤,稅收成本是一個企業成本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在企業財務管理中采取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可以起到節約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積極作用。另外,稅收籌劃還可以提高企業的賠償能力,在對資金進行合理分配后,大大的減少因企業內部資金的不流動而導致企業缺少賠償能力的情況出現。
(2)提防企業落入稅收的法律陷阱
在企業財務管理中使用稅收籌劃,可以防止企業進入法律陷阱。因為稅收漏洞與稅收陷阱是并存的,稅收漏洞為企業提供了合理避稅的可能和空間條件,與此同時,企業內部必須承擔一定的稅收風險。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因稅收的漏洞而掉入法律的陷阱。對財務管理進行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的避免這一問題的發生。
(3)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企業財務管理中進行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稅收籌劃工作是將企業管理的三大要素:資本、成本、利潤有機結合,有助于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另外對財會人員的要求上升了一個層次,要求不僅僅要熟悉當下的法律法規,還要了解企業的稅收申報的整體流程,從某種程度上有利于企業會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劃的現狀
隨著現代企業的迅速發展,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也在面臨著改革與發展,規范化和標準化是其未來發展的目標。但是就目前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來看,企業內部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同時當前的企業發展的重心放在產品開發和企業人事管理和市場的營銷方面,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視程度尚不足。由此可見,當下現代企業財務內部對稅收籌劃的認知程度不夠,不僅僅是缺少對稅收籌劃重要意義的認識,還缺少對納稅管理能力的專業性認識,所以說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是一項重要的任務。
三、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具體應用
1.在籌資決策環節的應用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籌資環節是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保障,同時也是進行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首要環節。在籌資決策的環節,需要一定的經濟成本,籌資方式、成本列支、稅負問題都會對成本產生一定的影響,稅收籌措工作上運用正確的籌資方式具有一定的重要意義,可以對選擇合理的籌資方式,另外還可以選擇借款的方式,減少企業的所得稅,在降低貸款利息的同時,減少企業的籌資成本。
2.在投資決策環節的應用
關于投資決策環節的應用,為了讓現代企業獲得較大的投資收益,減少納稅部分的收益,對稅收籌措進行運用,具體的實施工作如下:在投資方式方面,由于投資方式的不同,經濟效益和風險就會有所不同,對稅后的收益進行合理的計算,另外對投資風險的進行合理的分析后,采取正確的投資方式。另外在投資地點的選擇方面,根據國家相關稅法的規定上,有的地區在稅率方面有優惠的政策,其對投資的收益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要將投資地點列為重要的因素進行合理應用。
3.在利潤分配環節的應用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稅收籌措的利潤分配環節的應用,利潤分配是按照相關的制度對企業所獲得的利潤進行科學分配的一種方式,這種利潤分配的科學性對現代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業未來的穩定發展,同時也會影響到企業和投資雙方的稅負關系。在進行稅收籌劃中利潤分配環節的應用中,可以對股利分配進行籌劃,另外還要對虧損彌補工作進行籌劃,有效的降低企業應稅的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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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收籌劃的起源
從已有文獻記載探源稅收籌劃的產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紀中葉的意大利。在當時,意大利的稅務咨詢業務中已存在稅收籌劃行為,意大利的稅務專家地位不斷提高,這可以是稅收籌劃的最早萌芽。稅收籌劃的正式提出始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SFAS109——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中首次提出“稅收籌劃戰略(Tax-planningStrategy)”的概念,并將其表述為:“一項目滿足某種標準,其執行會使一項納稅利益或營業虧損或稅款移后扣減在到期之前得以實現的舉措。在評估是否需要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估價準備及所需要的金額時,要考慮稅收籌劃策略。”以上表述較為準確地說明了稅收籌劃與稅務會計的關系,盡管現代稅收籌劃的邊界遠遠超出了SFAS109所定義的范圍,但是稅收籌劃始終是稅務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20世紀有三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可以認為與稅收籌劃的起源有一定的聯系:(1)1935年,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針對“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作了有關稅收籌劃的重要聲明:“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使自己少繳稅,那么就不能強迫他多繳稅。”這一觀點得到了法律界的普遍認同,稅收籌劃第一次得到法律的認可,成為奠定稅收籌劃史上的基礎判例。(2)1947年,美國聯邦大法官勒納德•漢德在法庭判決書中勇敢地為納稅人辯護:“人們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動以降低稅負,是無可指責的。每個人都可以這樣做,不論他是富人,還是窮人。納稅人無須超過法律的規定來承擔國家稅收。稅收是強制課征的,而不是自愿的捐款。以道德的名義來要求稅收,純粹是奢談。”該判例成為美國稅收籌劃的法律基石。(3)1959年,歐洲稅務聯合會在法國巴黎成立,當時由5個歐洲國家的從事稅務咨詢的專業團體和專業人士發起成立,后來規模不斷擴大,其成員遍布英、法、德、意等22個國家。歐洲稅務聯合會明確提出“為納稅人開展稅收籌劃”是其服務的主要內容。
(二)稅收籌劃的發展現狀
自20世紀中期以來,稅收籌劃為世界上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所青睞,同時也成為中介機構涉稅服務業務新的增長點。德勤、普華永道、畢馬威、安永等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紛紛進軍稅收籌劃咨詢業。據不完全統計,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來自于稅務咨詢業務方面的收入額超過其總收入額的半壁江山,其中稅收籌劃已經成為稅務咨詢業的重要構成內容。稅收籌劃在我國起步較晚,這與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狀況息息相關。已有稅收籌劃方案大多停留在“就稅論稅、單邊籌劃”層面,很多所謂的稅收籌劃方案并沒有多少含金量,充其量只是依靠稅收優惠或稅制缺陷獲取稅收利益。籌劃者較少考慮經濟交易中其他契約方的利益訴求及非稅成本的影響,當然也未從戰略高度推進企業經營活動、業務流程與稅收籌劃模式的深度融合。目前從事稅收籌劃實務的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學院派,另一類是實務派。學院派從稅收原理出發,結合稅制要素和業務流程分析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和技術,致力于揭示稅法中存在的稅收優惠待遇或“稅收漏洞”(Taxloop-holes)。學院派偏向于稅收籌劃方法論的研究和運用,原理性強、邏輯結構嚴謹,但是,他們所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與實務工作聯系不夠緊密,可操作性稍欠火候,在稅收實務中往往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進行驗證。相反,實務派從一開始就注重稅收籌劃方案操作的可行性。他們從稅收實務角度出發探索可行的稅收籌劃操作;并力求從這些稅收籌劃實踐中總結出一些基本規律和方法。但是實務派的稅收籌劃缺乏原理性分析和方法論基礎,容易陷入“一事一議”的局限,特別是在稅制變革時容易完全失效。
二、稅收籌劃的學科定位
(一)稅收籌劃的理財性質
稅收籌劃本質上是一種企業理財行為,稅負測算、稅收籌劃方案設計、稅務風險控制都屬于財務管理范疇。因此,學術界的主流觀點認為稅收籌劃應歸屬于財務管理。稅收籌劃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籌劃的目標與財務管理的目標具有一致性。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衡量企業價值最大化所采用的最重要的計量指標是現金流,而稅收籌劃的功能之一就是對現金流的管理,包括節約現金流、控制現金流、獲取貨幣時間價值,并為財務管理決策增添稅收因素。稅收籌劃與企業價值具有緊密的關聯性,從而使稅收籌劃成為財務管理的重要構成內容。
(二)稅收籌劃與稅務會計的關系
稅收籌劃天然不是稅務會計,但稅務會計必然衍生出稅收籌劃。企業的稅收活動離不開稅務會計,稅收征管依據的基礎信息是稅務會計所提供的,那么稅收籌劃依據的基礎信息也必然來源于稅務會計,稅收籌劃對稅務會計產生強烈的依賴關系;不以稅務會計信息為依據,稅收籌劃是無法開展的,稅收籌劃與稅務會計相輔相成、交相輝映,形成一種交叉互補的依存關系。關于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的關系,蓋地教授有著精辟的見解:“在會計專業中,稅務籌劃可以不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是作為稅務會計的組成部分。”查爾斯•T•亨瑞格更是一語破的:“稅務會計有兩個目的:遵守稅法和盡量合理避稅。”漢弗萊•H•納什認為:公司的目標是在稅務會計的限度內實現稅負最小化及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在永無休止的稅務征戰中,稅務會計只能算是一組“征戰法則”……稅務會計的目標不是會計,而是收益。其實,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算是一對孿生兄弟,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但從根源上講,稅收籌劃是稅務會計決策職能的衍生,其理財決策特征十分明顯。
(三)稅收籌劃與法學的關系
借用羅馬法諺“私法乃為機警之人而設”,其實稅法作為公法也有“為機警之人而設”之妙用。從法律角度出發,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實務中對稅收法規作嚴格解釋,即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這意味著稅收籌劃包括避稅和節稅。法學派對稅收籌劃的研究內容作如下概括:注重從司法原理上界定稅收籌劃(避稅)的范圍,通過控制經濟交易的無數稅法細節和例外規定來進行合法的稅收籌劃。法學派對稅收籌劃的研究主要基于具體技術和特定規則的范式;在約束避稅這種具有不確定性和超前的問題上,普通法系在一定程度上比大陸法系有更大的約束力。這也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為什么稅收籌劃問題的研究和應用首先出現在普通法系下的英美等國家。稅收籌劃是一門新興的復合型、應用型學科,融經濟學、管理學、財務學、會計學、稅收學、法學于一體。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收籌劃已經獨立為一門重要的交叉性學科或邊緣性學科,但歸屬于財務學范疇這一特征并沒有改變。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稅收籌劃應歸屬于管理會計范疇,其理由是稅收籌劃不僅有著涉稅會計決策功能,而且也給企業管理者提供相當豐富、有益的內部稅務會計信息。
三、稅收籌劃的誘因與動因
(一)稅收籌劃的誘因
1.稅收制度的“非中性”和真空地帶由于各國經濟背景不同、稅收法律環境不同,稅制的具體規定千差萬別。為了實現不同的目標,各國規定了許多差異化政策,比如差別稅率、免征額、減免優惠政策等,這使得稅收制度呈現出“非中性”的特征,從而企業的經營活動面對稅收契約呈現差異化的反應,理性的企業自然會選擇符合收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并有意識地進行事前籌劃和安排。稅收制度是政府在有限信息條件下的決策結果,不可能對現實的所有情況、所有交易和事項產生約束,也難以對未來的情況、交易和事項作出規范,從而必然留下真空地帶,形成稅法空白。稅法空白誘發了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熱情。納稅人利用稅法空白進行稅收籌劃,是其追逐稅收利益的一種本能反應。2.稅收漏洞的存在在稅收活動中,導致稅制失效、低效的因素都可稱為稅收漏洞。稅收漏洞可視為稅制本身因各種難以克服的因素而形成的稅制缺陷。從法律角度看,稅收漏洞可分為立法稅收漏洞和執法稅收漏洞。盡管政府反對納稅人利用稅收漏洞進行避稅,但是不可否認,不論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其稅收漏洞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今后很長時間內都會存在。由于納稅人的數量是巨大的,對稅法的解剖和考察是全方位的,因此只要存在稅收漏洞,就很容易被納稅人識破并捕捉到。面對稅收漏洞,納稅人不會無動于衷,也不能無動于衷,“只要符合規則,可以打‘球’,鉆規則的漏洞”。所以,稅收漏洞的存在誘發了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利用稅法中存在的邏輯矛盾和稅制缺陷進行稅收籌劃,是納稅人追逐稅收利益的一種方式。3.稅收負擔重、稅收監管體系嚴密稅收負擔過重促使納稅人尋找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法以控制其稅負支出,稅收籌劃既不違法又能有效降低企業稅負,必然成為納稅人追逐稅收利益的首選。因此,在稅收籌劃和稅收負擔之間存在著一種良性的互動關系,從某種意義上看,稅收負擔背后所隱含的政府的宏觀政策意圖是引導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路標,而稅收籌劃則是納稅人針對“路標”所做出的良性反應。嚴密的稅收監管體系會形成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納稅人要想獲得稅收利益,只能通過合法的稅收籌劃獲取正當的稅收利益,而一般不會、不易或不敢選擇逃稅避稅行為獲取稅收利益。
(二)稅收籌劃的動因
1.理性經濟人的選擇理性經濟人是指人的思考和行為都是理性的,即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理性經濟人假設是經濟學的理論基石,同時也是稅收籌劃動因的理論支撐。理性經濟人能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條件來判斷自身利益并決定行為走向,盡可能實現利益最大化。納稅人作為市場中的納稅主體,根據市場條件和稅收環境理性地選擇最優納稅方案,追求稅負最小化或者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經濟結果是其理性選擇。理性納稅人減輕稅負、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是其與生俱來的動機和不懈追求的目標。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納稅人總是在尋求這樣一個結果,即在最晚的時間支付最少的稅款。正如蓋地教授所指出的:“納稅人在納稅理性的支配下,最大限度地尋求投入最少(納稅額與相關成本)、產出最大(稅后利潤、企業價值)的均衡。”2.稅收法定與私法自治的導向稅收法定與私法自治是稅收籌劃存在的法理基礎。稅收法定是規范和限制國家權力、保障公民財產權的基本要求。稅制的法定性越強,稅收籌劃的預期性越明確,稅收籌劃的技術、方法就越具有穩定性和規范性。私法自治則表現為公民個人參與社會活動、處分其私有財產權利的自主性。稅收法定和私法自治二者相互融合,相互協調,共同保證納稅人權利的實現。基于私法自治原則,利用私法上的經濟活動形式的自由選擇權,在法律框架下進行合法的稅收籌劃,是納稅人享有的一項正當的權利。3.利用稅收規則的自由度納稅人作為稅收契約關系中的弱勢群體,雖然不能制定稅收規則,但是可以利用稅收規則,享有利用稅收規則的自由度。因此,納稅人更好地理解稅收規則,利用稅收規則,即從現行稅收規則中謀取最大的稅收利益才是上乘之計。納稅人無法選擇稅制(除非移民到別的國家或遷移到國際避稅地),但可以選擇適用稅制的相關條款,靈活利用不同的稅收規則謀取稅收利益最大化。
四、稅收籌劃的形成機理與博弈對局
(一)稅收籌劃的形成機理
自負盈虧的經濟主體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及其他內外部制度因素的推動驅使下產生了利益最大化需求,強烈的利益需求天然激發了企業的節稅動機,所以從邏輯角度分析,本能的驅利動機使納稅人尋找降低稅收負擔的各種手段以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和代表政府稅收征管的稅務部門目標的差異性將引發一場激烈的博弈對局。博弈結果不外乎兩種情況:一是企業選擇了非稅收籌劃手段而遭到稅法的嚴厲制裁和處罰,隨著稅收監管力度的加大,企業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收益很可能無法彌補由于處罰導致的利益喪失;二是企業選擇稅收籌劃行為,使企業通過稅收籌劃獲取的利益能夠彌補并超過所耗費的成本。稅收籌劃與稅收監管實際上是一對相互促進的矛盾體,稅收監管為稅收籌劃提供了法律保障,稅收制度的變革又指導著稅收籌劃的順利實施;稅收籌劃活動為稅收制度的變革和完善指明了方向。上述博弈過程導致了稅收籌劃的產生,這就是稅收籌劃的形成機理。
(二)稅收籌劃的博弈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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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收籌劃以追求稅后利益最大化為目標
稅收籌劃作為一種經濟行為,其目標在于追求稅后利益的最大化。換言之,即使當前稅負水平提高,但若能帶來稅后利益的增加,這種納稅方案還是可取的。雖然稅負的降低在很大程度上能帶動稅后利益的提高,但稅負的提高有時候也可以產生同樣的效果,例如,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的稅負逆流轉,實際上就是一種以提高稅負來促進稅后利益最大化為特征的稅收籌劃。這種利益既可以是近期利益,也可以是長遠利益。此外,稅收籌劃過程是圍繞著如何充分利用各種有利的稅收政策和合理安排稅務活動,達到稅后利益最大化開展的。人們在籌劃過程中使用的方法,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不違法或者是違法的。這樣,籌劃的結果便可能出現與立稅精神相適應的合法籌劃,與立稅精神相悖的不違法或違法籌劃。例如,避稅籌劃就是一種與立稅精神相悖的不違法籌劃;利用稅務機關征管漏洞,把應稅收入轉為灰色收入達到“節稅”目的,則為違法籌劃。可見,稅收籌劃所提供的納稅模式本身可能隱含有與立稅精神相悖的不違法以及違法的行為。把稅收籌劃理解為合理節稅是不妥當的。對稅收籌劃理解的偏差,將不利于人們全面把握稅收籌劃行為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對它實施有效的管理。
2.避稅和利用稅收征管的灰色地帶成為稅收籌劃的重要手段
在稅收籌劃中,采用與立稅精神相一致的涉稅行為,能夠獲取正常的籌劃利益;而若能成功地采用與立稅精神相悖的涉稅行為,例如,避稅甚至是逃稅,則能夠獲取超正常的籌劃利益。雖然這種籌劃要冒較大的風險,而且籌劃成本又比較高,但由于其超正常利益較大,在目前我國的稅收籌劃中已被廣泛地使用,特別是避稅籌劃。此外,利用稅收征管漏洞實施避逃稅的情況也比較嚴重,主要表現為,把應稅收入轉為灰色收入,利用稅務機關對灰色收入的確認困難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由于目前國家對稅務行政司法監督較嚴密,稅務機關在執法程序上必須做到“先取證,后決定”,在未能獲取確鑿證據之前,往往不能貿然實施行政處理,這無形之中便給籌劃者提供了避稅的機會。在目前許多論及稅收籌劃的書刊中,也把避稅和灰色地帶作為實現稅負最低的重要方法來介紹,甚至在許多稅收籌劃的講座上也側重傳授這些方法。由于輿論的誤導和現行稅法和征管存在的漏洞,使避逃稅成為當前我國稅收籌劃的重要手段。
3.稅收籌劃的專業化程度較高
稅收籌劃能否實現其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標,關鍵在于:一是能否找出現行稅制存在籌劃的空間;二是能否利用這些籌劃空間以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三是稅收籌劃提供的納稅方案能否獲得稅務機關的認可。要做到以上三點,稅收籌劃者必須對現行稅制和納稅人涉稅經濟行為有充分的了解,對各項稅收政策運用所產生的稅后收益有正確的評估,以及對籌劃中提供的納稅模式的運行效率及其被稅務管理當局認可的程度有準確的把握,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籌劃者較高素質的基礎上。由于納稅人普遍缺乏稅收籌劃應具備的信息和技能,因此,稅收籌劃活動大多要由專業人員和專門部門進行。納稅人或者根據自身情況組建專門機構,或者聘請稅務顧問,或者直接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籌劃。目前不少中介機構已瞄準了稅收籌劃市場,認為是拓展業務,獲取高額利潤的良好機遇。稅收籌劃的專業化,不僅有效地降低籌劃成本,使籌劃方案更具可操作性,而且還造就了一支稅收籌劃的專業隊伍,推動了稅收籌劃行業的形成和發展。
4.稅收籌劃受稅務機關的監督
稅收籌劃是為特定的人在特定條件下設計的納稅模式,該納稅模式實施的結果表現為一系列的涉稅行為。稅務機關的主要職能就是對納稅人的有關涉稅行為的合法性實施監督與管理,因此,稅收籌劃者對現行稅制的理解和遵循,對稅務活動的安排等,只有在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時,籌劃的目標才得以實現。一旦稅收籌劃含有的與立稅精神相悖的避稅逃稅行為被稅務機關發現,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行為成立,則避稅者將根據反避稅法被追繳稅款;逃稅者將依據稅收征管法等有關法規除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外,還要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要移送司法部門予以刑事處理。為納稅人提供有違立稅精神的稅收籌劃方案者,也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可見,只有合法的稅收籌劃才可獲得法律的保護。稅收籌劃活動必須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而稅務機關的征管水平,對現行稅制的理解程度,對避逃稅的辨別能力,也將對稅收籌劃的良性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稅收籌劃作為一種涉稅經濟行為,其存在與發展必然對稅收征管產生較大的影響。這種影響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既是社會發展的一種進步和納稅人成熟的表現,也是對稅收征管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戰的現實反映。本文將著重從后者進行研究。
1.納稅人的涉稅行為更具理性,稅收收入相對減少
納稅人涉稅行為的理性,表明納稅人不僅要知曉現行稅法對其規定的權利義務,還要懂得如何更好地行使和履行這些權利和義務;不僅要研究現行稅制中對己有利的各項政策,還要分析現行稅收征管狀況,以便選擇有利的納稅方案;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將更加注重長遠利益、稅后利益,而并不單純追求眼前的稅負最低化。因此,在多數情況下,稅收籌劃的結果可能引起納稅人綜合稅負的下降,造成國家稅收收入的相對減少,而這些減少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合理的稅收籌劃所造成的稅負下降,由于與立稅精神相一致,因此,稅負的下降或稅后利益的增長,不僅有利于私人經濟的發展和稅基的拓展,還能促進國家宏觀經濟目標的實現;而不合理的稅收籌劃,由于與立稅精神相悖,其結果不僅造成國家稅收的絕對損失,還會擾亂稅收秩序,影響經濟的正常運行。由于這種理性化的涉稅行為所具有的兩重性,也給稅收征管造成兩種截然不同的后果。
2.納稅人避逃稅行為更具隱蔽性,稅收征管難度增大
為了達到稅后利益最大化,納稅人在實施稅收籌劃時,除了充分運用現行稅制中對己有利的政策外,往往還利用當前稅制和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實施避稅或逃稅。由于稅收籌劃專業化程度較高,籌劃者多通曉稅法、征管狀況及其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因此,在籌劃中所使用的避稅或逃稅手法更具隱蔽性,稅收籌劃過程實際上是籌劃者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政策水平、業務水平、涉稅知識的較量。稅收籌劃的存在,無疑在相當程度上增加了稅收征管的難度,同時也對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納稅人自我保護意識增強,稅收征管易陷入復議與行政訴訟之中
稅收籌劃并不單純局限在實體法上,而且還利用程序法設置一系列自我保護的方案。籌劃者往往利用當前我國較嚴厲的稅收行政司法監督的有利條件,精心安排各項涉稅活動,一旦稅務機關違法行政,自我保護方案便被啟動,使稅務機關陷入復議或行政訴訟之中。例如利用灰色地帶實施逃稅就是針對稅務機關在這一地帶取證困難,不能貿然對其逃稅行為予以定性和處罰。又如,當稅務機關在稅務行政時違反法定程序,納稅人可依法采取法律救濟措施,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雖然程序違法最終并不能改變處理的結果,但由于在程序違法的情況下做出的行政決定是不合法的,稅務機關以不合法的行政決定約束納稅人的行為也是不合法的,因而構成職務違法。若因職務違法使納稅人合法權益受損,可能還會涉及行政賠償的問題。可見,稅收籌劃在增強納稅人自我保護意識的同時,也可能為稅收征管設置了一系列的“陷阱”,稅務機關的稅務行政稍不規范,就很容易陷入其中。
4.對稅收籌劃方案合法性的認定容易引發征納矛盾
稅收籌劃提供的納稅方案,只有在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時才可獲得籌劃利益。由于稅收籌劃方式的多樣性,加上現行稅制中對合理節稅與避稅、避稅與逃稅之間的界線以及確定原則尚存在模糊之處,因此,在對具體的涉稅行為的合法性的認定中,征納雙方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對于納稅人而言,通過稅收籌劃形成的涉稅行為都被認為是有理有據的,一旦被稅務機關予以否定,則容易引起征納之間的爭議,而征納之間的行政關系,又決定著納稅人必須先服從稅務機關的認定結果,然后才能通過法律救濟途徑來解決。如果納稅人不能正確對待這種認定結果,或者稅務機關不能依法公平、公正、合理地確認納稅方案的合理性,則征納矛盾必然產生。
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籌劃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經濟現象,它在給納稅人提供稅收利益的同時,也給稅收征管帶來不少的困難。為了更好地防范稅收籌劃對稅收征管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各級稅務機關及其有關部門目前應著重抓好下列幾項工作:
1.要重視對稅收籌劃的研究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稅務機關在對稅收籌劃將給稅收征管帶來的困難予以高度重視的同時,必須對稅收籌劃進行深入的研究。要全面掌握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和當前稅收籌劃的特點與方法;要掌握現行稅制中容易形成的避稅點及其灰色地帶;要針對稅收籌劃中可能給稅收征管造成的負面影響,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和管理辦法。要把稅收籌劃作為影響稅收征管的重要因素加以認識和管理,并把其納入稅收征管的范疇來研究。加強對稅收籌劃這一涉稅經濟行為的管理,不僅有助于降低稅收籌劃對稅收管理的沖擊,也有利于稅收籌劃的健康發展。
2.要大力推進稅務隊伍綜合素質的提高
只有全面提高稅務隊伍的綜合素質,才能有效地克服稅收籌劃給稅收征管造成的困難,把握征管的主動權。一方面要教育全體稅務人員,幫助他們充分認識當前稅收征管形勢的嚴峻性和我國稅務管理水平相對落后的事實,要徹底消除自以為是,固步自封的思想,結合“三講”教育,從思想上、業務上全面提高稅務隊伍的綜合素質,增強稅收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繼續實行“擇優錄用與淘汰制相結合”的用人機制,通過擇優錄用把優秀人才吸收到稅務隊伍之中;通過淘汰制,把那些不稱職者、不合格者淘汰出局。通過不斷地吐故納新,既能有效地保證稅務隊伍的純潔性和高效率,也能營造出危機感和競爭環境,并強化自我控制、自我完善、自我優化機制的形成,以推動稅務隊伍綜合素質的提高。
3.完善稅收制度,規范稅務管理
利用避逃稅以實現稅收籌劃超額利益的現象,在短期內難以消除。然而,避逃稅在稅收籌劃中被使用的廣度和深度,又往往與稅制的完善程度,與稅制和征管的協調程度,與征管水平的高低程度有緊密關系。因此,各級稅務機關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同時,必須十分關注現行稅制的運行狀況,要充分利用在實際工作中掌握的一手材料,對稅制存在的漏洞以及與征管失調的地方,及時提出改進建議。各級稅收立法部門也應加強對現行稅制的跟蹤研究,對那些容易造成規避的條款,與征管不協調造成的征管盲點,要及時予以修改和妥善解決,為有效地防范避逃稅提供法律依據。此外,各級稅務管理人員還必須十分重視稅法的學習,準確把握稅法的精神及其執法要領,不斷提高對避逃稅行為的識別能力。要強化規范管理,嚴格依法定程序執法,防范“程序陷阱”造成的管理效率損失。
4.要加強稅收籌劃的法治建設
與其他經濟活動一樣,稅收籌劃只有納入法治軌道,才能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并使之步入良性循環之中。在稅收籌劃的法治建設中,必須通過法律法規明確:
(1)稅收籌劃方案合法性的認定標準。明確界定合法籌劃、避稅籌劃和逃稅籌劃的性質及其構成要件,并規定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方案合法性的否定要負舉證責任。